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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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狠狠一拍桌子站了起来,面红脖子粗地看着我,扬起手想打我,我面无惧色地直视着他,我说:“顾永源,你如果觉得我说错了,你打我!我就站在这里,你打!”

他目光里的锐利就这样渐渐黯淡了下,因为我过激的话语激起的怒火满满地从他的眼神里隐匿,他整个人软了下去,颓然地坐在了椅子上,愣愣地看着我,大概无力反驳也无力应对。

我拿起了桌上的酒杯,我说:“你自己好好想想吧,如果你希望征服孙默默,你就好好努力,有尊严地活着。如果你觉得一切都无所谓,你就做你自己。但是我相信,别人看你的目光,你一定也不好受。”

我依稀记得那时候他刚出现在公司的时候,许维钧和方怡莲对他说话的那种语气,就像对待一个爱惹是生非的孩子。我想,作为一个成年人,经常被人这么对待也不会好受吧?

“你说得对。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堕落吗?因为无论我做什么我怎么做,都得不到任何人的认可。没有人支持我,没有人把我当回事。在所有人的眼里,我不过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人。我知道我外公实在是没办法,才愿意培养我,他对我根本就没有爱。外婆说,外公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人。”他声音低低地说,脸上的表情变得痛苦起来。

“那你就用爱去感化他,不管他是出于什么目的把你养在身边,他终归是这个世界上你唯一的亲人。他岁数也大了,他也需要亲人的爱。你与其冰冷地与他对抗,为什么不试着用耐心和他相处呢?”我说。

他极力摇了摇头,他说:“不,没有用的。外公眼里只有钱,钱才是他最好的伙伴。他对我特别的严厉,我特别怕他。你都不知道,我小时候他是怎么打我的……”

不幸的童年让顾永源的心灵蒙受了重重的创伤,导致了他一味地朝着偏激的方向去走。也许,从他的外婆去世之后,他就没有感受过爱的温暖。至于父母的爱,则更是一种奢望。而他的外公,把他接到身边却没有给他长辈该有的爱,反而是一味的苛责和打骂。他一路成长,爱都是一种残缺的状态。他比谁都渴望得到爱,所以当他遇见孙默默,这个这么多年以来第一个走进他内心世界的女人时,他会不由自主地爱上她并且依赖她……

可是,孙默默懂这一份沉甸甸的情感依赖吗?我想,她未必懂得吧。

孙默默是什么样的女人,智商高,情商高,家境好,从小养尊处优,在最需要爱的年纪有曲歌曾经温暖过她的青春,给了她最好的爱情;在需要物质的时候遇到了那个外国人,让她可以步步高升直接依靠婚姻走上人生巅峰……她无疑是聪明的,可是她懂情么?

她如果懂情,我想,她应该不会把两个曾视她如命的男人都伤得如此之深吧?

☆、第十四章 痛快

我伸过手去,他也把手伸了过来,我们握在一起无关风月,只有一种发自心底的惺惺相惜。

“小时候,我妈妈也打我。我记得七岁那年,我早上起来晚了,妈妈给了我一个大大的耳光,一巴掌打得我直接倒在了地上,你可以想象一下那需要多大的力气。可是,我依然爱我妈妈。后来,长大后,妈妈说,你还记不记得妈妈小时候打过我。其实我记得,但是我摇头,我说妈妈我只记得你的好。我想,你外公也有对你好的地方,这,可能只是个人表达方式的问题。”我轻轻地说。

此刻的顾永源,他那张俊俏的脸上写满了许多的情绪,他嘴唇动了动,然后说:“我听他话的时候,他对我很好。我不知道给我很多很多的钱算不算是爱。但是我知道,他对别人,很吝啬。”

我给了他一个会心的微笑。我说:“对,这就是爱。”

他也笑了,一笑,那份真情流露的感情就收回去了。他连忙把手抽离了回去,然后拿起啤酒,又恢复了那副正常的语气说:“好好的我们说这些干嘛,来,今天就是来喝酒的。”

我笑着说“好”,也拿起啤酒杯,和他响亮地碰到了一起。

酒吧的中央有人唱起了歌,歌声很一般。顾永源听着听着就不能忍了,他对我眨了眨眼睛,然后说:“我送你一首歌,怎么样?”

“当然好。去吧。”我得瑟地说,心情也大好了起来。

“好的。你等着。”他说完,站起来提了提裤子,吊儿郎当地就过去了,不知道他和唱歌的那哥们说了些什么,总之,人家很快就把话筒和舞台都让给了他。

他对我潇洒地甩了下头,然后眨了眨眼睛,对在座的几桌客人说:“我想为我的朋友唱一首歌,如果唱得不好,希望大家见谅。”

他坐在舞台中央的样子很酷很帅,台下顿时无数女生率先尖叫了起来,甚至有好几个坐在楼上的客人都跑到了栏杆处往楼下张望。

音乐响了起来,原来是我最喜欢的那一首歌,信乐团的《天高地厚》。

他闭上眼睛深情地投入其中唱了起来,一开始是坐着的,后来随着音调越来越高他唱着唱着便站了起来,把满腔的感情都投入到了歌声之中。

他独具特色的歌喉和饱满的情绪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我忍不住也走到他的对面为他鼓掌为他尖叫附和着他一起唱了起来。一首歌唱完,不知道为何,他的眼角有泪,我也有。

曾几何时,这首歌伴随了我很漫长的一段时光。在我大学最失意、最自卑、最找不到自我、最迷茫的那一段日子里,我曾经无数次哼着这一首歌走过学校大大小小的小道。那时候我的人生贫瘠得宛若寸草不生的荒漠,只有音乐才是我内心情感的最好宣泄。

大家都不约而同地为他鼓起了掌声,甚至有几个女生以为他是哪个明星,兴奋地跑过来问他要签名,他倒是也真不客气,拿起笔就在人家的本子上潇洒地签上了“顾帅”的大名,我在一旁痴痴地笑着。

这种感觉很肆意很简单,对,和顾永源的相处,就是一种特别释放自我、特别轻松的感觉。在这种感觉的陶醉下,我甚至什么都不想想,包括曲歌。

午夜过后,我们两从酒吧里走了出去。顾永源要开车,我拦住了他,我说:“别开了,我不想死。”

他便笑,他说:“之前你还说不怕。”

“主要我不想和你死在一起。”我笑着说道。

“切。”他虽然不屑,但是脸上的笑容却满得仿佛快要溢出来。

“我们走回去吧,这里离我家有多远。”我问道。

文艺女青年的细胞从我的脑海里滋生了出来,我当时心里有种“只要今天不要明天”的豪迈之感。就想时光永远都停留在这一刻,不要再继续往下,我不想天一亮我又得在这个城市里拼得头破血流,我又得去面对人性的种种阴暗和复杂,就这样,时光,静止……

“你确定?走不动了,我可不背你。”顾永源说。

“切,你不用我背就已经很好了。”我锤了他一拳。

他便又笑,走路一颠一颠的。两个醉汉,就这样借着午夜和酒精逃避着俗世的种种,逃避着人生所必须面对却不想面对的种种。

他对c城已经无比熟悉了,从小在这里长大的人就是不一样,每一个角落每一条街道他都一清二楚。

他说:“我带你走小路。不过,那里有一条长长的胡同,没有路灯,你敢走吗?”

“万一遇到歹徒怎么办?”我一听“没有路灯”,本能地心里发毛。

“要是男歹徒,你献身。要是女歹徒,我就勉为其难陪一次。”他又开始胡言乱语起来。

我不由得想踹他一脚,他笑着躲开了。我说:“算了,咱们还是走大道吧!”

“这么没有冒险精神,刚才还说想周游世界呢,就你这怂胆,你好意思说!”他见我退怯了,又开始激将了。

“行!谁怕谁!不过说真的,如果真有歹徒窜出来,你可不能一个人先跑!”我心底的孩子气也被他给激发出来了。

其实我从小就有阴暗面,我喜欢走看似狭窄的通道,也经常一个人溜到阴森森的山洞里面探索未知。我不知道顾永源是否也有这么一个癖好,但一般好奇心重的孩子都有这样的想法。

“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出事的!”他说完,伸手拉着我的手,带着我飞快地拐进了一个胡同里。果然,像他所说的那样,漆黑一片,能看到的,只有头顶若有似无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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