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章(1 / 2)
于是拖着剧痛的右腿,一步一挪地朝小区的方向走。
你妹的,这回可不是模仿小马哥了,这回可真瘸了。
说来也怪,冬山市今晚的夜空特别明朗,以至于可以看清天顶的闪闪繁星。
在老爸的教授下,我学会了寻找北斗七星的位置,而且现在斗柄指向南方,表示正值夏季。
这种没用的知识为什么会突然冒出来啊!杀人罪不会因为你知道这个小常识就可以豁免的吧!
冷静!一定要冷静!回家以后先翻一翻自己的书桌!说不定可以在抽屉里找到时光机呢!
啊,北斗七星旁边的小小伴星,今夜看上去也十分耀眼啊……
诶?那不就是《北斗神拳》里面提到的死兆星,只有将死之人才能看到吗?
浑身一个哆嗦,眨了眨眼,死兆星又不见了,可能我看错了吧?
回到家以后,老爸在饺子馆吃坏了肚子,正在上厕所,我趁机溜进了卧室,没有让他发现我打过架。
抱着一线希望拉了拉书桌的抽屉——果然没有时光机啊……
我应该怎么办呢?黄老板是铁仙的靠山,而且儿子又被我打残了,应该是没理由放过我的。
突然之间,我的脑海中很不合时宜地,闪过了艾淑乔的名字。
为了那片刻的懦弱,我感到羞愧,因为在千分之一秒里面,我想过要向艾淑乔求援。
艾淑乔明明说过,如果我强奸女同学,甚至弄死了她们,她都会想办法帮我脱罪的。
不过比起强奸罪,我倒觉得,杀人罪更酷,也说得出口。
何况黄三和铁仙就是两个人渣,连佛祖都说“杀恶人即是行善”,我在担心犯了杀人罪的同时,倒还蛮自豪的。
自豪是自豪,但是如果为了脱罪而求助艾淑乔,我就自豪不起来了。
这样一来我变成了什么?践踏法律的富二代吗?男子汉敢作敢当,就算被抓起来关个三年五载,又能如何?
掰着手指头算一算,我现在14岁,关上5年放出来的话,也只不过是19岁,仍然没到法定婚龄……
不是!我根本没惦记要跟谁结婚的事!我的意思是说,蹲上五年大牢,说不定还能锻炼我的品格呢!
列宁曾经说过:没有蹲过监狱的人生不是一个完整的人生。伟岸如周恩来周总理,也蹲过北洋政府的监狱。
所以为了完善我的人格,淬炼我的品质,蹲监狱也无妨啊!说不定我会在监狱里碰上某个含冤入狱的老前辈,传授我吸星大法啊!等我放出来以后,就可以天下无敌了!
不过想来想去,我的菊花仍然是最大的问题。
不管是《肖申克的救赎》还是《越狱》,监狱里面总有变态惦记男主人公的菊花。
虽说我长得很斯巴达,毫无女性特质,但是也难保有人好这一口。
毕竟监狱里资源很匮乏,歪瓜裂枣的长相太多,如果舒哲也跟我们这些穷凶极恶的恶汉关在一块,那倒是可以保证我的菊花无虞了。
以舒哲伪娘的资质,到时候说不准,男子监狱会把舒哲当成一种货币来进行交换,和香烟的兑换比例是1:2什么的……
但是想归想,舒哲除了卖假冒的原味内裤以外,并没有犯什么大罪,所以带着他进监狱,甚至拿他这个“室友”跟别人换罐头巧克力之类的设想,也只好作罢。
真可惜啊,明明列宁都说了,监狱是磨练人的地方,舒哲如果和我一起在监狱里呆上五年……
只会磨练菊花的括约肌好吧!一丝一毫成为男子汉的希望也没有的!倒是在监狱里达成了“100人斩”和“人尽可夫”的成就,到了出狱的时候肯定已经坏掉了!
一想起司法系统的事,我按捺不住,掏出手机,给班长打了一个电话。
“喂?”班长有些困倦的声音从听筒里传了出来,“这么晚你还没睡?找我有事吗?”
现在已经11:15,想必班长已经穿着睡衣躺在床上了,睡衣下面是光滑如绢丝的肌肤……
泥马胡思乱想什么呢!都要进监狱捡肥皂了,还有工夫意淫这个!
“那啥……班长,我突然有点法律上的问题,想问问你哈。”
“法律?”班长顿时提振起了精神,毕竟是将来要当刑警的人嘛。
“是啊,我想知道,什么情况符合自首标准,自首能减刑的说法,是不是真的……”
大概是没话找话吧,我心里倒没有真的想去自首。
“自首?”
听声音,班长应该是从床上翻身坐起了吧?这么热的天,班长睡觉还会盖被子吗?坐起来以后,会把被子顶在头上,像个小帐篷一样披在身上吗?真好奇呀!
我好像在下意识地胡思乱想,以排遣即将入狱的恐惧。
“叶麟,你为什么问这个?”班长以严肃的语调问道,“难道你做了什么违法的事情吗?”
“嗯,事实上我刚杀了一、两个人,不知道现在自首有没有优惠……”
虽然非常想说出上面那样的话,吓班长一跳,但是我还是不要吐露实情了。
“没……我没有做什么违法的事情,就是帮……帮我一个朋友问问,他在群殴中把人打伤了。”
班长叹了一口气,每当这时候,我总有一种她是初二(3)班真正的班主任的错觉。
“早说过,不要和流氓地痞之类的人来往了,如果你真当他们是朋友,就把他们引向正道,视生命和法律为儿戏的话,总有一天要后悔的!”
满满的说教口气,让我颇为不满,于是我赌气说道:“算了,关于自首的事我不咨询你了,反正网上也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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