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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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夫人只关心自己女儿的安危,听说六皇子夫妇都平安到了西曜,心花怒放,连对下人们犯错都宽厚了不少。钱老爷关注的层面就高多了,闺女不仅有情有义随六皇子流放,还和六皇子成功从南鸦族归来,这种骄傲得胡子都要翘起来的感觉是什么?

让三皇子更高兴的事情还在后头,

西北少将军谢谡元骁勇善战,西北军都是他麾下勇将,打得北淮军丢盔弃甲,就快打到比丘去了。

“好!”要不是三皇子顾忌皇子威严,真想当场给谢谡元鼓掌。

三皇子妃也面露喜色,她和三皇子是夫妻,自当同心同德。

趴在三皇子妃膝头的符四小姐抬起小脸,不解地问:“那位谢小将军真那么厉害?他不是才比我大几岁而已?”

符四小姐是三皇子妃符氏最小的嫡亲妹妹,实际上统共也是最小的妹妹,因为符家祖上不知哪代当家老太爷有洁癖,定了规矩符氏子孙皆为嫡出,府中妾室不可生子,婚嫁也只谈嫡出,不管谁的孩子,只要是庶出就不行。天朝皇帝当年想将最宠爱的嘉裕长公主嫁给符家,却被拒婚,就算嘉裕长公主被记到了皇后名下也不肯娶,符家身为世族,骨气那是相当硬。

“那当然,谢小将军在西北时就战功累累,虽是镇国公府世子,却全凭自己本事当上少将军。”三皇子妃对谢谡元赞不绝口,大部分出自真心,剩下的那一点私心,倒不是为了给在场的钱珞瑾面子,而是为了她的四妹。

这位符四小姐是平国公最后一个孩子,生下她后平国公夫人就已年迈体虚,不太可能再生出孩子。作为老幺总是备受疼爱,就如同谢梦曦受着姐姐们的呵护一般,符四小姐作为嫡女更是被宠出了公主病,眼光比皇帝的女儿还高。

她生得美丽,又有才学,只觉得王孙贵胄没一个能入得了眼,且她又很有自己的主意,她不喜欢的,说破了天也不肯嫁,让整个平国公府都头疼不已。

能有一个让符四小姐感兴趣的人,真不容易。看着符四小姐缠着问关于谢小将军的事情,三皇子妃和三皇子对视一眼,有戏。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丽贵妃和二皇子两人都打定了自己的主意,丽贵妃要继续留在都中皇城,二皇子则前往北淮大营,只要守住东北这一片土地,总还有重新反攻的一天,三皇子能找夷族和南鸦族做外援,他也能!北部山外的珩奚族和关中一直断绝往来,但若许他们幽云七郡呢?只要筹码够大,就不信珩奚族人不动心。

“啊!”

丽贵妃从噩梦中惊醒,摸了一把脑门,手指黏答答的全是冷汗,她又梦见了大皇子和他的生母,他们伸长胳膊,蹦着,蹦着,要带她走。

抹去汗珠,丽贵妃看了床边一眼,锦榻的另一半空空荡荡,对了,那个总是睡在她身侧的男人已经被她亲手蒙住了最后的呼吸。

心中越发觉得阴冷,张开嘴,连声音都变得喑哑:“斛儿,更衣。”

没有人过来,又过了一小会儿,紫莲匆匆忙忙地走过来,要服侍她更衣。

丽贵妃皱着眉,不让紫莲服侍:“斛儿呢?”

“斛儿……斛儿她……不在,娘娘,奴婢服侍您也是一样的。”

丽贵妃不再说话,由着紫莲服侍她换下被冷汗浸湿的衣服,目光看着不远处的桌子,桌上一直摆着的冷玉琉璃瓶不见了。

斛儿和侍卫勾勾搭搭她早就察觉到,恐怕是两人私奔顺手偷了宫里的东西当路费。反正这个宫殿已是如此败落,死的死,逃的逃,散的散,也不在乎再少两个。

便是跟了她多年的宫女又怎样?

小人逐利而来,利尽则散。

丽贵妃心里竟出奇地平静,想来这种事她也不是第一次经历。

上一世,在东宫被皇上厌弃的时候,也是这样,乱成一片,很多人想要跑出去,只是他们都没有成功,反而成了死得最早的那一批人。

“转了一圈,又转回来了吗?”

丽贵妃喃喃自语,这一世她嫁了不同的人,生了不同的孩子,住着不同的宫殿,却似乎又走向了相同的结局。

☆、第84章 城

粗大的马蹄印,喝光的鹿皮水囊,都是不属于关中的存在。

珩奚族出山了!

洛州身为关中最北的地方,和珩奚族一向隔山比邻,自从在山上拾柴的樵夫偶然瞧见珩奚族的身影,洛州城里就炸开了锅。

虽然洛州的老百姓都知道跟自己隔着座矮山,却从来没人见过这个传说中的珩奚族,这个珩奚族是个很有个性的民族,就窝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明明和关中这么近,却从来没有丝毫联系,既不跟关中打架,也不跟关中友好地握手,就好像独自活在另一个次元似的。

突然发现珩奚族的踪迹,洛州城的老百姓们可慌了神,谁也不知道珩奚族是什么品性,大部分人把他们脑补成和南鸦族一样一言不合就砍人的好战分子,实际上珩奚族也真算不上温文有礼的民族。

最先发现珩奚族骑兵行踪是在洛州附近,还以为他们是想趁着关中战乱来趁火打劫,他们却对洛州一点没有兴趣,洛州城里的百姓白白担惊受怕了好几天才发现自己没那么讨人喜欢。

洛州王当然不能看着自己的领地成为别人口中的羊肉,洛州虽然没有军营,这些年洛州王为了治理洛州也培养了不少亲兵,洛州王把王府的亲兵都调去日夜在洛州城附近巡逻。

慕远衡也总算能充当他爹的左右手了,他本来就喜欢进山狩猎,有独斗黑熊的勇猛,做事更加大胆,亲自领着他爹给他组织的小卫队上山寻找珩奚族的踪影。

从马蹄痕迹来看,这队珩奚族一路狂奔着朝西南方向去了,真是怪了,他们不像是随便出山逛逛,更像是有明确的目的地。

“世子,咱们洛州的西南边只有个林城。”

“林城?那地方能有什么?珩奚族为何去那里?”

“是,勉强称得上‘城’,和咱们洛州没法比,那些珩奚族人也是捡软柿子捏的,知道咱们洛州不好惹,就去找林城麻烦。”

慕远衡想了片刻,调转马头,对身边的人说:“走,再叫上孙副将那队人马,跟我去一趟林城。”

林城也早已得到消息,有一队珩奚族骑兵浩浩荡荡往林城这边来了。以林城这些散乱的民兵,要对抗异族铁骑雄兵简直就是在开玩笑,林城守将首先想到的就是把游荡在城外的老百姓都喊回来,然后紧锁城门,能熬多久是多久。

遣臣还在牢里大骂林城谋反,狱卒啐了一口:“外面珩奚族骑兵马上来了,倒是让你家二皇子派个一兵一卒过来啊?”

二皇子怎么可能派兵过来保护林城的老百姓,只是林城的百姓还不知道,这些珩奚族人正是他喊来的外援。

林城守将领着林城的百姓积极备战,林城守将本身是个战功累累的老兵,苦于手里无兵可用,林城的守卫都是些壮实的庄稼汉而已,正在林城守将犯愁的时候,谢梦曦来找他,出了个主意:“我在书中读到有军师以穿上所立的稻草人为饵,引诱敌人射箭,拿为己用,我们何不也来一招‘虚张声势’,让外面的人以为我们城里有很多兵卫?”

“谢三大人的意思是?”

“夜里站岗的士兵都会手举火把,如果我们在城墙上立满火把,外面的人也不知道我们到底有多少守卫。”

“是个好主意,最坏也不过是被珩奚族人识破而已,如果能成功骗过他们,更是我们逃过一大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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