第40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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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如雪静下来想了想,哥哥说的有些道理,她对池弥的喜爱还比不上对前男友的喜爱,但是这股好胜心起来了,不是说掐下去就掐下去的。

“哥哥,咱们谁也别说谁,我们程家可不就这点遗传吗?”心里不爽快,程如雪对哥哥说话也不客气了,“你对赵曼歌不是也一样的吗?当初腻了说分手就分手,现在看她跟别人在一起了就又想吃回头草?”

程如雪越说越没边,“还不是因为这些年你身边的各个女人都对你死心塌地的,只有赵曼歌没多久就跟别人勾搭上了。”

她的哥哥在她眼里确实是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长相俊逸,气质雅痞,事业有成,学富五车,段位再高的女人见了她哥哥都走不动路,所以他哥哥才能不废吹灰之力就能征服各种女人,有演员,有舞蹈家,有哈佛女博士,甚至连女政客他都能拿下。

而且她最佩服程光霁的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即便是赵曼歌,当初不也是跟她在一起不到两年就分手了吗?

但是她说的这番话却扫了程光霁的面子,他的眼神冷下来,随即挂了电话。

这时,助理走过来,说道:“先生,埃尔莎找您。”

程光霁整理了垂着眼帘,让助理讲电话转线到他手机上。

“卡洛斯,你的电话怎么打不通?”埃尔莎问道,如果不是打不通他的私人电话,她也不会专门打到助理那里去。

“有点事。”程光霁走到窗边,看着落日下的美国街头,“找我有事?”

埃尔莎嗯了一声,把原本要冲出喉的问候压了下去,说道:“我记得你九年前在森村孝先生的慈善拍卖晚会上买了一个黑钻鬼面?”

程光霁轻笑,那个黑钻鬼面是日本艺术家森村孝先生的得意之作,特意镶嵌在耳钉上,看起来夸张又诡异,最吸引他们这些搞艺术的眼光,即使他从来不戴耳钉。

“怎么,九年前的事情你也记得这么清楚?”

短暂的沉默,埃尔莎声音低沉了些,“那枚黑钻鬼面实在太特别了,我记忆犹新。”

“别说这个。”埃尔莎岔开话题,“你愿意出售它吗?”

程光霁不暇思索地说道:“不愿。”

“嗯。”埃尔莎从来不喜欢去做说客,程光霁说了不愿意,她自然不再多问,“那么,晚安。”

挂了电话,埃尔莎洗了澡睡了个好觉,第二天醒来时巴西竟然下起了雨。

她从酒店拿了伞,蹲下来挽裤脚。

大概是做过十几年模特的后遗症,她对穿着的任何细节把握都十分到位,单单是绾了一个裤脚都花了十分钟,做出了街拍的造型。

冒着雨赶到了医院,埃尔莎把赵曼歌叫了出来。

“我朋友帮我联系过了,黑钻鬼面的收藏方不愿意出手。”

看着赵曼歌脸上微微失落,埃尔莎拍着她的肩膀,说道:“我早就告诉过你,他们这种收藏艺术品的人,到死都不愿出手。”

赵曼歌叹了一声,眼珠子转了起来。

埃尔莎和她相处了几年,一看就知道她又在动其他想法了,于是说道:“mango,一定要那个黑钻鬼面吗?我告诉过你的,这种具有收藏价值的东西非常难搞到手,不是用钱就行的。拥有这些东西的人从来都不差钱。”

“噢?”赵曼歌看着埃尔莎,说道,“亲爱的,你今天真反常,以往你都懒得管我,随我怎么做。”

埃尔莎呼吸一滞,随即说道:“我觉得你越来越任性了。”

赵曼歌摊手,她不过是想找个耳钉而已,怎么就任性了?

没再继续和埃尔莎交流,赵曼歌走回病房,给董星斓发了条消息:你弥哥真是作,怎么尽喜欢一些难搞定的东西。

隔了好久,董星斓回复:可不是么?[偷笑]

赵曼歌看着手机,心想这孩子越来越油嘴滑舌了。

而这个油嘴滑舌的孩子,再另一头当起了双面间谍,他给池弥发了一条消息:哥,告诉你个好消息。

池弥刚从检查室里出来,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回复:不听,滚。

董星斓倒是一点不气馁,他连着发了十几个偷笑的表情,然后说道:我悄悄告诉你,你惦记了好几年的那个黑钻鬼面,赵姐姐在帮你找哦。

池弥看着董星斓打的字,抿唇一笑,然后收起了手机。

走回病房的时候,却没见到赵曼歌的身影,他走到窗前,拉开窗帘看下去,雨后的石子小路上,落满了被雨水打下来的叶子,七零八落地铺在地面上,像一幅散乱的拼图。

赵曼歌站在小路上,披散着长发,穿着卡其色风衣,一手揣兜,一手拿着手机,时不时伸脚踢着地面的落叶。

恬静地如同许多次午夜梦回的场景。

赵曼歌不知自己成了看风景人眼中的风景,她拿着手机,声音轻快,“那你帮帮忙,一定帮我联系到那个人好吗?”

艾莉尔漫不经心地说道:“找个问问那年在日本是谁买走了那颗黑钻鬼面,这并不难,问题是你确定买主会愿意出手吗?”

“你知道的……”艾莉尔说道,“能出席森村孝先生慈善拍卖晚会的人都不缺钱。”

“你帮我找到人,我自己来试一试好吗?”赵曼歌说。

艾莉尔哼唧唧地笑了起来,笑声里充满了揶揄,“你什么时候也和卡洛斯一样,为了讨心上人欢心一掷千金?”

赵曼歌一滞,声音顿时变细了,“噢,人家救我受伤了,我连一点钱都不愿意花,我是那种人吗?”

艾莉尔嗯了一声,浅笑着不说话。

她打赌,赵曼歌这一次的热度不会超过三个月。就像当初和程光霁在一起一样,他们以超乎所有人想象的速度看对了眼,然后陷入热恋。

艾莉尔也是那时候才知道赵曼歌是这么一个性格,一下子看对眼的人,她会迅速投入自己的全部热忱。

但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像程光霁那样迷人的男人不到两年就和赵曼歌都双双厌烦,这个索尔也一样。噢不,赵曼歌对他的热忱可能会消失得更快,三个月,不能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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