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1 / 2)
“没事儿,就是觉得这地方有点奇怪,这两个干尸应该就是刚才咱们看到的远处雾里的人影,趁着你我的注意力被那座坟包吸引了,跑来偷袭,可是你看他们的装束和刚刚那支弩箭根本就对不上号。”
我刚说到这里,就听到“砰”的一声响,归蝶整个人被什么东西打的飞起来撞在我身上,直接把我撞倒在地,紧接着,一股火药味渐渐的在空气中弥漫开来。竟然是被人打了黑枪!
“砰”又是一声枪声响起,身子整个压在我身上的归蝶猛地一颤,嘴里发出了一声低低的呻吟声,显然是又中了一枪。一些铁砂从她的身上掉落了下来,那个开黑枪的用的应该是猎枪。
这什么鬼!武器的质量和年代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儿啊,这也就是归蝶有一身真正的铜皮铁骨,要是打在我身上,就算是再来一颗涅槃丹,估计我也活不到天亮了。
归蝶喘着粗气,调整了一下姿势,用身子尽量把我遮住,然后在我耳边低低的说了一句:“主人,令。”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既然老根叔都认识,那么这里的鬼魂没有不认识乞活令的道理!“乞活令在此,都给我停手!”从腰包里取出乞活令高高举起,心里却不停地念着阿弥陀佛。乞活令,你一定要给力啊!
第六百六十四章 血宴
“乞活令?呵呵,你是冉家的后人?还是什么人?没想到啊,真没想到啊,冉家的人居然还没死绝呢……今天,你也算是撞倒枪口上了吧。凡是姓冉的,都该死!”就在我以为把乞活令搬出来就没事儿了的时候,浓雾里却传出来一个阴测测的女人声音。
紧接着,一对对幽绿色的鬼火在四周的浓雾里亮起,沿着村中的大路向我和归蝶的方向汇聚了过来。
“你是什么人!”不科学!这何止是不科学!这座兔湖村里明明都是冉魏政权和乞活军的后代,可是为什么,这被当做坟场的旧村里,却有一个叫嚣着姓冉的都该死的女鬼存在?
“人?呵,难道你以为在这坟村里的,还会有人么?”那个女声再次响起。
“我不就是么?”说实话,这个女鬼或者是什么东西的声音让我非常的不爽。这兔湖村,怎么说也该算是我的地头吧,在哥的地头上对哥这么嚣张的说话,还说什么姓冉的都得死?这要是给兔湖村的村民们知道了,我看他们都该把自己家的祖坟迁出去了。
“哼,你?迟早会变成死人。”女声说完这话,周围的雾气居然又浓重了几分,目力所及,不过就是两三米的样子,之前看到的那些鬼火现在基本都看不到了,我和归蝶小心翼翼的从地上爬起来,背靠背站好,用各自的武器护在胸前,以防再被打黑枪。
不过,不知道是子弹打完了还是怎么回事,枪声并没有再度响起,反而是那些浓的好像牛奶一样的雾气开始围绕着我和归蝶的身子缓缓的旋转了起来。转得我的头都开始发晕了。就在我想着接下来会怎么样的时候,周围的浓雾猛地向我们两个挤压了过来,顿时四周一片炫目的白色……
过了大约三秒钟,周围那些白色的雾气消失了,一如它们出现时那般,毫无征兆的消失了。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也不再是那座夜幕下的荒废坟村,而是一个宽敞的大院子,院子里披红挂彩,装饰得非常喜庆,一张张大圆桌摆放在院子里,桌上全都蒙着大红的桌布。这分明就是在办喜事。
我和归蝶面面相觑,这是怎么回事儿?一眨眼,我们就穿越了?院子里面不止是有我们两个,还有一些似乎是来喝喜酒的村人,他们的装束有些古怪,有那么几个人穿着的好像是清朝时候的服饰,可是头发却并没有弄成那种大光脑门加一条辫子的样子。
在满清一朝,对于男人的头发是有硬性规定的,除非你是秃子,否则成年男人必须要剃成那种大光脑门,长辫子的样子,当时官府有规定,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就是说,你要是想保住脑袋,就得按规矩剃头,像他们这样子,还真是奇怪。
“来来来,二位,这边,这张桌上坐,别客气别客气。”一个披红戴花的帅气小伙一把拽住我的胳膊把我拽到了一张桌子旁,示意我和归蝶坐下入席,而对于我身边漂浮的两把武器,好像所有人都是选择性的无视了。
我和归蝶就坐以后,陆陆续续的,有后厨的人开始挨桌上菜,看来我们来的算是早的,农村办红白喜事那讲究的是流水席,随时来随时有的吃,这刚开始上菜,我们似乎是还能赶上婚礼的仪式。
同席的宾客都在那里大快朵颐,我和归蝶可不敢动筷子,现在这地方情况不明,谁知道这桌子上摆的到底是什么啊,说不定就是一盘子石头、青蛙之类的东西。这要是一口下去,指不定是要拉肚子还是崩掉牙。
不过说实话,我有点闹不懂这是哪一出,按理说,冤魂厉鬼们要害人,搞出个幻境来,基本上也是以吓人或者误导为主的,阴森通常才是主基调,这么喜庆的场面我还是第一次见。
“主人,你看那边。”归蝶在观察了一圈之后,示意我往堂屋门口的一张桌子上看。那张桌子上,坐着的自然也是觥筹交错的村民们,可是在一圈贺客之中,偏偏就有那么一个正对着我们这桌的女人,显得那么的与众不同。
这女人穿着的是一身素白色的衣裙,跟这喜庆的场景原本就不搭,称得上秀美的面庞上更是一副愁容惨象,没有半点的喜色。和这婚礼的现场格外的不协调。十有八九,这院子里的问题就出在她身上吧。
“各位乡亲父老!”就在我和归蝶暗自猜测的时候,一个披红戴花的男人带着一个衣着很讲究的中年男人走到了堂屋门口,“今天俺很荣幸的请到了咱们村子的当家的,冉老爷为俺家儿子主持婚礼,这是俺一家的荣幸,现在,就请冉老爷为小儿主婚!”
新郎的父亲说完了,就往旁边一闪,请那位衣着考究却身子单薄的冉老爷走到了中间。从周围村民的反应中可以看得出来,这些村民对这位冉老爷是发自内心的爱戴。冉老爷说了几句场面话,然后就请新郎和顶着红盖头的新娘出来,开始主持婚礼。刚刚说到“一拜天地”,猛听得外面传来了一阵嘈杂之声,紧接着,一伙人从大门外冲了进来。
只看了一眼,我就知道这场婚礼要遭,冲进来的那七八个大汉,各个都是金发碧眼高鼻深目,手持凶器。不用问,这必然就是先兆会的羯族遗民。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真的让人有些不忍卒睹。那些先兆会的人冲进来之后,一不停留二不说话,举起刀来见人就砍。院子里的村民们则是在片刻的呆愣之后,纷纷抄起桌子板凳,对着先兆会的人砸了过去。
那场面,颇有点全民皆兵的味道,就连新郎官都把新娘往冉老爷怀里一推,抄起一条板凳冲上去了。
兔湖村,先兆会,这矛盾似乎是不可调和的,双方面都没有什么对话的必要。可是啊,即便是庄稼汉,身子骨跟这些身材高大的羯族人比起来,也是有差距的,更何况手里的武器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根本就无法阻挡这帮人。
那个领头的羯族大汉冲上前去,一刀就砍掉了新郎的脑袋,然后又是一刀捅出,把被新郎推给冉老爷的新娘和冉老爷一起捅了个对穿。
整个院子里惨叫连天,鲜血横飞,而仅有的几个没有受到这场面影响的人,就只是我、归蝶和那个一身素服的女子。
刚刚把我们带到桌前那人明明能碰到我们的,可是现在,那些先兆会成员却对我们视而不见。归蝶挥刀去砍杀他们的时候,也像是砍在了空气上一般,毫无效果。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新娘和冉老爷被捅死,倒在地上,新娘头上的红盖头落了地,红盖头下面,露出的,却是那个素服女子的脸。
也就是我看到新娘面孔的那一刻,院子中的厮杀就好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的电影一样定格了下来,天色,也在那一刻由白天变成了黑夜,不过院中的一切依旧是那么清晰。而那个满脸哭丧相的素服女子则缓缓的从自己的桌子上站了起来,走到新娘的尸体边,捡起那块红盖头。满脸苦笑的在手中把玩着。
“你是……丧气鬼?”我想我大概明白这女人是怎么回事了。丧气鬼,是一种非常特殊的鬼类,是在喜宴上猝死的人变化而成的,平常也是经常出现在喜宴上,以一身素服满脸哭丧相示人。
因为这种鬼是死在喜宴上,又多出没于喜宴上,对于喜气、阳气之类的攻击基本是免疫的,属于最难缠的鬼魂之一,而丧气鬼的害人标准就是谁能在婚宴上看到它,它就害谁。
无疑,拉我们进入这样一个结婚场景来,就是为了达成她害人的条件,让我们在喜宴上看到她,同时也算是在向活人倾诉她死亡时候的不甘吧。明明是成亲,明明是大喜的日子,却被先兆会的人捅死在冉老爷的怀里。这如何能甘心啊。
不过我倒是又想到了一点,这个女人,很可能不是本村的人,村子里其他人,不论妇孺,在先兆会的人冲过来啥冉老爷的时候,都是舍生忘死的扑上去想要保护冉老爷,可见村中对冉家人的敬重不亚于当年,而这个新娘变成的丧气鬼,却说姓冉的都该死,这也算是个佐证吧。
“现在,你们知道为什么姓冉的都该死了么?”素服女子的哭丧表情似乎已经固定在了脸上,原本应该阴测测的一句话在她说来,却显得有些搞笑,那腔调实在是很怪异。
“你因他而死,所以觉得他该死,是么?”我从椅子上站起来,稍稍活动了一下身子。
“难道他不该死么!因为他和外族人的恩怨,我和虎哥的海誓山盟全都化作了飞灰!可笑当初我第一次到他们村子玩的时候,他还带着我去拜见那个冉老爷,说冉老爷是这村子的保护神。哈哈哈,结果呢?我和他们的保护神,一刀两命,他就是这么保护我们的吗!”素服女子女子的双眼猛地爆出了一片血丝。“死,你们都该死!”
第六百六十五章 可怜可恨
“哼,可笑的家伙。”我笑了,满是不屑。伸手拍拍护在我身前的归蝶的肩膀,示意她让开。“这种可怜可笑的东西,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主人?”归蝶担心的看了我一眼,不过依旧听话的闪到了我的身边。
“你,你说什么?你说我可笑!?我只是想为自己复仇,难道我错了么!”素服女子被我的话进一步激怒了,一头长发无风自动,在夜空中显得妖娆而诡异。
“没错,你这种东西,就是可笑。口口声声说要给自己报仇,可是实际上呢?你就只懂得欺负弱者而已。”我看了看那个倒在地上的冉老爷,他被定格在了口中鲜血狂喷,却努力的想翻转身子把新娘压在身下的那一刻。“杀你的是谁?是冉老爷么?”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难道,我的死不该怪他么!我一个外村人,却被卷进他们的仇杀里,难道我不该怪你们冉家人么!”素服女子的声音更加的凄厉,原本就有些扭曲的哭丧脸上一条条青筋暴突而出,显得更加的骇人。
“呵呵呵呵,好臭的屁,好臭的屁!”我笑了,活活的被气乐了。“你以为是冉家人这一家子和外族有仇么?当年五胡乱华,神州陆沉,如果没有武悼天王带领我们北方汉人绝地反击,让诸胡认清了我们汉人的力量,你还能在这里结婚?恐怕你的老祖宗都被人家当军粮给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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