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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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菲菲不以为然:“这有什么不好?有女人愿意养着也不错啊,说明我儿子有魅力!”叶践行无语,只觉得自己一脑袋黑线。

李妙回到家美美的洗了个澡好好的睡了一晚,觉得精神大振,她素有择席的毛病,在叶家一直睡的不踏实,加上叶家太大,总有些空旷,她常常半夜惊醒。

李妙长长的伸了个懒腰:“还是自己家好啊!”李丹捏着跟酥脆的油条笑道:“怎么的?住在叶家不习惯啊?”“他们家太大了,我觉得空的慌,害怕!”李丹笑嘻嘻:“让叶践行陪你不就不怕了?”李妙做了个鬼脸:“切,说的这么溜,是不是你们家大新陪过你了?”李丹一脸眉飞色舞,晃着脑袋笑道:“想知道?哈哈,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我就不告诉你!”后面基本是唱着小龙人的腔调来的,李妙撇撇嘴,想自己心里也是三十几岁的人了,跟着二十几岁的姐妹们混久了,感觉自己也越来越幼稚了。

宁朴吃过早餐收拾东西准备上班,忽然想起一事来,跟李妙说:“妙妙啊,咱家那三幅字画都卖了,我把钱存到你的存折上了,一共一百五十万,你在家好好锁好门啊!”李妙笑着答应了。今天是李丹休假,姐俩把家里的窗帘被罩床单统统洗了一遍,拿着新扫帚扫了天棚,屋子里所有摆设擦洗好,不用的东西统统扔掉,这就是迎新年必做的辞旧迎新。晚上姐俩累的腰酸背痛,坚决抗议,要求父母犒劳去饭店吃大餐。宁朴和李仲文觉得女儿辛苦,加上口袋里有钱,一家人好好吃顿饭实在是应该的,决定顺应女儿的提议,一家人打车去了著名的欧罗巴西餐厅,奢侈了一把。

李妙想起李绣的事情来,忙问宁朴,宁朴喝了口鲜榨西瓜汁,苦笑道:“你可别提了,我还没等说呢,你二大娘就热情洋溢的跟我说,绣绣的婚期定下了,今年四月二十号,让咱们都去参加婚礼,又说那个冯什么来的,冯万达多么的大方,没等结婚就给绣绣买了房子和车子还买了貂皮,他们集团的车都上你二大爷那去修,说还要帮你二大爷把修配厂做大,要做成什么什么大型的4s店,我也不太懂,反正你二大爷一家都认为是攀上高枝了,一家子从此发达了,我还能说什么啊?”李妙眉心微蹙:“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冯万达白手起家,这么大岁数什么没经历过什么女人没见过,李绣又不是什么绝色美女,没有任何企图就为了她离婚,又对她那么好?我怎么总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呢?总觉得这里面有点什么不对劲!”李丹冷笑:“也许人家李绣有什么内秀,是咱们一向不知道的,那位冯总就迷上了呗!”李仲文也忧心:“你二大爷一家一向急功近利,只希望这次别是个什么陷阱才好!咱们虽说是亲人,可二哥这人一向眼高于顶,咱们还是劝着点,听不听就看他自己吧!”

大年三十的夜里,李妙在一片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接到一个短信,只寥寥几个字“新年快乐,妙妙,希望你一切顺意。”是齐浩然发来的。李妙合上眼睛,半晌,又看了一遍,沉默着删除。后半夜,城市的喧嚣终于静了下来,只有零星的鞭炮声。李妙躺在床上,生生的逼回眼泪,眼睛因而刺痛,她怔怔的看着苍白的天棚,前生今世与齐浩然的一幕幕走马灯似的在脑海中闪过。

前生,她也是这样,常常在暗沉无边的夜色中,一遍遍的回忆,他在初识的夏末,站在扶疏花丛中,白色的荼蘼星星点点,吞吐着幽暗的芳香,他殷切温柔,低声问:“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好不好?好不好?

☆、第 72 章

她那时天真甜蜜,睁着麋鹿般纯良的眼睛,笑的得意,细碎的笑声轻盈的荡漾,红润的脸颊仿佛鲜美的桃花,看着他焦急,看着他惶恐,即使满心喜悦,细白的牙齿却咬定嘴唇,怎么也不肯轻易说出一个好字来。

那时,他们那样年轻,年轻到心甘情愿成为爱情中的受虐者。

然后,他们惶急的奔赴命运,不同的背景、不同的情节,却是相同的结局,同心以离居,忧伤以终老。

像不像一个鲜明的讽刺,那样明晃晃,深深的扎进心里,让他们在有生之年,如鲠在喉。

李妙在黑暗中微笑,唇角浅浅的勾出一个嘲讽的弧度,凄怆决然。浩然,所有人都以为我宽容,因为宽容,可以那么快那么从容的原谅,其实,我只是累了,彻骨的倦怠令我无力,再去计较,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就这样吧,让我们各自前行,各自挣扎,然后安然老去,从此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叶践行在同样的大年夜里,看着手机里李妙群发过来的新年祝福短信,不过是夸张甜腻的祝福,想来叶灼的手机里也会有,可他,依然看了又看,心里微微的泛着甜蜜。同住的一个星期,渐渐了解,她的另一面,无关美丽和风骨,有些小迷糊,有轻微的洁癖,什么东西都恨不能用消毒水刷一遍才好,不能熬夜,一过十点钟就睡眼迷离,不喜欢上网,却爱看书,抱着本《乱世佳人》翻过来掉过去,爱穿白色纯棉睡衣,爱害羞,爱脸红,爱吃苹果和酸奶,最喜欢偷吃冰激凌,不舒服也按耐不住,怕胖,就给自己找理由,一边吃一边嘀咕:“就吃这点就放弃,这次一定能行!”他在外面忍着笑好辛苦。

这样一个她,不过是再平常不过的女孩,他却想想就觉得心头酥软酸胀,仿佛被放进了果汁浸过,酸酸的,带着些不安的甜蜜。

年初三,叶践行第一次以男朋友的身份来李家拜年,这是米菲菲的要求,说这是礼貌,李妙郁闷的要命,自己和叶践行八字连半撇都没写上那,怎么就到了上门拜年的程度?他来家拜年,那自己也一定得去他家拜年了?可是,可是她抓抓头发:“我没想过啊?我能不能不去他们家拜年啊?”宁朴一瞪眼:“什么话?这大过年的,即便他不是你男朋友,你是他妹妹的好朋友上门拜年难道不应该吗?”“可我认识叶灼都四年了,从来就没去过他们家拜年啊?”“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现在你是叶践行的女朋友!”“可万一我俩以后不成怎么办?”李丹伸手戳在她脑门上:“呸,瞎说什么呢?买卖不成仁义在,不成也是朋友,再说了,人家叶践行为了你打过架受过伤,上门拜年还是人家先来的,按理你应该先去知不知道?”李妙一缩脖子,不满的嘀咕:“明白了,我错了,我就应该对叶处长的光临红毡铺地净水泼街,他一来我们家就蓬荜生辉,应该让他按个手印再签个字以后这就是我们家一景,可以收费参观了???????”脑袋上被拍了一巴掌,成功的镇压了李小姐的不满。

叶队长时间观念强,上午十点准时按响门铃,拎着两兜子昂贵补养品的叶践行站在门外,形象虽好但李妙怎么看都觉得有点傻!

有点傻的叶队长穿着黑色呢子大衣,藏蓝色毛衣,藏蓝色西裤,一眼看上去就是一个平实的男人,礼貌的给两位老人拜年,心里打鼓的迎接未来岳父、岳母和大姨子的检阅。李仲文温和,宁朴和蔼,李丹脆快,基本上气氛一直是团结友好和谐的,叶践行话不多,简洁有力,有问必答,态度谦和,李仲文对叶践行印象不错,宁朴认为他没有大家子弟的傲气,李丹比较失望,认为他不如齐浩然英俊,但比照他的官职,勉强合格。

年初四,李妙也同样特别傻的坐到了叶践行家的客厅,接受了叶军长及叶践行三个舅舅、两个姨妈、四个表妹、一个表哥的审阅。审阅的气氛一直持续的友好和谐,排除掉叶司令那张百年冰山的脸,其他人基本都跟米菲菲一样属于天性热情活泼的人,表哥米中泽搭着叶践行的膀子密语:“我说践行,你太狠了,这姑娘漂亮,气质文静,你这一直沉默寡言的,给你介绍那么多你都不同意,合着是打算一鸣惊人啊?”叶践行并不答话,淡淡的笑了笑。那么多姑娘?他回想起来不过都是些浓妆艳抹的女人,现在他基本上连一个都不记得了!

年初五,李妙意外的接到了岳天楚的电话,约李妙见一面。岳天楚选择的地方是离李家不远的一家茶室,环境清幽,茶香缭绕,一个长发飘飘的美女在弹奏古筝。因为是过年,人不多。

岳天楚看起来有些憔悴,客气的对李妙表示歉意:“真是不好意思,李老师,大过年的,要你出来见面,真是不好意思啊,这是我出差去印度带回来的,一点点心意,还望李老师不要推辞。”岳天楚边说边递过来一个精致的袋子,李妙赶忙推辞,奈何岳天楚十分坚持,只好收下。

岳天楚踟蹰了一下,才叹了口气道:“说起来,我这次找李老师的目的,实在是有些不好意思啊,是我儿子,岳豪,不知是为什么,前几天忽然跟我说要重读初一,并且指明一定要你给他补课。李老师,我真是不好意思开口,可是,他这次似乎真的是想要学习了,所以,我只好来请求您,李老师,请你体谅一个做父亲的心,可以吗?”

指明补课?李妙愣了一下,恍然想起来,好像叶践行提过一次,岳豪在道场遇到了叶践行,桀骜不驯的挑衅,叶践行捏着下巴冷笑,跟他打赌,输一场脱一件衣服,输到没法再输,就答应对方一个条件。结果岳豪输掉了全身的衣服,最后只剩下一条内裤,无奈的答应了叶践行,好好学习,必须考上三中。

☆、第 73 章

李妙还以为这件事情结束了,怎么也没想到,岳豪居然会点名要自己给他补课。她迟疑了一下,道:“是这样的,岳先生,我现在手上已经有两个学生了,开学我就要毕业了,要写论文,一些科目要结业,可能会很忙,我可能没有时间,我很感激你的信任,但是很抱歉,现在很多补课老师很有名气,岳先生应该不难给岳豪找一个合意的!”

岳天楚苦笑:“李老师,你应该能看出来,岳豪这孩子是个非常桀骜固执的孩子,他说一定要你给他补课,我???????”他无奈的叹息了一声。灯光下看岳天楚,其实是个非常好看的男人,眉眼英俊,眼角细细的纹路并没有让他看上去衰老,反而多了几分成熟的魅力,唇线清晰,唇角微扬,看上去总是像在笑一样。

李妙试探着说:“岳先生,其实,男孩子应该多一些管教,你这样百依百顺,对他而言并不是件好事!”

岳天楚低下头,半晌,才长长的舒了口气,仿佛胸中压抑了很久,无法纾解,他的喉咙似乎有些异物哽咽,因而暗沉沙哑:“小豪自小是他母亲带大的,那时候我忙于事业,基本没有时间照顾他,他跟母亲感情比较深厚,他母亲是个才女,因为我要忙于事业,只好辞职在家,带孩子,照顾家庭,对于我常有怨言,可我都没有在意,认为不过是女人的啰嗦。”他痛苦的攥紧手,继续说:“那时候,公司里新来了一个女大学生,叫铭雅,青春靓丽,十分可爱,她说她爱上了我,想不求名分的跟我在一起,我拒绝了,可是,我的心里还是窃喜的,一次、两次、三次,慢慢的我的心思就游离了,铭雅跟我在一起总是欢天喜地的,哪怕我只是对她说一句好听的话,她也觉得幸福无比,在那样崇拜的目光中,我渐渐动心了,我不愿意回家去看妻子幽怨的眼神,听她抱怨家长里短,觉得她现在就是一个俗不可耐的黄脸婆。”

叶灼想起那些书签,书签上清秀的字迹,那应该就是岳豪的母亲做的。

“我背叛了书屏,还自以为得意,可是,世上哪里有能保住火的纸呢?书屏还是发现了,我至今还能想起她绝望悲愤的眼神,像刀子一样,一下下刮着我的心。她什么也没说,第二天就扔下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走了,临行前给我发了一个短信说,你既无心我便休,此生不必再见。请好好照顾小豪。”岳天楚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来:“小豪从此以后就开始恨我,李老师,小豪从小是个很乖巧的孩子,从他妈妈走了以后,他几天几夜不吃不睡的找妈妈,我在报上登了寻人启事,可是,她再也没有露面。我记得那天,小豪怨毒的看着我,说,你逼走了妈妈,我恨你,我永远也不要原谅你!”

李妙一惊,她可以想象,那个孩子怨毒的目光,深深的刻在了岳天楚的心里,但,何尝不是刻在了岳豪的心里呢?从小相依为命的母亲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走了,孩子心里的伤该有多深呢?岳天楚一直对岳豪百依百顺,未尝不是在赎罪!

“岳先生,这样吧,我尽力一试,不过我觉得,你还是应该再找找她的母亲,这么多年过去了,再多的恨意也该淡了,对岳豪而言,没有任何人能够替代母亲。”

☆、第 74 章

正月十五刚过完,李妙就正式成为了岳豪的英文老师,岳少爷依然桀骜不驯的扬着下巴,十分不情愿的瞪着她,李妙也不生气,拿出初一的英文书开始从头讲,说来好笑,她跟岳天楚谈完后问过叶践行,干嘛要帮岳豪?还要跟他打赌?叶践行淡淡的说:“他不是爱脱衣服吗?就让他一次脱个够,至于学习,你不是说他很聪明,这样荒废了可惜了吗?”李妙才恍惚的想起第一次给岳豪摸底时,这小子特意光着膀子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原来叶践行是为了给自己出气的,虽然有点幼稚,但不乏欢喜。

“我讲得速度你能跟上吗?有什么听不懂的吗?”李妙问,岳豪冷冷的瞪了她一眼,说:“有什么听不懂的?我有不是白痴?”李妙一笑,这孩子,真是欠修理:“那我们继续。”

岳豪这次的状态要比以前好很多,起码他能认真的听讲了,李妙特意放慢了速度,每一个单词和音标都反复的讲解,生怕这位少爷哪下子不耐烦又一跃而起了!

李丹的婚期初步定在了十一,贾哲新和李丹商量后决定采用旅行结婚,回来在双方城市各办一个答谢宴就行了,贾母要求在五一前后双方家长见个面,过礼。

叶践行的工作上手很快,不过会议太多,他需要经常出差,李妙开学后,两人保持着一天一个电话,两天见一次面的正常频率,虽然不是火花四溅,但也算温馨甜蜜。叶践行虽然沉默,但很细心,李妙再世为人,心理年龄要比同龄人成熟很多,很多事情的看法和做法反而要比跟齐浩然更合拍。

李绣的婚礼如期举行,李妙一家道贺。冯万达虽然是二婚,可女家是大姑娘,因此办的格外隆重,在本市最豪华的希尔西大酒店,一共开了六十六桌酒席,每位一个鲍鱼,司仪请的是电视台的知名主持人。李绣穿着白色塔夫绸束腰裹臀婚纱,头发高高盘起,脸上妆容精致,很有几分明艳妖娆。众人都夸她漂亮,李绣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众星捧月的滋味,因而心情很好,跟谁都笑着打招呼。

李绣小声跟李妙嘀咕:“看她那一脸无耻的得意样子,我看了就生气,抢人家老公,还这么高姿态,人家姑娘得恨她一辈子……”李妙想起那天餐厅那个秀丽的小女孩,不由自主的皱了皱眉头,偷来的幸福,是真的幸福吗?

李妙和李绣去洗手间,正好看见两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在唠嗑。

一个说:“哎,这就是那个转正的小狐狸精啊,真是不咋地,谈不上有多漂亮啊?冯董啥品味啊?”

另一个一面往脸上扑粉一面冷笑:“不漂亮,可人家有手段啊,要不冯老板能抛妻弃女,就为了娶她吗?你知道吗?为了今天的婚礼,老冯提前把媳妇和闺女都送出了国,生怕今天来搅局吧?”

“这男人啊,就那么回事!老冯的媳妇跟她苦熬苦守二十多年了吧?富贵了就换媳妇,你看看,这人啊……”

“听说当年老冯的媳妇为了他把娘家的房子都押给银行了,老冯感动的要命,前几年,他媳妇有病,老冯跑前跑后的伺候啊,咱们那会还说呢,这老冯两口子才是患难夫妻,感情深厚,肯定能相伴到老的,可惜啊,还是顶不住不要命的小三啊……”

李妙和李绣觉得脸上发烧,匆匆忙忙的赶紧走了,一出来正看见二大娘那小菊正在送客人,那小菊和李仲武两口子今天都穿的极正式,那小菊一身黑色丝绒短款旗袍,上面绣着大朵金色的牡丹,看上去十分耀眼,符合她一贯的作风。两口子今天笑容灿烂,尽管女婿站在身边看上去跟他们年岁差不多,可丝毫不影响两人的心情。

那小菊逢人就跟人家炫耀:“我这个镯子也是姑爷给买的呢,哎呀,这孩子比我们家绣绣还孝顺呢,不过对我们绣绣那是真好啊,买衣服,从来都是去香港买,不让穿大路货,说不够档次,买金子都得是老凤祥啊,周生生的,哦,对了,看见我们绣绣带的那个表了吗?欧米伽的,十多万呢,我看了都心疼呢……”

李丹拉着李妙跟那小菊打了个招呼,说单位来了急诊,必须马上回去,上去拉了宁朴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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