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2 / 2)
呃……这样说他是否太过头了,人家有钱有空闲,正儿八经地娶个小妾生个儿子,怎么就不要脸了。原该怪自己大半夜地跑来骚扰人家,还不敲门翻墙而进,才会听到人家夫妻的隐秘事,罪过罪过,阿弥陀佛……怎么办?还要不要等下去?耳边传来的女子媚声,委实叫人耳根发热。
“咚!”
何当归脚下不知踢到了木桶还是什么东西,发出了一声不小的动静,有了上次的“彭柴事件”的教训,她索性也不逃跑了,袖手闭口,张大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等着高绝穿好衣服来捉贼。说辞她都已经想好了,“高大人对不起,我近日醉心武学,夤夜来找你探讨,结果听见你在忙,听到了不该听到的声音,我心里一慌,就踢到不该踢的东西,弄出了不该弄的声响,实在对不起!”
面对一个羞赧惊慌的自知犯下了大错的小女子,高绝他总不好意思再责备了吧——谁叫他家的水桶乱放。
可是,如此静等了半盏茶的工夫,耳边的女声依然欢畅地喊着“相公,还要~~”,中间甚至还掺杂了男子的闷哼声,可就是没人出来捉贼。难道是高绝比较专心,不像彭时的警觉性那么强吗?
话说回来,彭时也并没在忙,所以听见假山外有动静就跑出来看,而高绝这么繁忙,就算有小贼到访,他也停不下来呀。算了,今夜不麻烦他了,不如去怡红院找地方休息两个时辰,等天蒙蒙亮的时候再二次登门,求教武学问题吧。
这样打算着,何当归回身欲走,房中女子似乎到了紧要关口上,发出柔媚婉转的哭叫声,而那男子也首次开口讲话了,“小妖精,叫我的名字,快!”
何当归脚下一顿,愣住了,这声音,呃,似乎不像是高绝的声音,却也透着熟悉,是谁是谁来着?
“远哥!远哥!我不行了!”女子这样哭叫道。
何当归闻言立马想起,刚才那男人的声音,似乎好像大概是——廖之远的声音,这么说房中盘肠大战的男女,是青儿的哥哥嫂子,而不是高绝及其小妾?
反应过来这一点,何当归立马羞惭地掩面要逃,偷听人家夫妻的夜半无人私语声,本来就是非常不道德的事情了,她还弄出了大声响来,待会儿等廖之远忙完出来察看情况,那可绝对比撞上高绝要尴尬十倍!廖之远似乎还十分讨厌她,不知将会怎么对付她这个不速之客呢!
正刻不容缓地准备逃之夭夭,“吱呀——”,宅子的大门从外面推开了,何当归第一反应就是跳井!
没错,她的右手边刚好有一口水井,是一个合适的藏身之处,只要她双手攀住井口边缘,那么周围黑漆麻乌一片,不会被人发现的。来人,应该就是高绝吧?廖之远夫妻借住在高绝家中,所以趁主人不在家偷乐一把,如今主人回来,他们的叫声肯定会收敛一些了吧?
可是,何当归清楚听见门外传来了很响亮的脚步声,还“咚”地又一次踢飞了那个倒霉的水桶,可是,廖之远夫妻的床笫声音却毫不见小,甚至更大了,连皮厚并镇定的何当归都彻底彻底耳红了,这……这简直不像是夫妻之间的床笫对话,而更像是小巷对过的怡红院中,嫖客与花娘子之间的放肆情话,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廖之远是在抱他自己的娘子吗?还是将对过的花娘子领到这里来了?
来人不是高绝吗?廖之远他怎敢如此放浪形骸,在主人在场的情况下,还一点收敛都没有?
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听得那来人的重重的脚步往屋里走去了,何当归攀着井壁,探头往外瞧去,那个背影,那张侧颜,那个人是……凌妙艺!……不是高绝?
哦,没错,凌妙艺也跑到扬州来了,前两日还蹿去罗府献了一回丑,如今自然是跟她姐夫住在一起。呵,高绝家里可真热闹,不光有同僚带着花娘子寻欢作乐,还住着一位脾气大得惊人的小辣椒凌三小姐。方才水桶踢得那样响,看来,凌小姐对廖之远的风流事迹不甚满意,而廖之远突然讲出了那么放荡的话来,肯定就是对凌妙艺的回敬喽。
凌廖二人闹得如此激烈,却不见高绝出来调停斗争或者抱怨太吵,看样子,高绝本人并不在高宅,那就没有必要守在这里等着了。等凌妙艺一走进屋里去,而另一间房中还在持续不断地传来男女的大声调笑,何当归一刻都不再多作停留,直接提气一纵,从井中直跃上了墙头,再一跃,就奔出几丈远,往怡红院的后门而去。
高绝不在他家里,那去哪儿找高绝,去哪儿找办法救孟瑄?锦衣卫据点吗?
心中做着考量,埋头走到怡红院后门,何当归一怔愣,她的马,枣红马不见了!遭贼了?她的马被盗了!
满心不快的时候,耳际突然传来一个童声,开心地叫着:“姐姐!你是那个救命的姐姐!”
☆、第333章 小妞要她的马
更新时间:2013-11-17
何当归愣一下,回头看去,是个小孩儿,红衣绿裤,花头虎鞋,头发有点黄,比竹哥儿稍显小一点——是个五颜六色的小孩儿,在心中这样评判着。她弯腰问:“小朋友,你看见谁牵走了栓在这里的枣红马吗?”
小孩儿点头,手往北边一指,说:“那个人刚走。”何当归匆匆道谢后拔腿便追,小贼什么的,最不可原谅,在她的地盘偷她的马匹,更加不可原谅!风过耳边,身后隐隐传来那小孩儿的叫嚷声,不过因为何当归脚下马力全开,迷踪步法出神入化,跑得甚至比骑马更快了数倍,因此,小孩儿的话也被远远抛在后面。
小朋友么,无外乎找大人要糖吃,下次向柏炀柏买药糖送那小朋友吃。
足下法力,撵到了大街上,俞跑愈快,跑之,跑之,跑之,然后就真的看见了她的枣红马,还看见了骑在上面的人,一个年约三十的大男人,系着件夜行斗篷,伏在马上跑得飞快。
何当归放慢脚步,在后面远远相随,因速度放慢后跑得轻松,因此她能更好地观察马上男人的情况,瞧他骑马的姿势娴熟,左臂握缰绳的同时,屈肘向左前方,右手没拿着马鞭——因为她之前下马后,随手就将鞭子挂在自己夜行衣外了——那人的右臂展长,竟然像马鞭一样好使,拍着马儿跑得飞快。
何当归觉得这种骑马的架势看着分外眼熟,似乎是,似乎是军中之人惯有的骑马姿势。因在军中操演时,箭囊和硬弓就挂在马鬃左侧,为了方便取箭,骑兵往往都会渐渐养成左臂倾斜的骑姿。而低伏在马上的姿势,可以更好地规避四方射来的冷箭,怪哉,那人从骑姿到身上系着的那间黑绒斗篷,怎么看都不像是贼子的模样。虽然没人规定过贼长什么样,可马上那人,就是感觉不像贼。
如此追了三四条街,马上之人突然回头,望了她两眼,然后一勒缰绳“吁——”地停下来。那人没下马,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疑惑地问:“你是不是在追着我跑?你追我做什么?”
何当归听他问得好笑,许他做贼,还不许她追贼了么?她指一指那人胯下之马,告诉他:“这匹马是我的。”
“你的?”那人愣了愣,才张口反驳道,“这马是我的。”
何当归未料想到此人乃一泼皮,都已经被失主撞到了,还死鸭子嘴硬,于是毫不留情地点出马的特征:“此马全身毛色棕红,然而其项前的铃铛下却有两小撮白毛,它最爱吃粽子糖和米糕,还有,它还喜欢听我唱歌。”说着就唱起歌儿来,“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
伴着她的歌声,那泼皮身下的马前蹄昂起,原地转圈走起一种类似舞步的步伐,脖颈扬高时,马铃下的鬃毛果然与别处大不相同,是一种雪白的长绒毛。这下子,马的主人是谁,自然不言而喻了。
可是那泼皮仍然说:“小妹妹,这马真是我的。”因他胯下的马原地打转,不停他指挥,于是,他索性翻身下马,向那个满眼控诉的蒙面小丫头解释说,“你一定是这匹马的原主人,对吧?这马现在已经是我的了,你弟弟已经将其卖给我了。”
“弟弟?”何当归皱眉,“我没有弟弟。”
“……”泼皮又做了一个招牌的发愣动作,终于完整地将事情的前因后果道出,“抱歉,此事乃一场误会,我在怡红院听曲儿,忽然有点急事要离开,去马厩牵马时却发现我的马不见了,我赶时间焦急四顾,就看到后门那儿栓了一匹马。”
“可那是我的马。”何当归无情地指出。
泼皮展颜一笑,歪头道:“小丫头,你让爷把话说完呀,我走出门去,见马旁边蹲了个小童,以为他是替主人看马的马童,就丢给他二十两银子,骑了马走了。没想到付错了账,还让真正的主人穷追不舍两条街,唉,今天真是晦气。”
何当归心道,我觉得更晦气,短短一日,连着三次听见不该听到的男女暧昧声音,想找的人找不着,不想见的人却撞见一大堆,出个门还弄丢了心爱的马……她冷然仰望那名约二十七八的高大男子,问:“阁下你不问青红皂白胡乱买马,都未问清楚主人是谁,也没管人家要不要买马,如今造成这样的误会,阁下觉得责任在谁呢?”
高大男子焦躁地望一眼前方的路,焦躁地说:“我赶时间,你别再缠我了。”说着从怀中拿出两锭十两一只的纹银,往她的脸上一送,道,“二十两加二十两,够买三匹了,你叫你的马别再跳舞了。”反正没喝成花酒,就当把钱打赏给这小妞了,好像是个美人。
何当归不接他的银子,继续同他讲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的马从马厩中消失的时候,你是什么心情?倘若不是贼偷的,而是有一位自以为是的大爷‘买’下了你的马,在马厩栏杆上挂一袋银子,你会因此而开心吗?出门在外,马匹就是代步工具,没有马谁都不方便,我不要你的银子,请把马还给我。”
这匹马虽然养的时间不长,可东西用久了还有感情,更何况还是一个通人性的活物。这个买马者看着面相不善,还很粗暴地用手拍打马屁,如今走近细看,马屁都被打红了一大片,怎么能将她的爱马托付给这样的粗人呢?还是一匹小母马的说。那只禽兽。
男子犟鱼头地重申:“这马是我的了。”
何当归摇头:“马是我的,银子我没收。现在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你我一同回怡红院后门找那小童讨回你那二十两银子,若找不见他了,我愿赔你二十两银子,总之这马不能给你。”
男子烦躁地说:“告诉你大爷赶时间!银子给你你就接着,再唧唧歪歪,爷将你一起掳走,你连哭的地方都没有!”说着去牵那原地打转的枣红马。
何当归也上前一步,先他一步牵住缰绳,好声同他商量道:“大爷您一看就不是一般人,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英雄气概,难道还抢我一个小女孩儿的马不成,我与此马相依为命多年,断难割舍,就请你高抬贵手吧。既然你手中还有银子,何不向路人买一匹马代步?至于你给那小童的二十两,若你信得过我,我就去帮你讨回,讨不回我就回家拿银子赔给你,你留一个住址,我给你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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