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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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他有长篇大论的架势,程维哲忙摆摆手,逃也似地往后院跑去:“好了好了,你妙,你妙极了?还不是不想让你费那么多劲。”

他身后,杨中元又切起了脆生生的胡萝卜,可脸上的笑意却一丝一毫都掩盖不住。

等到程维哲在杨中元的指示下淘洗好米,加水放入锅中煮上之后,又被他念叨着把莲子去皮取芯,虽说莲子芯清热去火,可味道有些苦了,吃起来口感并不是太好,还不如留着泡水喝。

“小元,吃个饭这么讲究,那得多费神。”程维哲一边剥着莲子,一边不死心抱怨。

实际上他念叨这个,也不是为了跟杨中元抬杠,只是看他一天天的忙活不停,就替他累的慌。说实话,他就算在程家境况不好,但也好歹是长子嫡孙,家里的事情上上下下都不用他沾手,就算开了这个小小的茶铺子,也大多都是雇的伙计和账房在忙,他自己是不会亲自洗碗擦桌子的。

可到了杨中元这里,他竟然样样都会干,也样样都干得好。

不得不说,在这一方面,杨中元比他强上许多。他自愧弗如。

“我离开家许多年了,也没有好好孝顺爹爹,如今可算有机会了,自然要变着花样好好孝顺他。把饭做得精致可口一些,是我目前能做到最好的了,当然要紧着好的来。”

“唉,你说得对,你啊,就是劳碌命。”程维哲剥好莲子,又主动洗了干净,便坐在一边看他忙。

用来煮饭的是个砖红色的陶罐,杨中元从街对面的杂货铺买来的,样子看上去不甚漂亮,但蒸饭却异常好吃。

他把煮面条用的小锅放到一边,专心盯着煮米饭的陶罐瞧,等到陶罐里的水沸腾起来,他飞快把藕丁胡萝卜丁与莲子扔进去,用筷子搅和一圈,这才盖上盖子压了压火。

程维哲鼻子灵,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甜甜糯糯的米香扑面而来:“饭还能这样煮吗?真香。”

听到他夸赞,杨中元低头笑起来,他浓密的睫毛仿若小小扇子,护住了凤目里的柔光:“这个啊,叫玉井饭。”

“玉井?”程维哲听他这么讲,挑眉道,“可是‘太华峰头玉井莲,花开十丈藕如船’的玉井?”

杨中元倒是没想到他还知道这首诗,不由叹道:“阿哲,没想到你还是这么有学问,竟叫你一击即中,说的分毫不差。”

程维哲还在琢磨那首诗,闻言便说:“以玉井替代莲藕二字,这名字倒也起的妙极。”

那是,也不看这名是谁起的,那是我师父起的!杨中元心里得意,嘴上却不漏分毫:“丹洛夏日炎热,我爹又吃着药容易上火。莲藕清热健脾、胡萝卜补气安五脏、莲子益肺养心,都是这个时节最好的食材,合在一起煮饭,不仅能被粳米带出香味,食材味道也更醇厚,是最好不过的。”

他正说着,陶罐里的玉井饭正幽幽散着香气,仿佛应征了他的话一般,那香味里有米的厚重,有莲藕莲子的清香,还有胡萝卜的甘甜。简简单单一罐米饭,竟蕴藏这么多美妙滋味,倒也难得。

“闻起来是真的很香,吃起来想必也甘比蜜,难能可贵的是还能温养身体,小元,你用心了。”程维哲不由感叹一句。

杨中元听罢,笑道:“那是我亲爹,我不用心,谁来用心呢?”

“是是,杨大孝子,还有什么要使唤我的?赶紧吩咐!待会儿客人又要来了,亲爹要没饭吃了。”

中午饭其实很简单,等米饭烧好,杨中元便让程维哲端进院子里晾着,然后又换了炒锅放到小铁灶上,麻利地抄了一道微辣尖椒条肉,一道咸香肉末茄子。末了又用程维哲看起来十分帅气的刀工,做了一份凉拌三丝。

趁着没客人来,一伙三口人就坐在前面铺子里吃饭。

程维哲一边吃,一边加了一筷子凉拌三丝感叹:“小元,你这土豆丝切的跟头发丝差不多,简直神乎其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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