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6章 柳如是的建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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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司法改革,秦牧提出了中立性、**性、专业性、统一、公开这几个改革要求,这看似简单,但其实上要做到却是难之又难。
在在先秦之后的历朝历代,都是权大于法,谁手中的权力越大,律法对它的约束力就越小,反过来他们对律法的操控能力就越强,
所谓刑不上大夫,脱离律法约束的可不光是皇帝,历朝历代高官勋贵欺男霸女,随意残害百姓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有几人受到律法的惩罚了。
即便受到惩罚,也多是带有政治目的的惩罚,而非单纯是因为他们触犯律法而受到惩罚。
在这种大背景下,要谈树立司法的中立性、**性,谈何容易?
所谓的司法的中立性,如果将法官比作裁判员,司法权的中立性要求:法官不能像有些球类裁判那样满场跑,满场奔跑的裁判难以处于中立地位,不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就容易做出错误的判断,这也是有些球类裁判判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为什么时常容易引起怀疑的主要原因之一。
排球裁判却不一样,他站在场地之外,立于场地的正中间并高于球网,运动员触网或过网击球时自己都不一定能察觉,居中裁判者却能明察秋毫,判罚结果也很少引起质疑。
因此,法官就要像排球裁判那样居中裁判,不偏不倚地、公正地对待原被告和控辩双方,力求不受立场限制地做出准确判断。
裁判者如果不能保持中立,其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就会受到怀疑。
蒹葭殿里,秦牧蹙着眉头在思索着,司法改革实际上是他一系列改革的核心内容,如果没有完善的司法体系作为支撑和监督,其他的改革都只是治标不治本。
而要推动司法改革,绝对不是单纯的把刑部或涉及司法的部门进行肢解拆分就能完整的。这是一套宏大而繁琐的等级制设计。
比如说司法中立的这一条,柳如是就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
蒹葭殿外,西风渐紧,吹过高高的飞檐,发出呼呼的声音,殿内布有地热,温暖如春,柳如是只穿一袭薄薄的宫装,婉婉婷婷,乍看上去身材如少女般曼妙动人。但细看却又充满了珠圆玉润的少妇风韵。
秦牧比较随性,平时想到什么,就录下来,这些想法通常都比较散乱,便都由柳如是或李香君她们加以整理。
要说才学,柳如是、李香君、董小宛几人实不下于一甲进士,而且她们身为女子,思维更加缜密,做事也更为细致。有她们帮助,让秦牧轻松了许多。
柳如是帮他整理东西,对他进行司法改革的事情很了解,她忍不住说道:“陛下。主官司法的官员因为必须保持中立,这中立本身未免会带来很多消极的影响。”
“消极的影响?”秦牧放下笔,让她到自己身边,微笑着说道。“你仔细给朕说说,这会造成什么消极的影响。”
柳如是身为幽香细细,一靠近来。就弥漫到秦牧鼻中,很好闻,比殿中薰的龙涎香还好闻。
“陛下,律法是解决社会矛盾最后的防线,但不是惟一的手段,很多纠纷通过谈判和解、调解和仲裁解决民事纠纷应是当事人的首选方式,婢子以为,不到最终还是不要随便动用司法资源去解决民间纠纷的好。
陛下或许不知道,实际上民间七八成以上的纠纷,都是由村中老者可者德高望重的人予以调解和仲裁,得以顺利解决的,这些德高望重的人,其实上就民间的司法调解员;
他们因为就生活在当地,当地起了纠纷,来龙去脉他们往往也更加了解,而且百姓了解他们的秉性,只要他们公证的加以仲裁,也比较容易令当事人信服,总之,民间真正闹到衙门的纠纷其实所占的比例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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