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祸事来临(1 / 2)
台上孙兆一听,皱眉道:“你看的什么版本?”
这个问题可不好问答,叶知秋想了想,道:“反正是另一本书了,不过书我不知道放在哪里去了。”
孙兆道:“行了,这个问题先不要说了,你接着往下背!”
“是,——‘问曰:何缘得阳明病?答曰:太阳病,若发汗,若下,若利小便……’
叶知秋一口气又背了十几条,终于,孙兆摆手道:“行了,可以了,坐下吧!”
叶知秋答应了,忙又道:“师父,我想跟大师哥他们抄方学看病,行吗?”
孙兆摇头道:“不行!”
“为什么?”
“你的所学还不足以坐堂问诊。”
“我不是要坐堂问诊,我只是想跟大师兄抄方,跟着学看病。”
“那也不行!”
“为什么?”
“因为你的所学也不够抄方的!”孙兆淡淡道。
“我该学的都学过了,应该可以抄方了。”
“我认为你还不行!怎么,师父的话也不听?”
叶知秋气结,只好坐下。
孙永辕在一旁冷笑:“会背几个伤寒论条文就觉得了不起了?我八岁就能背了!十八岁才开始抄方学临诊。哼,不会走就想跑!”
叶知秋不想跟他斗嘴,能否抄方学医是师父说了算,现在师父不答应,跟他斗嘴也没有用,反而适得其反。
范妙菡扭头见他神情黯然,低声道:“没事的,四师哥,慢慢来!你会这么多,师父迟早会让你抄方学看病的。”
是啊,心急吃不得热豆腐,自己附身的这个人,看样子给师父和别人的印象太差,整个一傻瓜蛋,突然一下子要学抄方看病,的确一下子让人适应不了,慢慢来,等将来师父知道自己所学已经足够胜任,那时候自然会让自己抄方看病的。
想到这,叶知秋朝范妙菡笑了笑,点点头。
接下来,孙兆开始讲解后面的伤寒论条文,结合病案讲解,说得很生动,叶知秋听得也很入神,特别是师父分析的病案,古代带徒以实用为原则,更强调知其然,而不太强调知其所以然,也就是强调什么样的病该怎么用方怎么治,这种临床教学让叶知秋觉得很有用。不知不觉一堂课就下了。
孙兆宣布散学的时候,叶知秋听德意犹未尽,这个神情让孙兆看见了,朝他微微一笑,想起这之前叶知秋听课跟石头一样,傻呆呆的,听完也从来没有什么反应,现在却好象听懂了而且听的很有味道似的,心中暗忖,莫非这孩子当真是开了窍了?若是真的,三弟后继有人,这倒是一件好事。
孙兆离开学堂,没有回家,径直来到了老太爷孙用和的屋里。
孙用和正跟孙奇在嘀咕着什么事情,两人脸色都十分的沉重,看见孙兆来了,孙用和招收让他做下:“你来得正好,我正要叫人去叫你。你正好就来了,对了,有事吗?”
“我是来跟父亲回禀一件奇事的。父亲找我有事吗?”
“嗯,今日高保衡联名几位太医和谏官再次共同上书弹劾为父,要求彻查为父给三位皇子治病是否有不如本方的差错。皇帝已经下旨,案交翰林医官院,三日后在医官院组织九名医官听审我对三个皇子医治用方是否妥当。”
一听这话,孙兆脸上变色,半晌作声不得。
《宋刑统》对医疗事故作出明确规定的,区分故意还是过失,但是,对医疗事故发生在民间还是宫廷,处理有很大的不同,对发生在宫廷的医疗事故,即使是过失导致的医疗事故,也规定了极其严厉的处罚。
《宋刑统》规定的“十恶”重罪有一条叫做“大不恭”,而这个罪名其中一种罪状便是:“合和御药,误不如本方及封题误”,也就是给皇帝看病,就算是失误没有用对药方,也是一种犯罪,而且是十恶不赦的重罪!十恶重罪是不受“不杀士大夫”祖训的限制的。纵然他们父子三人都是进士出身的士大夫,如果认定构成十恶重罪,一样处死的,而且要株连成年男丁处死,并抄没家产,女眷没为官奴。
难怪孙用和和孙奇脸上变色。孙兆脸色苍白问道:“父亲打算怎么办?”
“我跟你哥哥正在这研究我给三个皇子的用方,看看他们会提出什么刁难手段来,你也一起参详参详。须得诸般可能都想到,才能应对无误。”
“是!”孙兆颤抖着手接过处方看,可是满脑子都是可能到来的灾难,虽然是父亲一个人看的病,但是一旦认定给三个皇子其中的一个的用方属于“合和御药误不如本方”,那就是十恶重罪的大不恭罪,那就不仅父亲要被处死,而且会株连到他自己。想着可能会脑袋落地,家财被抄,妻女为奴,禁不住簌簌发抖,哪里还看得进半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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