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事件提示(2 / 2)

加入书签

拍摄者自然就是剧本中所需要角色扮演的演员。

萧陌早在巴士上收到这次事件的提示时。便已经决定要充当鬼戏的导演,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小跟班,保护陈诚和李思璇。

虽说失败同样是全灭的下场,但是萧陌还是想拼一拼的。不然让小跟班也参与进去,不但她自己有危险,他们这些在身旁欲要保护她的人也同样会遭受牵连。

所以倒不如他直接将这次事件的担子接过来。然后尽可能的想办法将事件解决。

因为已经选择要成为鬼戏的导演,所以鬼戏剧本上的导演一栏上,赫然是他的名字——萧陌。

并且除了导演以外,还有化妆师,道具师,以及摄像师三个职位。就是不知道这三个人也是从受害者里选,还是事件已经将他们选出来了。

鬼戏的宣传单他也有见过,是莫名出现在他的口袋中的,打开后便是一张比a4纸稍大一些的黑红色宣传页。在宣传页的显眼位置印着两个艳红色的血字“鬼戏”,在这两个字的下方,则密密麻麻的印着几排和背景色相近的小字,算是交代受害者的拍摄注意事项。

而在整张宣传页的最低端,便留着作为鬼戏导演的手机号码,至于这手机号则无疑是他的。

他们是在今天上午八点整进入的事件执行地,到现在为止他已经接到五个咨询的电话。打来电话的五个人几乎可以确定都是鬼戏宣传单的持有者,若是再加上那些接触到的,或是看到的人,参与第一幕拍摄的受害者最少也要超过十个人。

就是达到十五人,甚至是二十人也不是不可能。而这些人才仅仅是第一批参与进来拍摄的,若是有人在拍摄中死亡,还会有更多的人进入并替代死掉的人继续完成拍摄。

尽管鬼戏还没有正式拍摄,但是萧陌已经能够预感到,这次事件将会是他有史以来,受害者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事件。

光是想想便会令他不寒而栗,觉得满心的压抑。

但是不管怎么说,能为小跟班争取到救治的机会,还是很让萧陌感到欣慰的,起码不会让他遗憾。

按照剧本上的要求,第一幕的拍摄时间定为下午六点钟,地点是甸柳56号大院。

关于甸柳56号大院这个地点,萧陌也有让李思璇上网查过,但是网上却并没有这个地方,可见这定然又是一个类似异空间的存在。

虽说不知道这个地方到底在哪里,但是按照剧本上的说明,他们只要心里面想着前往那里,那么无论是打车,还是开车,便都能够进入那里。所以找不到路,或是迷路,这些个意外状况倒都不需要他们去考虑。

眼看着时间已经进入了凌晨时分,李思璇害怕萧陌休息不好,所以便在这时候对他提醒说:

“队长,时间不早了,还是抓紧时间休息吧。”

萧陌并没有拒绝李思璇善意的提醒,他抬起手腕也看了眼时间,见时间确实已经不早了,他便点了点头说:

“嗯,我现在就回去休息,小跟班就交给你们两个了。”

“队长放心吧。”李思璇非常肯定的答道。

离开客厅,萧陌回到了他所选的这间卧室。也没有脱衣服,他便直接躺在了床上,并用枕头垫在了后背上继而靠在了床头。

很显然,萧陌并没有立即休息的意思,而是打算先将鬼戏的剧本熟读。(未完待续。。)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