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一头麋鹿的血案(2 / 2)
头戴幂篱女子与三名丫鬟一起上前,察看起麋鹿的声势来。
那之前调笑的丫鬟,见麋鹿伤势甚重,忍不住心生一种怜悯之心,言道:“是何人如此残忍,连这小生灵也不放过。”
“是啊,此人实是太过分了,”头戴幂篱女子亦言道,“我们先尽力救治,希望能做点什么。”
李重九心知猎物受伤,当下策马入林而追,一路不敢行之太快,生恐折伤了马蹄子。
顺着血迹的指引,李重九曲曲折折在林中转了一圈,眼见地上血越流越多,李重九心知这麋鹿伤重,故意就在眼前。
就在这时,李重九转过一处林子,突然在前方发现十几名在树下避雨之人。
听到马蹄声,外周之人皆露出了戒备的神色,七八名家仆模样的人在外站成一圈,皆将手伸向刀柄。
李重九当下勒马,只见自己射下的麋鹿,正为一名头戴幂篱的紫衣女子扶着,一旁还有三名丫鬟模样的人,站在一边。
李重九见这阵仗,自不会冒然冲突,将弓箭放在马鞍上,翻身下马抱拳言道:“在下乃是猎户,无意路过,还请将在下的猎物归还,不胜感谢。”
话说完,李重九箭头戴幂篱的女子微微侧过头,似看了一眼,但对方面部被罩纱遮住,却看不清楚容貌。
李重九心知这隋唐之际,有敢于结伴在穿着一身健装,在外骑马的豪放女子,亦有谨守礼教,出面在外亦不许人看清相貌,甚至身体曲线亦不让人窥视的大家闺秀,这皆是胡汉两种文化相互冲击的结果。
这名女子没有说话,但是一旁的丫鬟却气势汹汹言道:“好啊,你就是那狠心的猎户,如此可爱的小鹿,居然也忍心射杀!”
李重九微微一笑,反问言道:“在下不过是一个猎户,请问猎户不射杀猎物,却以何为生呢?”
李重九此言一出,那丫鬟顿时没有了那副理直气壮的样子,犹自要狡辩却不知道如何开口。
那头戴幂篱的女子却轻轻哼了一声,声音清冷,只听对方言道:“好个伶牙俐齿的猎户,那我问你说这猎物,是你射得有何凭据?”
李重九言道:“这容易,你看这箭杆之上,是否刻有李重九这三字?”
对方仔细辨去,点了点头言道:“不错,正有。”
李重九笑了笑,言道:“不才正是李重九。”
这时对方轻笑了一声,言道:“这也不能证明猎物是你射的,箭杠之上我也可以刻上阿猫阿狗的名字,难道这猎物就是阿猫阿狗射得吗?”
李重九当下一愣,随之失笑言道:“这位小娘子,既不愿意归还这猎物,亦不用如此出言讽刺吧!”
“什么?”对方似被李重九此言激怒,只听她言道,“你的意思难道是说我……我居然想贪墨着麋鹿么?拂衣丢些几百钱,我今日就买下此麋鹿了。”
那名叫拂衣的丫鬟,面露为难之色,言道:“贵主,我们出行何来的铜钱。”
闻言李重九不由一笑,嘲讽般地摇了摇头,似乎有觉得打肿脸充胖子的意思。
那头戴幂篱的女子见李重九如此,似乎真的动怒,当下她褪下手腕上的玉镯,丢在李重九身前的草地上,言道:“此物足可买下你麋鹿了吧!”
李重九尚未反应,那丫鬟拂衣随即变色,言道:“贵主不可,此物乃是圣上……不,给你之物,价值连城,如何给这小贼模样的人。”
李重九在隋朝处了久了,不知不觉被人叫最多就是小贼二字,李芷婉如此,眼前这丫鬟亦是也是。
他虽不介意,但是被叫久了,亦不免有几分反感,他捡起那脚下玉镯,故意地言道:“如此轻易就丢在地上,也不怕摔坏了,我看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听说丰都市(注二)里这样的赝品,出五钱可以买十个了。”
他将眼一瞟,故意露出了几分狐疑神色。
而此刻那丫鬟与她的主人,几乎都要气炸了。
注一:一种宽檐的帽子,帽檐上垂下长长长长的罩纱,把全身都遮住,以防旁人窥视。
注二:丰都市乃是东都洛阳最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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