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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书网 > 武侠仙侠 > 我靠开农场拯救妖族 > 我靠开农场拯救妖族 第12节

但此时实乃意外,又发生得自然而然,她也没有再采取多余的行动。

某处裂谷边,树妖施法让根部蔓延出去,盘根交错的树根在搭成天然的道路将两边悬崖连接,顺便和身边的青鸟闲聊。

“既然是您开口,这样小小的要求我自然是不会拒绝的,但我不明白,凤皇为什么要帮助人类?”

凤皇,是妖族对五彩凤凰的尊称。

“这个问题很多妖都容易有,毕竟现在人族越来越强,大家多多少少有些冲突,不过说实话,我们神族内部的杀戮也从来没有停止过……我听九头凤鸟说这个姜部落的首领是个大好人,他在研究用植物治病和作为粮食,如果人类不需要杀戮有特殊能力的神兽和神族来治病,并且减少往山林中打猎的话,这样人族和妖族间的冲突就会减少……额……”

“哦,青鸟殿下,您不用担心我会生气,植物和树妖不是一个种族的,如果我因为人族吃植物而生气的话,那首先就要和您决裂才行,毕竟您最喜欢吃种子了……”

青鸟站在树杈上摊了摊翅膀:“总之,我有幸去山海农场听训,凤皇的意思是这个姜部落的首领身上功德气运很丰厚,帮助他能反哺妖族。”

“可这连修桥搭路的活儿也让我们干了,是不是帮忙过头了。”

“实际上,凤皇只说了希望一路上别有不长眼的去招惹姜部落的队伍,其他的是九尾狐殿下吩咐的,他说不希望队伍中的两个小女孩儿受到伤害。”

“好吧,虽然我不理解,但你们鸟族给得实在太多了,但我有些不明白,不是说人族部落要推举姜部落首领做共主吗,为什么要让姜部落首领前往鹰部落?”

“好像是人族的规矩,聚会的地点在哪里,就要由哪个部落举办。据说姜部落的这个首领不爱名声也不爱权势,如果知道这个聚会是为了推举他做共主,那么姜部落是不会同意举办聚会的。”

“好吧……人族真奇怪,我第一次听说推举王,还得把王骗过去的……话说,九尾狐不是你们鸟族的吧,为什么你们也要言听计从?”

“……大概是打不过吧……”

……

虽同在中原地区的渭水流域,但姜部落位于渭水西北侧的姜水河畔,而鹰部落位于渭水东南侧的阴水河畔,加之翻山越岭的耽误,两者间的路程颇远,姜部落的队伍足足走了十多天。

队伍到达的当天,距离鹰部落还有几千米的距离时,悬崖边的山鹰便将消息传递给了鹰部落的图腾首领海东青,海东青又将消息传递给了鹰部落的首领和智者,于是姜部落的队伍在几里外便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烈山氏魁没有拒绝鹰部落首领安排大家去吃顿大餐的提议,但却让其他人先去吃东西,自己则询问鹰部落周围是否有水草较多的浅水池塘,他得将养在兽皮水袋里的几条草鱼尽快放出来。

是的,因为在近岸水草区域停留的习性实在太明显了,草鱼最终顺理成章被女娃命名为草鱼,并且得到了所有人的支持。

因为烈山氏魁决定尝试养殖草鱼也有她们的原因,女娃和妍姬很合理的要求跟着前去围观这初次放生,老父亲争不过两个女儿,除了答应毫无办法。

最后姜树和姜鱼不放心老父亲带孩子,也跟着去了,还从拿了些鹰部落战士送上的新鲜野果,以免两个小姑娘会饿着。

鹰部落建在悬崖下的平原上,常与鹰作伴,鹰帮助他们打猎,他们则给鹰投食。大概是受了好伙伴的影响,鹰部落人也喜爱吃鱼,故而对烈山氏魁想要养殖草鱼的想法很重视。

所以鹰部落的首领亲自做向导,带着大家去找适合放养草鱼的水域。最后烈山氏魁选定了一处水深不到半米的河湾,大家一起动手用石头和泥巴将那长宽不到两米的河湾处给封闭起来。

几条草鱼都不大,体型刚好能从婴儿胳膊粗的兽皮袋子入水口放进去,自然也能轻松的倒出来。

这些用来放生的草鱼,都是用藤条编织的鱼篓抓的,尽可能的减少了抓捕时的伤害,因此幸运的活了大半,死去的几条被女娃送给路过的山鹰打招呼了。

当然,今日的研究也就只能到此为止,毕竟能不能养活、能不能繁衍那是需要长久的观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

组织大聚会的四十二个部落不仅邀请了姜部落参加聚会,还邀请了其他一些小部落,有些距离远的部落队伍现在还未到达,因此大聚会的时间定在五日后。

这五日间,烈山氏魁每日都会去研究他放生的草鱼,同时也在鹰部落战士的带领下,走遍了鹰部落周围不少地方,因此采集到了许多新的植物。

但试药的阿炎只有一个,他只能将这些植物连根挖回去,暂且栽种在鹰部落门外,倒不是指望都能种活,只求能延缓它们的死亡时间。

也正是因为父亲的忙碌,女娃和妍姬才能争取到去鹰部落外自由玩耍的机会。虽然要带着姜鱼和姜树,还得带着鹰部落的山鹰,而且不能离开部落三千米范围……但这也足够少有外出的小女孩兴奋了。

截然不同的风景,从未见过的植物和动物,别说才五岁的女娃了,就是姜鱼和姜树两个成年女性也拒绝不了四处观赏的诱惑。

而明珝也借着“玩耍”的掩护,寻到了自己要找的目标。

那是一种野生的“杂草”,生长在终日向阳的小山坡上,叶片是表面暗绿背面淡绿的修长披针形,疏松的倒卵形花絮上开着黄绿色的小花。

它们单株看起来和别的植物比并没有太多特色,但几百株聚在一起的缘故,远远的看去便颇为壮观。

姜鱼和姜树她们把女娃和妍姬当做福星,宠爱之余也多少有几分尊敬,故而明珝说要过去看看时,她们也没有阻止。

明珝靠近后,将这些“杂草”仔仔细细的观察,确定了正是自己要找的东西,带着些憧憬的模样道:“这就是流浪者们说的那种草,它们的果实成熟后,整个果穗都是红色的,就像我们眉间的花儿一样的颜色,非常好看而且散发着和黍相似的味道。”

“妍姬很喜欢吗?”女娃好奇的问。

“当然,我很想看看漫山遍野都是红色果实的景色。”明珝点头认真的回答。

姜树道:“我昨天也听他们说起这种植物,鹰部落把它们叫做稷,它们的果穗虽然是红色的,但捏开果壳后里面的果实是白雪一样的颜色,味道也很好吃。”

“可惜它们成熟还要一段时间,听说是天最热的时候,不知道能不能看到了。”

“但是稷的壳儿很难去掉,比黍的壳儿还难,所以鹰部落都是把收获的稷分给不能外出打猎和采集的老人孩子,让他们用手剥壳,能剥多少算多少……”姜鱼表示。

“用手剥壳?”女娃诧异。

“对,鹰部落的人有山鹰帮忙,他们在抓兔子、雉鷄、硕鼠这样的小动物方面很擅长,而且你们也看到了,这里的土地很平坦,小河、小池塘特别多,抓鱼、蟹和蛙都很容易,总之他们不怎么关心种植,所以也不会舂米。”

女娃道:“但我们姜部落会种植也会舂米呀。”

“是的,如果妍姬喜欢的话,我们可以带些种子回去,种在部落里,这样明年就能看到和吃到了。”姜树耸耸肩,“我是说,首领一定可以种活它的。从花朵来看,这一株稷的果实似乎不比黍少,这应该算正经的大事。”

“有道理,鹰部落虽然不怎么吃稷米,但毕竟是可以吃的东西,所以这些果实每年都会收集起来,现在也许还有剩下的。”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被猫猫抓了……

稷为百谷之长,是我国古老的食用作物,一般认为是粟或者高粱,我们这里采用稷是高粱的说法。高粱是本土作物还是非洲传入的一直未有定论,但高粱在我国的种植时间超过五千年,作者认为五千年前非洲的农作物不大可能传播到中国来,因此我们采用高粱是本土作物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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