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谢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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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鄱阳城一隅,一座宅院内,马青林领着李笠到处走走、看看,向其介绍这座别院的情况,以便李三郎尽快接手。

马青林被人构陷,屈打成招,眼见着就要家破人亡,却因为同时被捕的李笠硬顶着不认罪,才迎来了转机。

如今,主谋吕全、同谋张行以及相关人等都已经被打入大牢,重见光明的马青林自然要答谢恩人李笠。

将这处宅子赠与对方。

救命之恩,送一座宅子不为过,而且这是别院,不是马青林原本住的大宅,李笠没有假惺惺的推辞,欣然接受。

马青林不仅送宅子当谢礼,这宅子里的家具、生活用品以及米、布等物资都有,并不是搬得空荡荡,留个空院子给李笠,

当然,原先的仆人,若李笠要留下,就得负责支付工钱,如果遣散,自己得另外雇人来做事。

人工费用对李笠来说是不小的负担,他打算只留下看门的一对老夫妇和两个护院,继续在宅子住下,平日里打扫卫生,夜里值守。

李笠被人诬告入狱,受了一身伤,但都是鞭伤,走路是没问题的,只是动作不能太大,否则扯动伤口。

他慢慢在这宅院走了一圈,发现是个有前后院、有水井的宅院,不大不小,很合适自己,若按时价出售,即便急着出手也能值至少三十万钱。

此外,宅院已有的各种家具、布匹、粮食等物资是现成的,若折算成钱,也至少有二十万钱左右。

合计大概值五十万钱。

年初定下的小目标,居然这么快实现了,却是以受皮肉之苦为代价得到的,李笠都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郁闷。

不过能在鄱阳城里有一座宅子,李笠当然高兴,却对马青林即将举家离开鄱阳感到遗憾。

马青林走着走着,叹了口气,对李笠说:“吕全入狱,诬告反坐,是他恶有恶报,我虽得洗冤屈,但已在鄱阳待不下去,不早走,迟早要再倒霉。”

李笠问:“马东主是说,王府那边不会善罢甘休?”

马青林点点头:“是啊,你是知道的,吕全给王府做事,到处放债,如今他害人不成、身陷囹吾,那是他咎由自取,但王府里的管事不会这么认为。”

“我在鄱阳多年,自诩有些人脉,结果出事的时候,花了许多钱想免灾,却没人敢保,所谓何故?因为他们多多少少都听到风声,是王府管事容不下我。”

李笠问:“马东主,这次,莫非是因为去年...我还债之事?”

马青林摇摇头:“没那么简单....那只是小事。”

“那...到底所为何故?”

听得李笠这么问,马青林没有答话,看着天空良久,叹了口气:“食肆生意红火,他们已经不是要从釜里分些肉,而是要把釜据为己有,分些汤水给我啊!”

‘吃相好难看...’李笠如是想,也抬头看着天空。

鄱阳郡,是鄱阳王的封地(名义上),鄱阳王府是鄱阳城乃至鄱阳郡里至高无上的存在,宛若百兽之王,林中小兽见了都战战兢兢。

当然,有朝廷任命的鄱阳内史在,鄱阳王国不可能是国中之国,但王府里的人,打着鄱阳王府的旗号在鄱阳横行霸道些,草民可不敢招惹。

也许这些人的所作所为,鄱阳王根本就不知道,但草民们谁又敢找王府理论?

像马青林这样的商贾,经营食肆多年,按后世的话说就是“黑白两道都有人脉”,在鄱阳王府面前,却如同砧板上的肥肉。

李笠不认为马青林不知轻重,鄱阳王府的人上门收“好处”,怎么都要给,但对方索求无度,以至马青林都受不了。

那吕全诬告马青林,不是想吸血这么简单,而是要直接把食肆抢过来,让马青林变成‘掌柜’。

吕全虽然被打入大牢,但鄱阳王府依旧在,管事们和此案脱了干系。

管事们奈何不了当朝驸马、鄱阳内史,却可以等柳偃离任过后,暗地里对付马青林,甚至直接就买凶杀人。

所以马青林出狱后,知道情况不妙,马上张罗着变卖家产,将食肆转让,然后带着家人远走他乡,避祸去也。

马青林本想把自己住的大宅送给李笠,但觉得宅子太大不合适,担心李笠接不住,变卖也不好脱手。

加上马青林手头紧,需要变现大量钱财以供自己和家人在外地安家,所以就把外室居住的别院送给李笠。

外室就是小妾,因为正室不待见,马青林在城里购置别院,安置小妾。

李笠不在意这种细节,宅子是好宅子,也合适他居住,太大反而不好,所以这就够了。

现在若有所思,只是为马青林的遭遇感到唏嘘。

像马青林这样的人,开个食肆,生意火爆就引来饿狼,这饿狼胃口很大,马青林怎么喂都喂不饱,只能开溜。

李笠觉得若是自己日后做买卖赚钱,譬如开个邸店,一旦生意好了却没有给力的靠山,怕不是要重蹈马青林的覆辙。

每个月交保护费,没问题,可对方若是胃口大,要把产业都接管,到时怎么办?

马青林拍拍李笠的肩膀:“李郎,我不是杞人忧天,虽然王府那边要整的人是我,但此案因你而翻案,恐怕...恐怕王府管事日后会找你麻烦。”

李笠摇摇头:“不怕,有柳府君在,他们再肆无忌惮,也不至于公然为难我这个小吏。”

“话不是这么说,不怕贼不来,就怕贼惦记,对方若有心,随便....”马青林说着说着,又看看左右,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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