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2)
大概过了一两分钟,那七桌的人才重新恢复了普通的状态,继续喝着酒,聊着天,仿佛将黄雀四人一下子又当成了空气。
可越是这样,黄雀越是感觉后背发毛,这始终感觉,这地方,绝对不太平。
正想着,柜台前的一名六十多岁的老者缓缓的走了过来,穿一件灰色土布衣,带一地主帽,个字不高,脸颊消瘦,却是有着一股天生的生人熟面孔,带着微笑,说道:“远来就是客啊,我叫老喜,是这西山旅馆的老板,各位,要吃点什么喝点什么?”
老板?黄雀不由的打量了一番这老东西,怎么看都要跟老奸巨猾四个字挂上钩。
“有菜谱没?”
黄雀见这老小子两手空空,冷不丁问了一句。
老喜笑了,“哎呀,一看小哥就是从大城市里来的,不过,这西山古镇,还真没有菜谱这么一说,不过,老弟既然远道而来,那就是缘分,说吧,想吃什么点什么,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山上跑的跳的,本店都有,而且,是正宗的野味,大城市里面可是吃不到的哦。”
“有什么好酒?”
刘金银又问了一句。
老喜笑容更甚了,“女儿红,竹叶青,烧刀子,土窑子,清清泉,山间风,那就要看各位的口味了。”
黄雀听的来了点兴趣,以前跟扬奇虎黄海林去吃饭,动不动就是什么茅台五粮液,要不小夜市上面的就是啤酒二锅头,酒吧里面呢,又是一些挂着洋酒招摇撞骗的玩意,第一次听见这些别致的酒名,倒是开了一次眼了。
刘金银似乎问的很满意,说道:“刀子肉,野兔耳,再来一个清炒山青,另外嘛,搞一盘虎骨,酒嘛,来两瓶女儿红吧。”
老喜一愣,随即又笑了,“老弟,原来是常在江湖跑的人啊,你放心,肯定量足味美。”
说完,踱着小步子就走开了。
第九章女人
黄雀见到这个所谓的老板老喜离开,这才看着刘金银,问道:“银叔,虎骨?这店里还卖老虎的骨头?不怕国家告他贩卖野生动物么?”
刘金银笑道:“天高皇帝远,这句话你没有听说过啊?”
说完,又开始享受桌子上的那壶茶水了。
黄雀带着一肚子的疑问,总感觉这西山旅馆十分的不靠谱,可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也只能是默默的等待了,不为别的,就为自己腹中早已经是咕咕乱叫个不停。
二十多分钟之后,菜一股脑儿的开始上了,端菜的是个二十出头的黑小子,步伐稳健,走路如风,端着菜盘行云流水一般的就来到了众人的桌子前,“刀子肉,慢吃!”
菜刚一上桌,黄雀立马就闻到了一阵浓郁的味道,香味扑鼻。
再看菜盘里面,红的是辣椒,青的是蒜苗,再看那肉,齐整无比,清一色的精滑红嫩,一看刀工就了得非常。
“尝尝!”
刘金银抓起了筷子。
黄雀也忍不住了,这菜的味道太诱人了,夹起一块,吃了起来,放在嘴里边才知道,这,这可是正宗的乡间熏肉,只不过这熏的炒的技术似乎都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吃到嘴巴里面,那是嚼劲有味,十分的爽口。
就这手艺,要是去倾城的孟姜大酒店,估计都能有一席之地了。
“好吃,好吃!”
黄雀大叫着,跟小丢两个人立马狼吞虎咽了起来。
不一会儿,那黑小子又陆陆续续的上了野兔耳,炒山青,野兔耳倒是真正的兔子耳朵,炒山青呢,其实就是山里的野菜,不带一丝有机肥的,现在的人啊,也只能是用一个‘贱’字来形容,以前人家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过草地雪山的时候,吃野菜那是没有办法,可现在呢,即便是大鱼大肉的有了,可有些人还是想吃野菜,图的就是一个新鲜,一个环保。
至于最后面上上来的那盘虎骨,却不是真正的老虎骨头,而是一大盘的野猪蹄子,光是一看那造型,就让人忍不住垂涎三尺,再一吃,这嘴巴就停不下来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话,还真是一点都没错。
接着,那老喜又走了过来,手上拿着两个老酒壶,笑道:“各位,小店的味道还不错吧?来,这是上好的女儿红。”
这女儿红一拿到刘金银的手上,立马就很有感觉,有一股泥土湿润之气透过手掌,传了过来,看的出来,这女儿红啊,正宗的。
“多少年的?老板!”刘金银笑嘻嘻的问道。
老喜呵呵一笑,“西山有一户人家,女儿三十岁才出嫁,哈哈......”
说完,就自顾自的走开了。
“什么意思啊?”黄雀实在捉摸不透这老喜话中话的含义。
刘金银打开,将女儿红给众人倒了一些,顺便给小丢也倒了一杯,抹了抹自己刚刚油腻无比的嘴巴,点燃了一根烟,说道:“这女儿红的来历是有一番门道的,相传,以前谁家要是生了女儿,就在自己的家门口的树下埋一坛子酒,等到自己女儿出嫁的那天呢,才拿出来招待亲朋好友,所以,这才有了一个女儿红的得名,古时候女孩一般十六至十八岁就要出嫁了,所以,就有了一个十八女儿红的说法,刚才那老喜不是说了么?西山的那户人家,女儿三十岁才出嫁。”
“那这酒,三十年?”
黄雀问道。
刘金银笑了笑,“无商不奸啊,三十年的女儿红,那怎么可能呢,只怕是人民大会堂也喝不到那种琼浆玉液了,这老板,说的有些夸张,当讲了一个笑话,又将自己的好酒大大的夸赞了一番,何乐而不为呢?只不过,这酒是常年埋在地下的倒是不错,浓郁中带着一丝泥土的清淡之味,恐怕也只有这地方才能喝到了。”
“这里的酒,都不带假的!”
柴草根在旁边附和了一句,虽然接触过大城市,但是能够跟刘金银黄雀等人一起进一回西山最高档的酒店,对于柴草根来说,那多少也觉得人生不枉这一回了。
黄雀有些感叹,这城市里现在都喜欢返璞归真了,要是这老喜的酒馆开到倾城去,估计能火透一边天了吧?
众人胃口很好,除了吃,还是吃,而吃之余,黄雀还是忍不住的看了其他七桌上的那些食客,大抵的样子跟他们一样,自顾自的说着自己的事情,吃着自己的菜,有的人是用普通话,而有的人,却辨不清楚他们到底来之何方。
唯一一张桌子那一个人坐着吃饭的,黄雀不由的多看了两眼,这个人,身穿一身的单皮夹克,那夹克看上去有些老旧,背对着自己,看那背影,似乎有一种时曾相识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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