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7节 小安则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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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的百姓没什么野心,有一块田,一间屋,老婆孩子热炕头。

大明的商人有些小野心,但肯定还是围绕着家园在作生意,他们可以远行,但并不是要在外永远不回家。

家,在大明人眼中就是根,树没有根就没有办法存活。

中华历史上每一次汉族的大迁移,其实都是一次灾难的记录,地震、洪水、旱灾、蝗灾、瘟疫、战争等等。

普通的大明人谁愿意离开自己的家乡,无论是汉族,而是其他的少数民族呢。

但同样为了生活的更好,华夏人自古就开始往他们能够去往的地方移动着,可心中依然牵挂着那个家园,那怕只有一座茅草屋。

而这一天,远行在外的人回来了。

这已经是岳正带舰队回南京的二个月之后了,普通的小兵谁会去管朝廷那些大人物吵翻天,谁会在乎江南市面上的丝绸又涨了三成价,谁会在乎小商号在官府门前大骂大商户这新的一次远航囤积物资而影响他们的进货价。

陕西、陕北属于延安府范围内,陕西都司靖边卫下,吴堡子百户所。

这里用水有一个规矩,那些水窑比粮仓都宝贵,要洗脸的话依次是家里的长辈到小孩子,人洗过水绝对不能倒掉,这水要么可以喂猪,要么可以浇地。黄土高原上,一片黄土坡子,最近的水源也距离这里有十里远。

打下的井一年有九个月都是枯的,还有两个月是混泥水,只有一个月有那么一点清水。

粮食产量按人头算,绝对是整个陕西最低的,如果不是靠上边补些粮,这个卫所怕是人心就散了。可他们依然是整个陕西都司最穷的一个。

“娘咧,额回来了咧!”土山顶上,身高八尺,四十多岁的汉子扯着嗓子一声高喊。

周围依然只有连绵不断的黄土坡,看不到有半点人烟的影子。

喊完之后,精壮的汉子咧开嘴笑着对身旁的女人说道:“家里穷。说是你跟着俺会吃苦,你不听。要是后悔了,俺送你回去。不管是去江南也罢,去那黑海都行。”

旁边的女人金发,有着一双蓝色的眼睛,穿着一套大明的麻布衣。汉语她用心学了,可太难懂,她只能听懂简单的话,这带着方言长长一串。女人没听懂。只是回应了一个笑容,然后用力的将身上的包袱往上提了提,伸手去拉身旁的小男孩。

八岁的男孩,脸上有一道伤口,拒绝了自己母亲拉自己,将自己的背包也提了提。他唯一知道的就是回家,跟着这个大明的精壮男人回家。

他认为,自己也要成为强壮的战士。所以一路上要求自己来背着自己的行李,

当然。也包括那一只精钢打造的大明战刀,一把长度有二尺三寸,他还驾驭不了的大明双手战刀。

“割一把糜子弯一回腰……”精壮的汉子扯开嗓子唱了起来,大步往着还有不知道多远的家里走着。

四年了,一个快要被人遗忘的人回来了。

四年前,半夜起来发疯。提着刀乱砍,然后掉入了一个水窑的他,在陕西都司的特殊征兵令之下,被这卫所的百姓还有几十个老兵绑着扔到了马背上,然后坐上了船。顺着渭河到了西安府,然后又上了船去了洛阳城。

最后进入南京,在上林苑受训。

四年前,都认为这些人肯定会被送到最难打的战场上,就是他娘也没有指望他活着回来。只希望不要象在堡子里一样,去发了祸害其他人就行,要是死了的话,自然也希望上面给个信,也知道家里少了一口人。

后来,百户接到过许多次兵部的文书。

特别是那一次漠北大战,堡子里也有许多兵娃子被往北调,就算不上战场也要帮着运输物资。那一次,依然没有他的消息,也没有人知道他是不是参加了漠北大战。

百户去打听过,只有一个回复,机密机务,不能查。

漠北大战后,又是一个两年,连同最初人被送走,已经四年多了,慢慢的堡子里已经淡忘这个人的存在了。

可一天,巡山的哨兵听到了歌声,这山歌是堡子里的歌。

远远的看过去,四道身影。

两个大人,一个小孩,一匹马。拉着马的精壮汉子赤着上身,肩上扛着巨大的包袱,一路走一路唱,突然那汉子停了下来,扯着嗓子:“娘咧,三娃子回来了。”

白三平!

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在哨兵的脑海之中冒了出来,其中一个兵飞奔着冲了过去。不仅是名字熟悉又陌生,人似乎还是那个人,可看起来却那么的不一样。那头发没了,只有短短的一截,脸上是笑容,不再是那一脸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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