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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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恨的是李容修与李家不懂得适可而止,反而步步相逼,不但与她相为难,甚至还插手沈家的家事,不知从哪儿找出沈乔安那么个上不得台面的私生子,自从回到沈家后,处处与她母亲作对,笼络沈英博的心。闹到后来,孙敏秋和她在沈家几乎没了立足之地。

沈曼瑶在沈英博心目中的地位动摇了,也直接影响到她在迟家的境遇。迟君睿眼见着她在父亲跟前的地位大不如前,不说出手帮衬她和母亲,反而暗中与那私生子偷偷联络结盟,明面上又将她和母亲当做小孩子一般糊弄,以为空口说几句话就能将她们母女哄骗过去。

要是仅仅如此,沈曼瑶也姑且忍了。却没想到迟君睿又变本加厉,趁着她在家里带孩子分身无暇,在外面跟公司旗下的女明星们眉来眼去,绯闻满天飞。纵然迟君睿口口声声是为了公司炒作,可是沈曼瑶深知其为人,又怎么会相信这种胡话。

自己的亲生父亲靠不住,自己的男人也靠不住。沈曼瑶心中暗恨之余,只能任凭迟君睿哄骗她。然后在迟君睿放松警惕,自以为万事皆在掌控的时候,小心翼翼地提出想要拍戏的要求。并且说服迟君睿道:“我瞧着你们公司旗下的女艺人,也没几个条件比我好的。正好我这些日子在家呆的腻烦,宝宝又送去幼稚园念书了。我也想去串个戏,你觉得怎么样?”

沈曼瑶的话倒是勾起了迟君睿的兴趣。他也想到两年前沈曼瑶在电影《杀手之殇》里面可圈可点的表现,不但征服了那些花钱买票的观众,甚至还征服了那些拿着笔杆子写文章的媒体和影评人。只是后来沈曼瑶为了带孩子,才只拍了那么一部戏就退出影坛。如今沈曼瑶又清闲了,倘若她借此付出的话,对于迟氏影业来说,也是个很好的宣传炒作的素材。

所以在那之后,沈曼瑶如愿以偿的获得了《都市女兵》女主角的角色。至于这部戏为什么会在晚城大学新生军训的训练基地拍摄……其实李容修的想法没有错,这个要求确实是沈曼瑶跟迟君睿开口提的,至于原因嘛,则归功于沈英博和沈曼瑶的一番谈话。

沈英博明确的表示了只要沈曼瑶能够按着他的话做,那么将来待他百年以后,沈家的家产也会留一份给沈曼瑶,之前孙敏秋的过错他也能够“既往不咎”。至于李容修为什么会对这些事情知道的一清二楚——

一来归功于沈煜钧手上的“潘多拉的盒子”,二来也归功于沈乔安不失时机的打小报告。话说后一条原因就连李家人都没有想到。谁能想到沈乔安在获得了沈英博那样的宠爱之后,竟然还能做出但凡偷听了一点消息就悄悄告诉给李容嘉的地步?

别说是李容修了,就算是老谋深算的李爸爸和李爷爷都没想到。

因此在刚刚得知这些消息的时候,李家众人并未轻信,直到潘多拉盒子多方详查证实了沈乔安的话,李家众人才算相信。

不过饶是如此,李爷爷和李爸爸对沈乔安的信任度也是有限的。沈乔安大概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他除了主动交代沈英博的信息之外,向少主动联系李家人,一副无欲无求忠心耿耿的模样,反倒让李家男人们越发戒备。

在这种各藏心机,暗潮涌动的局势下,菲特汽车集团的总办公地点终于从京都顺利的迁到了晚城。李氏美华同菲特汽车集团的合作项目也顺利展开了。由于沈家在西部码头上的投名状,以及出于其他的考虑,这次的合作沈家也加入其中,不过只占据了两成股份,以及部分的管理权和经营权。

按照沈英博向来不见兔子不撒鹰的脾气,此番为了加入菲特集团与李氏美华的新项目,居然牺牲如此之大,姿态如此之低。要说他背后没攒着什么鬼心眼儿,连李容修都不相信。

不过眼下沈家按兵不动,李家也乐得静默围观。唯有李容修隐隐觉得,这次事件的爆发点大概还要落在自己的身上。

不过一直等到晚城大学一年级新生的军训顺利结束,李容修的生活仍旧是一片风平浪静——

当然,这种风平浪静的前提是忽略掉一直努力的寻找跟李容修独处的机会甚至不惜为此施展美人计却被早有准备的李容修排斥在集体活动之外的沈曼瑶,以及纵然李容修避开了两人的单独相处,但是依旧无法阻止媒体记者看图说话,明里暗里的炒作两人恩恩怨怨的那些绯闻→_→。

实在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心前任的生活,升入大学后的李容修在别有用心的准备下,通过堂姐李容美认识了计算机系大三年级的学长王正轩,并且当着堂姐李容美和王正轩的面儿,表露出了对互联网新兴科技的兴趣,以及想要投资王正轩创建的电子交易网站的意愿。

彼时王正轩已经被资金流的短缺和公司经营不善的状况逼迫的焦头烂额。他将自己的创业计划做成方案,到处去寻找投资。只可惜现在互联网产业的大局面就不是很好,在刚刚经历过一个互联网冬天的时代,没有人愿意再次经历一番手中的金钱瞬间泡沫蒸发,几千万几个亿的资产打水漂的痛苦投资。所以哪怕王正轩的策划书做的很好,哪怕真的有人被他描述的前景说服心动,看好互联网产业的未来,但还是没有人愿意花几千万去投资。

正在王正轩自己也有些丧气的时候,天使投资人李容修头顶着李氏美华的光环,挥舞着钞票降临。

一方有意寻找买家,一方有钱有势有背景,两个人的合作很快就确定下来。在确立了合作关系之后,心里松了一口气的李容修立刻打电话给小姑李秉悦,言谈间充满了对未来堂姐夫王正轩的溢美之词,末了以“以我的犀利目光,一眼就看出了堂姐对这位学长抱有不一般的好感。我觉得应该给姑妈通个信,但是姑妈你千万别激动,凡事要好好商量”的口吻和基调结束了这通电话。

接到电话的李小姑瞬间炸毛,一方面是焦急于自己想让李容美嫁入豪门的心情不被理解;一方面是担忧王正轩是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阿猫阿狗”,跟自家女儿在一起恐怕也是贪图李家的钱财背景。不过鉴于李容修在事发之后的第一时间给她通报了电话,小姑李秉悦倒是没有迁怒于晚城李家,甚至还隐隐庆幸——

得亏李容修高中毕业后念得是晚城大学,这个“奸情”发现的早,两人还处于抱有好感的纯恋阶段。真要是耽搁几年,等到两人感情深厚木已成舟了,她要是想拆开两人,恐怕要费一番心力。

至于接受王正轩为自家女婿的这码事儿……李小姑压根儿就没想过。

暴怒之下的李小姑充分发挥了兵贵神速的奥义,在撂下李容修电话后的第一时间立刻拨给了李容美。

劈头盖脸的数落了李容美一顿后,李小姑不顾堂姐李容美的强烈反对,执意要她请假回家“说个明白”。在遭到了堂姐的拒绝之后,小姑李秉悦果断的放下了公司事务,当晚就飞到了晚城。

得到消息的李容修在第一时间拉着李容美和王正轩去机场接人。彼时李容美还对李容修打小报告的行为对他埋怨异常,句句数落听得李容修耳朵都快长茧子了,只能苦笑着辩解道:“我早就跟你说过了,你现在在晚城念书,姑妈把你托付给我们这一房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你也清楚。我们李家不是那种嫌贫爱富的人,姑妈想让你嫁入豪门也是怕你将来过的不如意。只是手段采取的不好,你们母女两个又没有很好的狗头……”

“……你以为我愿意管你们两个的私事。还不是为了我们两房的情分着想。姑妈的性子你也清楚,真要是让她自己发现了这件事,恐怕我们这一房也要受挂落……”

“……既然你不肯跟姑妈主动交代,那我只好越俎代庖……这也是为了你们好。能过了明路总比每天遮遮掩掩的要强吧?你就算现在不说,毕业了难道也不说?等谈婚论嫁那一日也不说?你拖得越晚,姑妈不是越生气嘛……”

随着李容修一句句的劝说,李容美原本阴沉着的脸面也渐渐缓和了许多。王正轩更是连连点头附议道:“我觉得修修的话很对。容美,我不是个没有担当的男人,就算我现在还比不上那些豪门子弟有钱有势力,但是我相信——”

一句话还没说话,陡然听见一阵刺耳的刹车声。李容美和王正轩不约而同地转过头来,只见开车的李容修一脸铁青的看向前方。

原本空空荡荡没有多少车辆的高速公路上,一辆高大的卡车横截在公路当中,四辆黑色的防弹车停在卡车前面。十来个黑西装戴墨镜的高大男人立在车前。最重要的——

他们每人手里都有枪。

☆、第九十四章

重活一辈子,李容修没有想到自己小心谨慎到如此地步,还是避免不了被人暴力劫走的危机。

面对着眼前十来个明显是练家子的不明人士,李容修在身旁有堂姐夫妇,身后只有一个保镖李十一的情况下,明智的答应了对方的“邀请”。并且提出建议道:“你们想请的只是我,我堂姐、学长还有我的保镖可以放回去吧?”

当先一位黑墨镜西装男不动声色地瞥了李容修一眼,还没来得及开口,被打的惨兮兮只剩下一口气的李十一却不干了。

“修少,我跟你去。”

作为李家的保镖,李十一唯一的职责就是保证李容修的安全。以他的身手,倘若是在平时的晚城,完成这个任务是完全没问题的。可是面对着有备而来的黑衣人们,在双拳难敌四手的窘迫境遇下,李十一只能选择随时跟在李容修的身边,哪怕明知此去凶多吉少。

李容修皱了皱眉,忽视李十一的请战,直视着跟他说话的黑墨镜道:“你们的目标是我,其余的人带不带走完全没有关系。把我堂姐和学长放了,送我的保镖去医院,我跟你们走。”

那黑衣墨镜男闻言,饶有兴趣的勾了勾嘴角,用生硬的帝国话问道:“我如今已是阶下之囚,我凭什么听你的?”

李容修也很淡定的勾了勾嘴角,开口说道:“因为我是李容修。”

说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之后,李容修突然说道:“你们老板吩咐抓活的吧?倘若我现在死了,你们老板会不会很生气?”

拜前世经历过的绑票经验,李容修在跟黑衣墨镜男交谈了几句,就知道这些人绝对不是冲着钱财的绑匪,之所以会在高速公路上截他,应该是另有目的。而且这个目的绝对不是为了要他的性命。不然的话,他现在没机会跟黑衣墨镜男谈条件,李十一也早被他们一枪打死了。

跟李容修交流的黑衣墨镜男没有想到李容修看起来软绵绵窝窝囊囊的,真到了危机面前居然还能稳得住。并且敏锐的觉察出自己这伙人没有要人性命的意思,就立马凭借着为数不多的筹码,跟他谈条件——

不愧是李四家的晚辈。

这么想着,原本心中充满了轻蔑的黑衣墨镜男故意满脸煞气,慢条斯理的说道:“就算我们老板会生气,可你不过是个没用的纨绔少爷,杀了就杀了,老板生气也只是一时的。”

李容修哂笑,伸手指了指天空,开口说道:“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种东西叫卫星拍照吗?你猜我们说话这会儿工夫,咱们对峙的照片会不会已经传到了我们李家。到时候你就算杀了我,我爷爷和我爸爸也会替我报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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