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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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牟若水的身份虽然发生了变化,可是对于何楚韵而言,不管是杏花村里的侍女,还是如今光芒万丈的大明星,从本质上来说没有任何区别——噢,不,身价不一样了而已。

孙晴好特别特别反感何楚韵的态度,所以她一不做二不休,先牟若水一步把酒壶拿走了,往自己酒杯里倒了,又往牟若水酒杯里到,牟若水连忙推辞,但是她已经倒完了。

正好酒壶里一滴酒都没有了。

何楚韵的怒气简直是已经摆在脸上了,牟若水多会看人眼色,她当然知道何楚韵对于宋峥清来说多么重要,因此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她的态度都非常谦卑:“酒没有了,我去再要一壶。”

她招手让侍女端上一杯新的杏花酿来,然后亲手为何楚韵满上。

何楚韵看了她一眼,又看看孙晴好,嗤笑一声:“峥清,不是我说你,这位小姐实在是不怎么懂事,换了吧,若水倒是难得对你一往情深,十年没变,太难得了,你可别辜负。”

牟若水连忙道:“何小姐说什么话,我没有这个意思。”

“楚韵,以前我不舍得让你倒过一杯酒,现在,我也不会舍得让她给我倒一杯酒的。”宋峥清微微皱眉,“还有,若水已经不是这里的人了,你最好收敛一点。”

“有些东西哪怕是过去多年,也没有人会忘记的,就好比我不会忘记牟若水当初是怎么跪着给你倒酒的,这件事是如此,其余的事情,也是如此。”何楚韵虽然口中说的是牟若水,可是她那怨毒的眼神,却明明白白传递出一个意思,她不过是在指桑骂槐,她真正的意思是,她永远不会忘记宋峥清为她带来的痛苦。

永远不会。

牟若水想要说句话,却发现以自己的身份地位,竟然无法开口,她只是微微苦笑——她倒是不在意那所谓的跪着倒酒,那其实是杏花村里最低档的侍女,因为她们只需要跪着倒酒就可以了。

坐着倒酒是要给调戏的,而躺着……就更不必说了。

孙晴好倒是问了句:“何小姐,我可以理解成,你在吃醋吗?”

她一句话成功吸引了何楚韵的仇恨,她不屑地看着她:“吃醋,为你?你算什么东西,阿猫阿狗而已,喜欢你逗逗你,不喜欢了,你算什么,不要把自己当根葱了。”

“是吗,我不是这样理解的呢。”孙晴好的伶牙俐齿,宋峥清是体会过的,只听她的声音不高不低,但是一句比一句毒辣,“你出生优越,长得漂亮,十年前有两个特别出色的男人为了争夺你的欢心而彼此斗争比赛,你嘴上不说,心里也是挺痛苦的吧,当初选择了一个而放弃了另一个,你心里也觉得可惜吧,但是这样也没有关系,你知道自己在对方心目中有多重要,你虽然没有选择他,但是他心里永远有你,你招招手,他就会像狗一样过来对吗?”

听到最后一句话,宋峥清不禁怀疑她是不是还在记恨那天早晨的事情,不放过任何一个地方踩他几脚,孙晴好也算是蛮记仇的了。

“虽然你离开了十年,你回来的时候依旧觉得,只有你抛弃他的份儿,只有你讨厌他的份儿,但是他不能讨厌你,因为你是她的女神啊,所谓备胎不就是这样的么?不管你怎么恨他,说多过分的话,他都应该承受着,是他欠你的,你是不是这么想的,可是当你发现他身边有了别人的时候,哪怕是一个你根本看不起的人,你也会觉得愤怒,你觉得我抢走了你应该有的东西。”

何楚韵的脸色一下子由白转红。

“你原本以为今天的宴会应该是这样的,你光芒万丈地出场,他憔悴不堪,想你想的肝肠寸断,你一出现他就该悔恨该落泪该任你打骂不还口……”她说到这里,居然调转头去看了宋峥清一眼,最开始的表现,他还真的就是这样的,“你不就是觉得他好欺负么?你不过就是仗着他爱你,很可惜,现在我要告诉你,属于你的爱已经没有了,请你以后不要再做梦,不要把自己当成受害者了,在你拒绝的时候你就应该知道,一切都没有可能了,谁也不会在原地等待你,痴情守候至死不渝的男二只存在小说里。”

她说得声音挺大,那边桌子的人全听见了。

唐鑫暗地里竖了个大拇指:“说真的,这妹子够辣,你们见过她没有?”

“没,我本来以为只是随便带来的女人。”说话的是一个穿着粉红衬衫的男人,戴了副墨镜,“居然敢当着宋峥清的面数落何楚韵,哇塞,我都想发微博了。”

“你还嫌不够出名啊,京城四公子!”唐鑫吐槽他,“当心你老爷子抽你。”

粉红衬衫的男人嘴角一抽,他就是稍微爱玩了一点,结果和几个狐朋狗友被人知道了,人民群众亲切地赐予他们“京城四公子”的诨号,差点没被他家老爷子痛骂一顿不学无术。

他忙转移话题:“你还记得当初有个女人,吴家小姐吧,把何楚韵挤兑了一顿,当初宋峥清怎么收拾她的?啧啧啧,想当年啊。”

“想当年,呵,千金难买一回头。”唐鑫撇撇嘴,“我觉得这妹子说的有道理,何楚韵自己选了秦少延,在这里说酸话有什么意思,以前多好多可爱的一姑娘,怎么留个学回来变成这样了?”

另外一个穿蓝色t恤的男人抿了口酒,说道:“还不是恨的,其实我也能理解,订婚前一天,未婚夫被人抓了,是我我也恨,这个人还是他们最好的朋友,谁能不恨啊?”

唐鑫不屑地笑了声:“你们知道个屁!”

那两个人继续要追问,可是唐鑫死活不肯说详细的内容:“别问我,我还不想被请去秀园喝茶,我们还是看看戏,当新欢遇见旧爱,今天你们都没白来啊。”

☆、第15章 粉钻

孙晴好能说会道,何楚韵在这样一个环境下长大,难道就不善言辞了吗?自然不会,所以她怒极反笑:“你以为你对我很了解,可是你什么都不知道,你看看你,头发看起来就没有做过任何保养吧,枯得和杂草似的,看你的手,也没有做过护理吧,指甲也没有留,身上吧,一件像样的首饰都没有,刚跟了宋峥清没多久吧,峥清啊,不是我说你,好歹你也给带出来的人一套像样的行头啊,当初你送掉的那一套法国皇室的红宝石头面虽然难得,但是你想弄又不是做不到,这位小姐,我能理解你急迫地想要确立地位的心情,可是呢,我也忠告你一句,门当户对,趁着年轻,多赚一点是一点,但是不要有任何不切实际的想法。”

孙晴好不得不佩服何楚韵的眼神,她从那么细节的地方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究竟是什么身份,虽然没有见过她,可她已经准确地辨认出她并非权贵子弟,也不是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这一点,她无法反驳。

宋峥清听到何楚韵点名,终于开了尊口:“我给过她‘天使拥抱’。”

这句话短短几个字,可是却让何楚韵一句话都没有说出口。

所谓“天使拥抱”就是那一枚粉钻戒指,粉钻有7.8克拉,由意大利著名珠宝设计师设计,一对天使的翅膀簇拥着一枚粉红色的钻石,非常美丽,是宋峥清很早的时候就定制完毕,准备送给未来的妻子的。

当时,秦少延也不甘示弱,定制过一枚“撒旦之吻”,那是一枚正红的红宝戒指,也就是所谓的鸽血红,红到令人看一眼就无法忘记,简直令人着魔,所以被称之为“撒旦之吻”,他定制的时间比宋峥清晚,却比他早拿到手。

到最后,是他抱得佳人归,而宋峥清拿到“天使拥抱”的时候,何楚韵已经出国了。

可是那枚戒指,何楚韵是知道的,所以她不曾想到宋峥清会想把那枚粉钻戒指交给孙晴好。

关键是,她居然还拒绝了。好在这句话宋峥清没有说出口,否则何楚韵必定当场失态。

孙晴好大约也猜到了那枚粉红色钻戒价值不菲,她在心里衡量再三,最终保持了沉默。

宋峥清那么惨,他还是不要拆他的台了,尤其是在前女友面前,不不,是在追求失败的前女神面前。

就当孙晴好以为何楚韵会变脸的时候,她竟然很快恢复了正常,神色自若道:“原来如此……”她看向孙晴好的目光充满了同情之色,“虽然把‘天使拥抱’送出去了,可是恐怕她还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以为你就是一个有钱有势是世家少爷吧,这样也好,希望你虚构出来的爱情能长久一点,不要像方学心一样。”

她说完这句话,转身就走了。

但是这句简单的话能起到的挑拨离间的作用,可不是一般地强大,因为它就是一句实话,在何楚韵,乃至唐鑫等人看来,宋峥清对孙晴好再好,恐怕也是有缘由的。

仔细说起来,早几年前,还有位方小姐……那时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但是这地方那么小,总有人听见风声,可后来的结局更是让众人坚定了“宋峥清深爱何楚韵多年不变”的想法。

可惜孙晴好对宋峥清的真实身份也好,那位方小姐也好,没有半点兴趣,她和宋峥清绑在一起纯粹是无奈之举,所以她半点反应都没有,低头夹了一块桂花糖藕。

“凉了吧。”

“没事,凉了才好吃。”

他们这样一顿饭吃了两个多小时,直到下午时分,大家都回房小憩去了,那是古色古香的卧室,用的还是拔步床,有刺绣的帐子垂下来,丝绸缎面的寝具,床头还摆放着红木盒子,抽开来可以放零碎的物品,枕头上有菊花和决明子的芳草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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