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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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抢在下定前,明芝想,但她想不到法子如何去做到。她自己绝不能先开口,一开口就没有回旋余地,可名分上徐仲九早已知道她是上司的未婚妻。

怎样才能让徐仲九开口,明芝翻来覆去地想,想得太阳穴发涨,也没想到办法。他要是跟她私定终身,就得冒着失业和失去家庭支持的风险,对一个雄心勃勃的男人来说,绝对是一大池冷水。哪怕想到,也是冷到足以令头脑清醒。

也许是骨子里天生的不安分,否则怎么会放着锦衣玉食的未来不要,去动这些坏脑筋。明芝又惭愧又绝望,她曾经听过有关生母的风言风语。她生母不是老实的农家女子,在被发嫁数年后,某一个清晨,她夫家人发现她不见了。有人说她因为又生了一个女儿,在夫家受气,跳河自尽了;也有人说她跑去大城市,沦落成了贱女人。

每每想到这里,明芝必须去摸她那些积蓄才能安心。钱不多,可省吃俭用的话应该能够度段日子,总能撑到徐仲九找到另一份差事。

至于徐仲九怎么想,这才是明芝最不定心的。他要是对她没意思,干吗抚开她的眉头劝她多多欢颜?他说话时的眼神深情款款。只是要紧的那句话,他又不说。

明芝虽然算定了亲的人,却没有和外男打交道的经验。她不知道,有些人不介意说几句谎言让别人高兴,尤其徐仲九,他说谎时何止不眨眼睛,往往连他自己都会忘记这是谎言。

听门房上说表少爷的秘书来探望明芝,还在半山轩跟两个妹妹说话的初芝笑道,“快请进来,我正有事想请教他。”

新近梅城有起案子,做婆婆的趁儿子不在家杀了媳妇。舆论作两派,一派偏向婆婆,直指定是做媳妇的平时忤逆老人,才招来杀身之祸。老人事出无奈,其情可谅。另一派站在法律的立场上,杀人者偿命。

初芝她们那帮学校的活跃分子,是城里青年妇女会的成员,自然讲究法律。案子迟迟未判,那个被杀的小媳妇的家人四处喊冤,也把单子送到了青年妇女会。徐仲九是政法学校出来的,想必有独到的见解。

初芝心急,截了徐仲九去妇女会去讨论此事。他俩一个穿着雪白衬衫黑西裤,肩宽腰细呈倒三角,两条腿笔直修长;另一个是浅绿色的西洋裙子,因为不上学,烫过的卷发蓬蓬松松垂在背上,衬得腰格外纤细。从背影看去,是极为相衬的一对新青年。

第五章

晚饭时分初芝领了徐仲九进饭厅,季太太连忙让人安排座位,就摆在季祖萌的旁边。

初芝在季太太下手坐下,原来他们讨论了整个下午,“难得休息日,徐大哥被我害得还要劳神。皇帝不差饿兵,我想他那里虽然有人做饭,但大锅饭总不如小灶的好吃,硬拖着他来了。”

如今县政府做饭的是两个上了年纪的婆子,季太太早听人说过,每顿只有两个炒菜一个汤,大锅煮好了放在那,到时间各自去吃,有时做得份量不够,去晚的人竟然得靠干点心果腹。当下笑道,“说得在理。但当年你父亲为了有人称帝连官都不肯做了,你怎么好意思把自己比到那个位置?”

季祖萌和初芝都笑了起来。知道母亲是玩笑话,初芝毫不在意,向徐仲九笑道,“我妈这话说的。重点在于我们老爷也是做过官的,就像‘我们家-先前阔过’。”季祖萌笑得更大声了,“仲九,你看我这个女儿,这张嘴啊。”

徐仲九微笑,“用西洋人的话来说大小姐是幽默。”

季太太不知道“幽默”的意思,初芝解释一番她才恍然大悟,“原来就是讲笑话儿。大女还是脸皮厚。”大家又笑了起来。季太太又让徐仲九多吃菜,“都是家常菜,尝尝我们乡下风味。”又打听他家庭的情况。

友芝知道季太太是替她打算,然而她并不打算领情,闷头扒了半碗饭,搁下碗筷便要走。

季太太眼风扫过去,友芝感到脚上被人轻轻碰了下,但她仍无畏地回了母亲一眼,朝祖母和父亲说了声慢用,推开椅子起身走了。

季太太满心不自在,但当着徐仲九的面不好说什么,只能偷偷瞪了季祖萌一眼,无非你看你养的好女儿。季祖萌一笑,拿过她的碗帮她舀了碗汤,“太太今天忙了什么?”

季太太仍有些悻悻,“我能忙什么,无非家务事。”

季祖萌好脾气地问了两句立夏日的安排,老太太插嘴问夏装的添置。季太太当了许多年家,自是早已安排妥当,说起来样样周全。

几个小的吃完了不耐烦听大人说话,初芝和保姆领着她们下去,剩下明芝陪在桌边。她低着头,两条长辫垂在胸前。从徐仲九那边看过去,仅能从她颤动的睫毛确定她并未睡着。

好一付温柔婉顺的闺秀模样。

徐仲九嘴角微微弯了弯。他相信自己不会看错,等她见多了几次血后,骨子里的东西就藏不住了。到时候该怎么用,他现在还没想好,但总能派上用处的。

季祖萌见太太的注意已被引开,想起近日乡间的一件案子,一佃农因田被收回而上吊身亡。佃农的地主被控侵占土地、逼死人命,案子送到了县里。季祖萌和地主并不相熟,但平日此人乐施好善,夏天捐款给善堂,冬季捐棉袄给监狱,只不知道此番何以闹出事。估计其中必有误会,他家既然托到季祖萌这里,少不得为他说上两句。不是教沈凤书徇私,总归兼听则明。

徐仲九诺诺应了,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那边初芝回来了,皱眉道,“阿爹,我听说那人真真算得上是个土劣,因此党部才有人出头控告他。”

季太太不赞成地说,“女孩儿家家,你又如何知道孰是孰非。”她倒不是反对女儿管事,但当着徐仲九的面还是不要太出格,免得传出去不好招婿。

初芝并不辩解,浅笑着依母亲坐下,听父亲和徐仲九说话。

明芝见他们相谈甚欢,低声跟老太太、季太太告了退,慢慢地出了饭厅。她病了几日,格外怕冷,依然穿着薄夹袄,行走在夜风中倒也正相宜。

季明芝早知自己不是好人,然而她对自身的憎恶在此时达到了新的高处。她恨初芝中途拦了徐仲九去,他来探望她这个病人,话都没说上就被截走。以初芝的待人接物,没把她放在心上,才有如此唐突的行为。她也怪自己,已经被许给表哥,不该有其他的想头,不要说见外客,管得严的家庭连学都不给上了,所以初芝的态度也没有错:来探病,礼送到就是心意到了,人见不见没所谓。

受友芝的影响,明芝也看过两本西洋小说,此时不由得一时怨一时恼自己无用,在父母面前话都不敢多说一句。遇到疯狗,她知道必须马上开枪打死,不能站在那等别人来救,怎么其他事她就不知道如何解决了。

人钻了牛角尖,哪有那么容易出来。明芝反反复复地想,她也是季祖萌的女儿,然而十六年里过得不如有体面的大丫头,临到该婚嫁的时候还把她许给太太娘家的侄子,明知道沈凤书受过伤。她一只手火热,另一只却冰凉,握在一起热的仍旧热,冰的仍旧冰,还是想她的心事。这是她一辈子的事,她才十六岁,难道以后守着活死人似的沈凤书过?

季太太替初芝、友芝留心人选,给她们跟别人接触的机会,却把她安排给了沈凤书,她还得感谢她给了一条好路,吃喝不愁,生活富裕。

她想不出来办法。

徐仲九跟初芝去了整整一个下午,又跟着回来晚饭。

对十六岁的季明芝来说,这意味着她前几天的想法全是自作多情。幸好没来得及说或做些什么,否则,她只好去死了。

她打了个寒颤,不由自主握紧拳头。

在春风拂面的夜晚,季明芝怀着一颗和年龄不符的沉重的心,回到她和三妹友芝住的环秀居。

友芝没在自己房里,坐在她那,桌上摊开本书。

“小月说我那屋里亮,她们在弄耳洞。”友芝头都不舍得抬,直盯在书上。

说是百花生日那天穿耳洞不会烂,但风俗不可信,小月一只耳朵又红又肿,积了一包脓。小月不敢下手挤,叫来帮手的阿芳也不敢,见到明芝回来,两人硬把她拖过去,“二小姐,你们学堂里教过救护,你行行好,帮我治一下。”

那些都是意思、意思的课程,明芝哪有实战过,但小月求得恳切,她卷起袖子只好上了。

“你-忍着点。”

直挤到鲜血出来,明芝才停手。她帮小月抹上消毒的软药膏,又找了片西药给小月吃了,“这几天别沾水,我明天再帮你要点药回来。”

小月那只耳朵热烘烘的痛到麻了,握着镜子看了好几眼,“多谢二小姐。幸亏你来,否则这个没用的连看都不敢看。”

阿芳申辩道,“肿成那个样子,我哪敢动手。你不也是,我都说帮你拿着镜子你自己来挤?”

小月啐道,“关公刮骨不也得靠别人下手,我要能对自己下手,成什么人了。二小姐,你真厉害。我听说女子也可以学医的,可惜你已经订了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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