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裁判法则(2 / 2)
我顿了顿,重新点支烟:“因此他不喜欢与人沟通,离群独居,几乎可以说他是活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他的自律性强,则是从他作案的手段来看的,他杀人,可是除了把死者的左手无名指切下来外,没有拿死者身上的任何财物,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很多凶手都会有顺手牵羊的习惯,反正人已经死了,那些钱啊物的拿了也就拿了。可是他没有,任何的一个死者身上的财物都没有损失。”
傅华说道:“不对吧,切下无名指,结婚戒指他可是拿走了的,我们问过死者的家属,死者手上的结婚戒指都不见了。”
我看了他一眼:“那是因为这是他仪式的一部分,或许他认为一个背叛了感情,背叛了婚姻与誓言的人根本就不配戴着那枚结婚戒指!”
说到这儿我的心里想到了一个问题:“赵宣和并没有结婚,他怎么会成为凶手的目标呢?”这一点我确实有些不解。
萧然不屑地说道:“这有什么,赵宣和肯定也背叛了感情。”
我说道:“不,一个裁决者的裁判标准应该是很严格的,恋爱和婚姻不一样,恋爱具有不确定性,婚姻却不然。就算他是裁决者,他也应该清楚,恋爱中的男女并不一定最后都能够走到一起的,他如果把恋人之间的感情也归结于他的审判法则的话,那对于这些人不公平。裁决者原本就上公平与正义的化身,他不会做出有失公允的裁决。”
傅华说道:“那照你这么说,赵宣和的死就有些蹊跷了?”
我嘟了下嘴:“嗯,至少赵宣和的死我觉得不应该在他的裁决范畴。”
“难道又是有人搭车作案?”萧然说道。
“不,还是凶手所为,只是凶手为什么要对赵宣和下手一定有其他的原因。华子,这个你要好好查查才是。”
傅华苦笑:“查?我怎么查,我根本就不知道该从哪个方向去查。”
我说道:“好吧,我给你一个方向,查查赵宣和是不是已婚,或者说他是不是曾经和某他女人领过结婚证,后来离了,或者是有事实婚姻存在过。”
傅华和萧然都瞪大了眼睛,我耸耸肩膀:“或许他对《婚姻法》很了解,他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结婚就是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也不一定。要知道,有些人领证的时候并不张扬,后来离得也悄无声息。但他们的婚姻关系却是存在过的,如果说凶手是基于这一判断的话,那他就没有违背他的法则。”
傅华说道:“这个没问题,很容易查的。”
萧然又问道:“那你说他没有女朋友或者妻子又是怎么推断的呢?”
我笑了:“他憎恨那些对感情不专一的人,他自己对情感应该是专一的,可是偏偏他又看了太多不忠贞的爱情,他比谁都渴望能够有一份真正的天长地久的感情,但他也比任何人都害怕去接触感情,在感情问题上他是个矛盾体,所以就算他内心有所期待,但却会近而远之!至于独居,就更简单了,一个经常做见不得光的事的人,自然要学会隐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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