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3章 廉者当自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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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执政者而言,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单凭一时兴起。所作所为,一定需要一个契机。

举例来说,就关彝这样的穿越者,虽然不是法学专业的。但他生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他的法律理念在现代社会可能是中下水平。但是比起古希腊古罗马的法学家们来说,未必就差到哪里去了。既然如此,他想在华夏传统文明中注入一些希腊罗马文明的先进理念,自己直接上不行么?

可以是可以的。但是这样做,效果很差,因为大家都会心存疑惑甚至抵触。一个不好就会引起全民反对。

如果李密的庞大使团带着罗马、波斯的使节和书籍回来了呢?那就完全不一样了:哦,原来世界上还真的有不存在皇帝的国家啊。原来世界上还有不依靠种田放牧就能很富裕的国家啊。原来世界上还有文明不输于我们的国家啊……然后关大司马再想做什么事情,推动起来就事半功倍了。非止如此,在这个过程中,关大司马想加一些私货进去,还不是更轻松。

雍凉的官风比起益州差的太远的问题。关彝其实早就注意到了——大司马现在已经不是当年的小太守。这么几个月各个郡县的跑了下来,各地的本土官员是个什么样其实大司马心里很清楚。但是清楚归清楚,却不能下重手:一方面是雍凉地区这大半年最重要的主题是安定。另一方面则是缺乏一个契机:若是没有谯熙、张晖这事就直接成立廉政公署。雍凉地方的官员肯定老大不满意:怎么,歧视我们北方人?而以前益州地区的官员也肯定不满意:怎么,以前大家苦哈哈的时候你们不搞这个,现在日子稍微宽松一点了就这么搞,是看不得我们过得好是不是?

但是现在有了谯熙案就不同了。大司马的大舅子都被一撸到底了,你们还有什么好说的?本地世家子弟架空县长,把国家的惠民之策甩到一边,利用天灾形成更大的人祸,从而扩大自己的庄园。这样的性质恶劣不恶劣?难道不该严管嘛?不该建立一个新的部门来严查吗?

不是没有人对成立权限极大的廉政公署提出反对意见。但是在谯熙案的面前,一切的反对都化为了齑粉。

也不是没有人对关彝把此案通过邸报的形式对全民公开表示质疑:刁民们要是知道了此事还不对政府丧失信心?晋吴这样的敌国知道了此事还不拿此事大做文章污蔑我大汉官贪吏奸?

可是这样的反对在关彝看来,都是扯淡:你们真的以为老百姓是白痴么?你不公报此事,这样类似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么?老百姓就不会感受到么?倒是公报了,让老百姓知道:“哦,原来政府是反对这一类事情的。以后我们遇到这样的事情应该去向廉署举报。”这样一来才能更好的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嘛。

至于晋吴拿这个事情诋毁季汉?一样的道理:晋吴的老百姓又不傻。他们看到这样的东西后第一反应就是:为什么季汉对这样的事情坚决镇压而本国的官府却不闻不问甚至乐见其成?

正如黄巾起事之前,东汉社会一首流传极广的歌谣里传唱的那样:“发如韭,剪复生。头如鸡,割复鸣;吏不必可畏,小民从来不可轻。”不要因为这个时代的识字率不高,信息交换不发达就以为老百姓是傻叉。有那种想法的人,自己不受报应他的子孙也迟早要受报应。

总而言之,借着谯熙案的东风。关大司马内心一直想弄的廉署,是成立起来了。

随着西元269年六月,大司马府《成立廉政公署令》发布后。季汉的官场乃至全国百姓,都被廉署的巨大权利和优厚待遇给亮瞎了眼。

该机构分为四级。第一级即廉政公署,直接隶属于大司马本人。首席长官称大廉使,直接对大司马本人负责。年薪为货真价实的万石。除非渎职或身体原因无法承担工作,其任期为终身。

大廉使之下,设执行丞、预防丞和接引丞三个部门。顾名思义,分别掌管调查取证、预防教育和接待举报。

州有州廉使,与州刺史同级。年俸比万石,其任命由廉政公署垂直任命,不受州刺史管辖。

郡由郡廉使,县有县廉使。均与同郡太守、县令敌体。各级廉使之下,都有自己的直属吏员。

各级廉使衙门的资金支持,直接由大司马府按照当年实际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划拨。如此,则保证了廉署的人事权、财权相对独立。而任何一个在体制内混过的人都知道:这两项权力独立了,那这个部门基本也就横行无忌了。

“茂通啊,如何,我可是顶着天大的压力给你争取了足够方便的权利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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