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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书网 > 历史军事 > 大明之南洋再起 > 第1187章

到时候,大明再想要摧毁日本的经济结构就会简单很多。

当然了,吸收利用小日子的资本,来推动大明的社会发展,也是目的之一。

德川丰裕闻言,显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重要性,觉得这些都不是什么问题,便点头答应道。

“我想将军大人是不会拒绝大明方面的合理要求的!”

周远闻言,十分满意的颔首,然后继续说道。

“还有就是,大明需要针对日本的治外法权,以及最惠国待遇!”

“大明的商人百姓如果在日本犯罪,日本方面不能使用日本的法律对大明的商人百姓进行审判。”

“必须由大明的官员,按照大明律,对触犯法律的商人百姓进行审判!”

“但是,大明这边可以允许德川幕府派出相关官员参与陪审和旁听。”

“而最惠国待遇,是指日本如果和他国缔结合约,有任何条款在细节方面,超过同大明缔结的合约,那么大明自动享有该条款的全部利益。”

周远的这一句,后面所谓的最惠国待遇其实不重要。

就凭现在整个东亚的局势,西方殖民者的势力被完全清理出了东亚乃至东南亚的势力范围,只能被迫退守南亚。

目前来说,整个东亚范围内,有能力让日本缔结不平等条约的,也就只有大明一家!

这最惠国待遇基本上也就是个摆设!

但是,前面的那个治外法权却是很重要。

一但治外法权被敲定,则大明也就能对日本的司法独立形成影响。

进一步影响到整个日本社会的运转!

但是,这事情还真的不是大明在刻意欺负小日子,而是出于客官事实。

现在的整个东亚的范围内,法律体系构架的最完善的律法就是大明律。

这点是不用怀疑的!

大明这边要求日本在审判犯罪的大明商人百姓时,使用大明律作为依据,日本上下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抗拒。

因为,现在日本的律法,本来就是脱胎于大明的律法。

其实不光是日本,像是大明周边的其余国家,如安南,暹罗,琉球,朝鲜等国的律法,大部分也都是抄袭的大明律。

嗯,还没抄完善的那种!

德川丰裕点头说道。

“可以!”

“这些条件幕府方面都可以答应,如此的话,大明这边可以向日本出售军火了吗?”

周远闻言,又提出了林林总总的其他几条要求,凑够了整整二十一条。

在提完这些要求之后,周远终于松口道。

“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来谈一谈军火的售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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