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尊闻言自然大怒,于是缺席审判正式开始。这次的流程虽说和之前的调查取证差不多,但是在法律层面的意义就不一样了。
最终,当县令大人阅读完卷宗,盘问完证人,查验完证物后,终于做出了最后判决:邓虎有罪。
从这一刻起,邓虎才正式从嫌疑人变成了罪犯。而某些藏在幕后的人,也终于等到了这一刻。
成为罪犯后,就不是发出“勾票”那么简单了。来县令首先签发的是海捕文书(全国通缉令)。
接下来县令又给曹捕头发了针对刑事犯的“拘票”,然后规定了“比限”。
比限就是限期捉拿的意思,通常来说是五天一“比”,超期没能破案的话,曹捕头就要挨板子。嗯,一般是打十板,而且专打身体的一侧——留一面下次打。
所以说捕头也不是那么好当的,遇到重大人命案子,还会缩短到三天一打……今天这个案子,来县尊给出的期限就是三天拿人。
曹捕头再一次上前领到“拘票”后,又去捕房点兵了。
……
与此同时,站在大堂外面看热闹的人群中,一个青袍汉子转身出了人群,径直往城外行去。不久后,躲在城西关厢外一处隐蔽宅院里的邓虎,就知道了庭审的内容。
听完汇报的邓虎,伸手端起茶碗,面带微笑地对堂中在坐的几个下手说道:“也罢,且容此辈猖狂一时,咱爷们就在城外歇息几日。”
低下头吹开浮沫,邓虎浅浅饮了一口茶。等他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已经是满脸的阴鸷。
此刻的邓虎,大刺刺坐在堂上。他一边看着门外院落里洒下的阳光,一边喃喃地说道:“好你个熊道,居然把你家邓爷逼到这份上……莫要等爷爷回城那一天……定杀你全家!”
就在邓虎立下flag的同时,他突然看到墙外扔进来两个物事。飞进来的是两个冒着蓝色烟雾的短棍,有点像二踢脚,正不停冒着烟,在院里滚动。
“是哪家的顽童?”邓虎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二踢脚。然而下一刻他猛地从椅中站了起来:“不好,院外的暗哨呢?”
……
话说曹捕头二次得令后,便又去了捕房点兵点将。
这次却突然间变得不一样了:老曹点齐了手下全部40名捕快,一个没剩。
这群人一股脑出动的话,动静可不小:每个捕快身边最少也有两名副役,队伍外围还有一大票白役,小两百号人马就这么浩浩荡荡出了县衙,直奔西城门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