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这就叫做,留一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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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呦,唉呦呦,唉呦呦呦……”安燃夸张的撇着嘴,尖声细语恶心至极的呛了她几声。

原本在客厅看电视的霍朗,幽灵一样突然出现两人的身后,“你们两个,用不用我把菜端到厨房来,你们就地聊着吃完,竹笙鸡汤已经从95度降温到负95度了,你们还在这唠,唠到天荒地老吗?当我透明的吗?我要不是……”他的话还没说完,阮阮突然一转身,从电饭煲里拿出来的饭铲上还粘着厚厚的米粒,直接塞进他的嘴里,然后端着两个盛满米饭的小白碗朝餐厅走去。

安燃端着自己的饭,捧到嘴边啃了一口,皮笑肉不笑的朝正拿下饭铲擦掉嘴角饭粒的霍朗一眯眼,跟着阮阮走了。

阮阮和安燃,是要用筷子吃饭的,当然霍朗也不是用手抓,只是他的右手还打这石膏,安燃给他准备了勺子,可勺子的用途毕竟有限。

在喝汤的时候它确实有无上的优势,可是吃菜,撅来撅去的,撅的他自己心烦,巫阮阮要给他夹菜放进勺子里,又要忙着填自己的嘴,小胳膊在桌上无影手似的飞快甩开,旋风似的,这可把安燃看得眼晕的不行,好几次伸出去的筷子直接杵在她的手腕上。

霍朗看着阮阮忙乎的鼻尖上出来一层细密的小汗珠,皱了皱眉,“给我拿双筷子。”

阮阮鼓着腮帮抬头,“啊?筷子哪有勺子好用,你坚持一下,我多给你夹。”

安燃放下饭碗,夹起一块牛柳放进他的碗里,“我也能帮帮忙,虽然大老爷们儿给大老爷们儿夹菜看起来有些恶心,看在你知道心疼媳妇的面上,我认恶心了,吃吧,啊!”

霍朗淡淡的扫了两人一眼,起身去厨房,自己拿了双筷子回来,在巫阮阮和安燃错愕的眼神里,稳如泰山的用左手夹起果仁菠菜里的那一小小粒的,花生米……

“你左手会用筷子?”阮阮愣了好半天,看他应用自如的什么都能夹起来,突然想起来问。

霍朗倨傲的一点头,“我是左撇子。”

巫阮阮咬了咬筷子顶端,不解的皱起眉头,“那你让我喂你吃了一个多星期的饭……”

安燃正在喝汤,听了这话立马扭头,一口汤全喷在了地板上,对着桌下狠咳了两声,笑的上气不接下气,“领导,你可真是喜剧演员中的战斗机……”

阮阮抽了两张面纸递给安燃,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一挺肚子,“以前从来没见过你用左手做什么,你写字,打方向盘,吃饭,系扣子,都是在用右手。”

霍朗用筷子灵巧的将一块切连刀了的牛肉分开,悠然的往嘴里一放,“这就叫做,留一手。”

其实他能把左手用的如此娴熟,应该感谢沈茂和沈茂的爹。

沈茂的童年真可谓不堪回首,除了挨揍就是准备挨揍,要不就是去往挨揍的路上,有那么一次他爸追他,他跑,他被草坪上的水阀绊了跟头,落地姿势不对,手臂上了夹板,打那以后,饭吃不好,作业写不完,逃跑也不利索。

霍朗就决定,必须练就一项左手技能,谁一辈子难保不跌跟头,想的玄幻一些,他妈那么有钱,万一哪天他被绑架了,绑匪要剁他一只右手换笔赎金,他就算真没了右手也不至于成为废人。

一个喜欢给自己留后路的人,他会处处为自己留后路。

——【解释一下千金】——

‘千金’不单单是指女儿,最开始千金指的是男孩,后来多用于在女孩身上,所以千金的意思,其实包括了男孩女孩和不男不女孩,统称为孩儿。

1月4号也就是明天更新一万字,如果我能写完的话,当然如果写不完……就当我这五句话没说,包括前四句和这句。

我的新文【新夫纨绔】,现代高干文,点击【简介】旁边的【其他作品】,可以看到新文简介,是帅气逼死活人的养父子和一个漂亮的惊天动地的姑娘的爱情故事,过程宠虐结局皆大欢喜至极。再强调一次,不是古文,不是古文,不是古文,不是古文,我写简介的时候大概穿越了,有点点古风的味道,但是这并不影响我正文的无下限作死,请你们收藏,我需要力量来努力埋这个坑,然后奔往新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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