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2)
最明显的就是,凯瑟琳小姐没有亲自上阵讨好我,而是要了我的妹妹当女仆。要知道前世时,她可是特意对我表露出情谊了,一位贵族小姐对一个低贱男仆表露情谊,要么是小姐太傻,要么是男仆太傻。
最后,证明是男仆太傻。
王都的春天来的特别快,几乎一眨眼的功夫,大地就变绿了,匆匆赶了几天马车,我们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抵达了男爵在王都郊外的庄园。
德尔曼庄园丝毫不比莫蒙庄园差,甚至还要更辽阔一些,男爵很富有,所以他的土地多的惊人,简直可以覆盖整座小镇。
我听比利说,小镇上几乎所有的农民都是男爵的佃户。他说这话的时候十分自豪,作为男爵的贴身男仆,他的地位非同一般。男主人的贴身男仆在地位上仅次于庄园的大管家,所以他自视甚高也是应该的。
站在德尔曼庄园的土地上,我感慨万千。
这是前世时我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在这个庄园里,我度过了一生中最体面的日子,因为我是庄园主人的贴身男仆,除了管家外,所有的仆人都要尊敬我讨好我。尽管我很不知足,厌恶这些讨好,因为这些讨好来的太过恶心,他们统统始于男爵对我见不得人的心思。
我们到达城堡门口的时候,几十个仆人已经事先等候在了大门口。
德尔曼庄园跟莫蒙庄园很不同,这里的仆人普遍穿单调的深蓝色衣物,就像他们主人的性格一样沉默。一位中年管家在马车前迎接了男爵,并在男爵下车的第一时间通知他:
“大人,哈洛克伯爵来访……”
男爵点点头,独自走向了宏伟的城堡,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实际上自从我跟他离开,他就再也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他这样的表现,让我一度以为那天被触摸的事情,只是一个幻觉。
这时,一位下级男仆过来对我说:“先生,请跟我来,我带您熟悉一下庄园。”
我跟随男仆绕过正厅,来到了庄园的仆人休息室,这间休息室并不狭小,可是当这里聚集了众多仆人时,也就显得狭小了。
德尔曼庄园拥有上百个仆人……
由于前些年的圈地,大批农民失去工作,他们涌入城市讨生活,然后进入采矿厂、纺织厂成为工人,或者进入富裕的家庭成为仆人。
据说在王都,有十分之一的人都是仆人,可见仆人这项职业有多么兴旺。不过大部分民众家里也就雇佣一两个女仆,最多加上厨子和车夫。更何况很多家庭雇佣的女仆是从贫济院收养的小女孩,这种女仆不需要付钱,管吃管住就包你虐待打骂了,所以一些很穷的家庭里也可以有女仆。
收入在100镑左右的夫妻,完全可以雇佣两个男仆;收入超过1000英镑,可以负担起10个仆人;收入超过5000英镑,这个级别至少要雇佣几十个仆人,才算是符合身份。有钱人必须雇佣仆人,这是身份的标志,所以有些人哪怕没钱也要雇佣仆人,你甚至会看到奇特的现象,有些人穷的像乞丐,可身边居然跟着一个仆人。仆人的多寡是富人炫耀身份的资本,这代表他们不用动手做任何事情,哪怕穿衣服,都有人帮忙。
在一座大庄园里,低等仆人的年薪在5镑左右,包括小马夫、打杂女仆、打杂男仆,厨房女仆、厨房男仆;中等仆人的年薪在10镑左右,包括守门男仆、传菜男仆、房屋女仆、马夫、厨子、园丁、庄园看守;高等仆人的年薪在15镑到20镑之间,包括贴身男仆、女管家;精英仆人年薪在20镑到50镑之间,包括男管家、家庭牧师、家庭医生等,于是这种大庄园里的仆人间有森严的等级。如果你是打杂,那么就绝不可以凑到主人面前端茶递水,一旦破例,管家就会立即遣人。
当然了,即使是仆人也不是人人都能当的,尤其是这些大庄园里的仆人,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普通人连想都不要想。比如在这里面服务的高级男仆,他们甚至必须读书识字。
一个负责端盘子的,为什么非要读书识字?
因为他们服务的对象是贵人,所以他们必须使自己的言行符合贵人的审美,要优雅、美观、沉着、聪慧,自然也少不了读书识字。
所以,你看,连贵人的仆人都自恃高人一等,也难怪这个社会等级森严。
很快,我见到了德尔曼庄园的大管家,他叫希尔顿。
前世的时候,我跟希尔顿管家打过交道,这个中年人非常严格,经常对我表示不满。
“男仆的房间在四楼,你是主人的贴身男仆,可以有自己的卧室。”
“不可以带任何人进入城堡。”
“不可以谈论主人的任何事情。”
“不可以擅取庄园的任何物品……”
希尔顿管家说了无数个不许,最后他总结道:“你要谨守自己的本分。”
我急忙鞠躬说:“谨遵您的吩咐。”
也许是我的态度比较谦卑,管家终于缓和了严肃的面容,也向我欠身:“我听说你不顾危险照顾了男爵大人,请接受我的谢意。”
“你客气了,这是我应该做的。”我忙说。
“你明白这点就是聪明人,我们不可以依仗功劳就自以为对主人有了恩情,继而失去了本分。”管家点点头说:“你准备一下,从今天起就跟随主人吧。”
男仆的房间和女仆的房间分别位于城堡的东西两侧,距离甚远。像学校的宿舍,有一个总大门,每天有专人负责查房,锁门开门,这是为了防止发生丑事。
我的卧室向阳,房间里有衣柜和书桌,一张柔软的床铺,还有一个小壁炉。
我在这里换上了庄园男仆的统一装束,一件深蓝色的外套和一顶简单的船帽,我还得到了一双新的皮鞋,就是鞋跟做的太高了,听说王都的男人现在流行穿这种又高又细的鞋。
一个杂役男仆为我送来了午餐。
午餐看上去非常丰盛,因为我的盘子里居然有一大块火腿肉。
享受着这一切,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与众不同了,那怪前世时会自视甚高。
午餐后,我来到了男爵的书房。
多年后,我再次看到了男爵办公时的场景。
他是个很勤奋的男人,经常一坐就是一整天,签署各种信件,他要管理庄园,还有海外的产业,不忙是不可能的。
这也是他跟布鲁斯子爵的不同,子爵大人每天的行程是起床、喝酒、喝酒、睡觉、喝酒、睡觉,这样的生活,能够经营好庄园就怪了。
既然是自己败光了家业,那么凭什么用卑鄙的手段来夺取他人辛苦的成果呢?
我凄然的笑了笑,这一切还不都是我亲手造成的……
男爵看到了我,停下羽毛笔问:“还适应吗?”
“是的,大人,我受到了同事们的欢迎。”
男爵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忽然说:“你穿我庄园的衣服很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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