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1 / 2)
“——谁要是敢跑,你就把他们踹回来!”
我双手插兜堵到巷子口,不光是小混混,连他们的小女友我也没放她们出去。
倒不是要对她们干什么,只不过担心她们出去乱喊乱叫,会招来警察或者保安。
本来小混混觉得自己人多,一开始还跟涛哥顽抗了两下,结果后来发现完全不是对手,想跑又跑不掉,最后全让涛哥一个人干躺下了。
我当时就觉得很奇怪,这些混混的小女友们看着男友被打,没显出多伤心的样子,反而一边捂住眼睛装害怕,一边还从手指的缝隙里偷看涛哥是怎么打架的,眼神里透着十足的刺激跟兴奋。
后来那里面有一个涂黑色指甲油的妹子还特地跑来学校里找我,想问一下涛哥有没有女朋友。
我告诉她:你们年龄太小,涛哥不感兴趣。
结果这妹子又问:我帮我妹妹问一下,你有女朋友吗?
我对她们很生气。
总觉得她们和抛夫弃子的老妈,是一类人。
如果谁打架厉害谁就适合当男朋友的话,你们干脆去找百战百胜的小霸王好了。
当时我还不知道小霸王是个坑爹的女孩。
其他篮球队员并不知道涛哥带我出去打架的事,只是以后再也没人在放学路上堵截他们了。
他们不傻,从涛哥对我的态度上也隐隐约约猜到一点。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我有点像篮球队的第十九名队员。
“要不要干脆进校队里打球啊?”
涛哥有一回笑着问我,还说不用担心选拔资格的问题,他会全力向教练推荐的。
我摇摇头:“不了,现在这样挺好,给你们当陪练也挺有意思的。”
“切,当陪练有什么意思!”涛哥满脸不屑,“我看你是想当打手吧?”
涛哥一点都没因为我拒绝加入而生气。
“嗯,校队的陪练兼打手。以后打球可以不叫上我,不过要是打架的话,别把我忘了。”
我觉得和涛哥以及另外十七罗汉相处的时候,心里非常放松,一点都没有跟任小芹在一起时紧张感觉。
即使是记忆中的小霸王,也没有带给我像现在这么大的心理压力。
我宁愿让小霸王打我十拳,也不想看见任小芹的一滴眼泪。
还是希望小霸王是男孩。
如果她是男孩的话,现在就可以站在篮球场上陪我打球了。
我们就算当不成好朋友,也会在许多领域成为竞争的好对手。
不过已经不可能了。
遗憾的是,和校队一起打篮球,并没有让我在学校里的风评变好一些。
因为不是编制内的队员,所以不能代表学校参加任何比赛。平时的队内练习赛,感兴趣的人不多,就算来旁观了,也会觉得我只是人不够来凑数的。
“只不过是个子比较高罢了。”
“他的眼神那么凶,被盯上的人一定容易失误吧?”
男生们一般都如此评价。
至于来围观的女生,大部分都是来看郭松涛队长,还有三分球小帅哥沈少宜的。
我经常沦为她们赞美以上两人的参照物,比如:“队长刚才的盖帽真帅!你看,那个叶麟也猖狂不起来了吧!”
“队长虽然也不错,但是身高还是太高了啊!我觉得沈少宜正好……”
“啊!沈少宜被叶麟撞倒了!真卑鄙!一定是嫉妒人家!”
特么你们这些花痴三八有完没完!没看见是沈少宜非要往内线里冲,撞到我身上自己摔的吗?因为他身体对抗能力欠佳,涛哥还总让我当陪练,帮他进行这方面的特训呢!
对于篮球队的人肯带我一起玩的原因,大家的一致看法是:因为篮球队的人身体强壮,所以叶麟欺软怕硬,从来不和篮球队的人争执。
另外还有传言说我和涛哥达成了秘密协议,只要我不找篮球队其他队员的麻烦,他就不跟我抢二十八中校园老大的位子。
我已经不想再辩解什么了。
心累了,感觉不会再爱了。
今天到场练习的篮球队员有14人,加我一个正好15人,可以分成三队,轮换着打比赛。
为了公平起见,一般不会把涛哥、我,还有沈少宜分在一队。
我的篮球技术绝不可能排到前三的位置,只是身体素质比较过硬,反应也快,跑起来有长劲,会让对手很头疼。
可能是因为多年来一直坚持锻炼,为了打败万恶的小霸王,以武术家为目标努力,而获得的意外成果吧。
今天手比较顺,虽然没有赢过涛哥的队伍,却把沈少宜那一队打了个10:0(风大,三分球频频失误,沈少宜和女粉丝们很生气)。
赢了沈少宜以后,再一次地输给了涛哥,我和队员们下场休息等待轮换了。
死胖子曹敬绅慢悠悠地晃了过来,手里拿着瓶营养快线,喝得嘴角都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