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2)
“早点睡吧。”
“晚安。”
“嗯,晚安。”
雪鸟的啼鸣仍旧时断时续,躺在布兰德和休斯顿之间,埃尔维斯的心情却是前所未有的平和,来到这个世界走一遭,能够收货两份如此亲密的情感,他得到的已足够多。
大王子早已成年,自然拥有自己的宅院。
叶梓大清早停在这白底蓝顶的建筑前,向门边的仆人说明了来意。他今天穿的是件浅蓝色的魔法袍,同色丝线绣着的魔纹细细密密将袖口、领口和下摆围起,颈上还骚包地系了条影响行动的纯白领结,手上拎着根布兰德友情赞助的纯白法杖,胸口别着高级魔法师徽章和圣德里安校徽,整个人瞧上去很是高端大气。
眼光老辣的仆从粗略一扫,瞬间判断出来人衣服的质地法杖的材料,躬身道:“贵客请随我来。”
与前两日的门庭若市不同,宅院前的访客只有埃尔维斯一人,贵族们早已站好了队,而在明日就是继位大典的时候,该商量的时候也已经商量完毕,如今只待积蓄力量,等待明日的盛会了。
埃尔维斯这般在如此紧迫的时间登门的,实在不常见。
若不是看他一身行当价值不菲,本身又是圣德里安的高级法师,再加上蓝白两色的搭配符合大王子的喜好,忠心的仆从也不会将他往里带。
一路上,埃尔维斯回忆着原文中对这位大王子的描述。
弗莱·路西维,擅长政策的制定与文章的写作,脾气温和,在治国上偏向柔和,外表清隽秀丽,待人接物端方优雅,堪为贵族表率,但许是文人和武人的不同,军队中的人显然更偏向二王子,任是弗莱如何争取也没有作用。
后种马主角“证明”其并非王室血脉,被二王子囚禁并秘密处死。
……没了。
对于炮灰,即使是身份高贵的炮灰,原文也不会花多少笔墨去描写他的。像这位王子特别喜欢蓝色白色搭配这一点,还是他从莫林那里了解到的。
现在看来,特别喜欢已经不足以形容大王子的执念了,至少要用丧心病狂。
路上的歇脚的地方全是蓝白色的小型建筑就罢了,沿路走过的每一个仆人都穿着或是洁白或是深蓝的衣服,连浅灰色石头堆成的假山全都被涂成了纯正的白色,再涂上了一圈一圈蓝色的花纹隔开。
斑马和囚服开始在脑袋里刷屏,叶梓颇感头痛地扶额,听到储物手镯里的黄鸡叽叽喳喳:【主人,放我出去玩好不好?】
它举翅膀做保证状:【小叽不会给埃尔添麻烦的!】
【不行,】叶梓冷酷无情地拒绝了它:【你不是蓝色也不是白色。】
黄鸡:“……”
昨晚加伦说,你会后悔的。
叶梓如今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了。
王室的基因遗传下来,大王子的脸庞自然是没有什么瑕疵的,玉石一般莹白的皮肤说明了他平日里的优越环境,修长的身形更将他衬托得出众,最让人亲切的是他嘴角那柔和的笑容,让人如同沐浴在春风之中,熏然欲醉。
大王子一见到装扮长相完全符合自己喜好的埃尔维斯,态度便十分热情了:“我们以前应该见过的……你是谁家的孩子?阿瑟的?佛兰仕的?一定是维曼家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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