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常。我说,不正常的地方就在,虽然大腿上沾有大便,但是他的肛门附近和内裤,却是干净的。你说,这可能吗?
曹支队长一脸吃惊的表情,而大宝的脸上则是一脸的恍然大悟。
不仅如此,我记得我在现场勘查的时候,去触摸了一下晾晒在现场阳台上的衣物。我说,t恤是干的,而内裤则还没有完全干。根据我的生活经验,这个天气,即便是背阳光的北阳台,一条内裤不用十个小时也会完全干透了吧。
你的意思是?曹支队长说。
不错,正常成年人是不会出现大小便失禁的。在有卫生间的家里,更不会出现闹肚子憋不住拉在裤裆里的情况。我说,死者是颅脑损伤后出现的大便失禁,而凶手看到这些,并没有嫌弃逃离,而是选择了帮他清洗干净。
所以就是有关系的人?曹支队长问,那会不会是凶手伪装现场?
伪装现场没必要清理大便吧?大便失禁并不能证明这就是一起命案。我说,当然,确实是有伪装现场的行为,这个一会儿再说。只是,不会有什么凶手为了伪装现场去清洗尸体,并且还把死者沾了大便的内裤给洗干净。直接扔了不就好了?而且,洗干净还晾晒在外面,这个动作实在是多余啊。
所以,这个人只是以为死者是憋不住拉在了裤裆里,而没有意识到他是颅脑损伤。大宝问道。
你刚才说,凶手有伪装现场的行为,我们怎么没看出来?曹支队长问道。
我扬了扬手中的缴费表格,说:这个表格我也看不懂,因为都是医院内部的缴费项目编号。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金剑一个多月前去就诊过两次,有不少缴费项目。但是在两天前,并没有缴费。这就不正常了。既然不是医生的熟人,那么至少挂号费是需要的吧?
你的意思是,这个病历是伪造的?曹支队长说,这不太可能吧?凶手来得及吗?
来不及。我说,所以我也是大胆的推测,凶手认识刘丰医生,熟知医学术语,才自己撰写了这份病历。
是医生作案?曹支队长皱着眉头说,那我们之前的调查,岂不是已经打草惊蛇了?
不要紧,现在范围小得很。我说,既然认识刘丰医生,甚至可以模拟他的签名,还熟知医学术语和撰写病历的习惯,那多半就是二院神经外科的医护人员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和金剑是情侣关系,那么就应该是二十多岁的女性。只要侦查部门稍微花一点心思,就能发现端倪了。
从专案组出来,已经半夜了。回到了宾馆,我倒头就睡。一来是这一天可是真够累的,二来也是心里比较踏实。虽然今天的猜测是比较大胆的,但是这是唯一一种可以解释具有这么多异常情况现场的办法了。
我相信,一觉醒来,案件一定会侦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