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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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术仁是一个小经纪人,平日的工作等于是中介,帮一些广告商拉几个野模特,混久了也认识一些拍烂片的导演剧务,给找几个群众演员,当然明面上这些都赚不了多少钱,在那个圈子呆久了,自然是干净不了,又兼职做了一些名为捧红明星实际上是拉皮条的生意,也终于在这圈子里混了个半熟脸。

今天他来到这里是受人之托,本来以为就是个学生捣鼓的小晚会,却不想还看到了一些媒体朋友,让江术仁有些不自在,也有些好奇,不过干他这行的最会装b,即时什么不懂也要装作我有独家消息一样,跟媒体互相扯皮,最终也没有说出个什么来……

顾明夕有些烦躁,他只是牵头举办个晚会,其实没有特别的意思,只是某天写词的时候,不小心把墨水碰倒了,正好一滴墨水溅到了日历本上十月一日的日子,然后突发奇想热闹一下,他是这种很随性的人,他不太擅长去组织管理别人,他在某些方面很偏执,特别相信缘分,偏执到迷信的地步,如果不是有缘,他不会强求,就像两次听到很动人的钢琴曲,却寻不到人,即使一个校园很容易找到,他只原意去一次,没有遇上,哪怕真的心动,他也不会再强求。

虽然那钢琴演奏的技巧不够成熟,可是那种感觉却是真心打动了他,如同一见钟情一般一听入心,可是即使这般心动他也不愿意再去寻觅,宁远保留着不遇的遗憾。

他喜欢校园生活,喜欢这里面的随性,可是不知道谁泄露了他在泰西的消息,并且说他会出席这次晚会,倒把他平常的乐趣给弄没了。

他喜欢自己的两个身份,感觉可以像两个人格一样共存生活,可是突然间另一个身份认识的人要来找这个身份认识的人,他会觉得自己被冒犯了……

秦心不知道今晚她将会遇到很多熟人,有些人对她影响至深。

她回来跟陈玉打了声招呼,问她愿不愿意跟着一起去后台。

一向淡定的陈玉却难得的激动起来,“我能去吗?”

“当然,今天你是我的经纪人了。”秦心本来是开玩笑,却不想这句话,之后居然会变成现实。

两人一起到了后台,有些乱,跑来跑去的人,换衣服的,化妆的,陈玉一脸惊叹,秦心却觉得恍然如梦,曾经的很多很多天,她就这样奔跑在混乱的后台,一场一场的赶着节目,她当过酒吧驻唱,唱的好不好无所谓,长的好看,会喝酒就行。

她竭嘶里底的在舞台上唱歌,底下的顾客热闹的划拳,热闹的打*波,留下角落唯一一个认真听歌的顾客等她唱完,摇摇晃晃的拿着酒杯上来问她:“小姐,愿不愿意包夜?”

十七八岁,在她最年轻最美的时候,却是生活在最肮脏的地方。

“秦心,你不要紧张,我以前听过你唱歌,很自然的。”陈玉感觉到自己的手忽然被秦心抓的疼了,以为她是害怕了,忍不住安慰道。

“我没事。”秦心松开了陈玉的手,有些歉意的看着她被自己抓红的手。

秦心去看了节目当单,给自己报的歌是《光辉岁月》,秦心不知道余露原本给自己选的是《老鼠爱大米》这首歌很轻快,她以前对着莫兴宁唱过,她声音天生有些沙,唱这首歌大都用假音唱,多好听谈不上,不至于唱的太丢脸,也算是余露的苦心,毕竟她要给秦心找经纪人不是,她也不想秦心表现太好,据她所知今晚有大人物来,所以都快开场了才闹这么一出,这样秦心也没有时间准备太好。

却没有想到徐建给换成了《光辉岁月》,徐建有心为难一下秦心,又不敢做太出格,选了一首大家唱烂的歌,至少不会出现上台不会唱的情况,但是这首歌却着实不好唱,很少有女生能唱好,用国语唱不出那种味道,粤语版本的才能唱出精髓,而且需要强大的爆发力。

这样看来余露和徐建真是天生一对,也不知道上辈子他们两有没有最终走到一块。

没有给秦心太多准备时间,她的节目安排在中间靠前,她也没有准备演出服,更没有化妆师伺候,好在秦心对这些都轻车熟路,虽然她不现在不太喜欢化妆,可是舞台上的灯光效果,必须是有妆容才可以,否则脸会显得很惨白。

她以前天天顶着大浓妆,虽然艳俗了点,但是在舞台上效果却是不错的。

重活一次,她比谁都更了解自己的容貌,她知道怎么样让自己看起来惊艳绝伦。

秦心给自己化妆的时候,陈玉在一边看的非常认真,秦心需要什么道具,她立刻就递了过去,两人虽然是第一次做这个,却配合非常默契。

没有换衣服,秦心把自己的宽松白t下摆撕开,打了个结露出了一截小蛮腰,肩膀往右侧拉,一件t恤做成了露肩小衫,既简单又性*感。

衣服裤子都差不多了,她腿形很好,穿紧身牛仔裤是非常美的,完全能展现她的曲线,就是鞋子,小布鞋在舞台上并不太好,秦心有高跟鞋,都被她收在宿舍里了,陈玉看了看表,开口道:“我去帮你拿,还有两个节目轮到你,我跑去跑回来,肯定来得及。”

秦心来不及说什么,就见陈玉小小的个子急忙忙的往外跑,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的背影,秦心觉得很难过。

等陈玉气喘吁吁的抱着秦心的鞋子过来的时候,主持人已经在报节目了,就在上台前,陈玉才把鞋子塞给秦心换上,还耽搁了一下子。

不过并没有人说什么,本来大家对这晚会要求就没有那么严谨,一部分是家长给子女捧场,一部分人醉翁之意不在酒,一部分是学生凑热闹。

秦心上台的时候,现场并不太安静,很松散,虽然是豪华的礼堂,可是秦心却觉得自己好像又被经纪人推进了某个酒吧的舞台,底下觥筹交错,自己孤身一人站在台上,手心出汗,腿脚发抖。

秦心闭上眼,站在舞台中间,手上拿着话筒,手心再次出汗,腿脚却没有抖,她站在那,等着前奏响起。

灯光具灭,只留下舞台中间那一圈,她站在那,翩翩佳人,遗世独立,瞬间,强大的气场扑面而来,整个礼堂渐渐的安静了下来。

前奏缓缓流淌,这是一首悲伤的歌,这是一首抗争的歌,秦心唱过很多遍很多遍,不在酒吧,不在舞台,而是在监狱,刚刚进监狱那会,经常被欺负,欺负的方式五花八门,那时候有一个广华来的狱霸喜欢听歌,经常狠揍她一顿,然后让她唱歌,就有这首,光辉岁月。

她流着泪唱过,流着血唱过,最开始她唱的好难听,后来那个喜欢听歌的狱霸被枪决了,也再也没有人会强迫她唱歌,她才发现她能唱的很好听了,却再也没有人欣赏。

那个靠在墙角,扣着脚趾,常常望着监狱的小窗的狱霸是她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用心听她唱的观众。

“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

沙哑纯净的声音响起,只是一句话,却道尽了千言万语,似疯狂,似希望,却更多的是无尽的绝望,只是一句,就像是静音键一般,整个礼堂,彻底安静下来!

☆、第二十五章 :疯狂

“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

在他生命里

仿佛带点唏嘘……”

你不是歌星吗?你唱啊?叫你唱歌懂不懂?一脚重重的踹到了她的心窝,她像条死狗一样被踹到了墙边,头皮擦破了,流着鲜艳的血,她咧开嘴笑了。

“年月把拥有变作失去

疲倦的双眼带着期望

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

打她,打她,打死这贱*婊*子,一下又一下重重的踩在她的脚踝上,脚踝骨碎裂的声音,如同打架的奏乐,她反抗,她愤怒,她不顾一切,最终她站了起来,拖着那条残腿,一步一步的离开,面带微笑。

“风雨中抱紧自由

一生经过彷徨挣扎

自信可改变未来……”

刀片嘶拉嘶拉的割裂声音,终于解脱了,鲜血如泉水叮咚,欢快的流淌,滴答,滴答!她脸上露出安详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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