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一章 解释(2 / 2)
还有装修行业和旧房改造,市易司也干涉不了。
市易司能够干预的,还是四通的一些低端低价值产业。
不过对酒类行业的打击,那是相当大。
四通商号的利润其实不在酒,而在酒曲。
酒类行业遭受打击,酒曲自然也就跟着倒霉。
不过苏油指示了程文应和史洞修,我们不在这上面争。不管利弊吧,新法首先是国计,不是你们商贾可以干预的。
所以只能由大佬们去闹,但是不能由你们去出头挨打。
史洞修还颇为心痛,程文应看了第一期损失报告之后,嘴巴一撇,又在几个州府开立了新旧钞兑换柜台。
说起来这点损失,还不就是钱庄几个兑换柜台的事儿!
但是物价的无情上涨,影响到的是货币投放量,四通商号统计司正在和皇宋银行一起进行繁复的统计计算,到底今年京中的流通货币该是多少,才能不造成银行重大损失。
文彦博当然不懂这些,他只能看到市场上表现出来的现象,回到家中,写了一封奏章。
“臣近因赴相国寺行香,见市易务于御街东廊置叉子数十间,前后积累果实,逐日差官就彼监卖,分取牙利。且瓜果之微,锥刀是竞,竭泽专利,徒损大国之体,只敛小民之怨。遗秉滞穗,寡妇何资?”
赵顼将王安石招来:“市易卖果实,审有之,即太繁细,令罢之如何?”
安石回答道:“市易司因为小老百姓上为官司科买所困,下为兼并取息所苦,投状到官府,乞求借官钱出息,行仓法,销售果子,同时承担纳官果实。”
“自立法已来,卖果子的小贩们收入都比以前增加了,支付给监督的行人俸禄,比以前支应官府所需和兼并者的盘剥,所费减少了十之八九,同时官中又得好果实供应。”
“这些都是逐一找人提供供状,案验事实得到的结论……因为他们都是贫民,没有抵当,所以派遣本务差人,逐日收受合纳官钱,市易司并没有参与到卖果实的生意当中。”
然而右司谏王觌上言:“市易之患,被于天下,破民之产,而利皆归于牙侩胥徒。”
牙利,就是牙行的交易中介费,一般为交易额的百分之五。
但是王安石或者是没搞清楚这里的区别,也可能是故意混淆事实,将之归于“合纳官钱”。
市易务牙人是官牙,牙利同市例钱一样,作为市易务胥吏的俸禄支出。
牙钱并未计入政府的财政收入,而由市易务支配,落入官员胥吏的腰包。
然而事实上,汴京以前的牙行,牙钱只是针对有求购或者求售的商贾,算作提供信息,牵线搭桥的手续费介绍费,而不是升斗小民卖个水果都要缴纳的市场准入费!
所以文彦博的奏章里还说:“遣吏坐列贩卖,与细民争利,下至菜果油面,驵侩所得,皆榷而夺之,使道路怨嗟,逮近羞笑,商旅不行,酒税亏损。夺彼与此,得少失多。”
这是说市易法改变了传统的大商批发、小商零售的市场结构,于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必然产生强迫客商、抑勒配卖等弊端。
这个现象,在汴京酿酒业上,已经体现出来了。
赵顼也认为市易务应该主抓批发,零售太细碎,有伤国体。
王安石耐心解释道:“今设官监酒,卖一升也是卖;设官监商税,收一钱也是收,难道就不细碎?但是大家为什么不以为非呢?因为他们习惯了。所以只要习惯了,就好了……”
“为政,应当只论所立之法,于百姓,于大宋,是有利还是有害,而不应当以其琐碎就废除。”
对于赵顼“与民争利”的顾虑,王安石也有解释:“至于为国之体,摧兼并,收其赢余,以兴功利,以救艰厄,乃先王政事,不名为好利也。”
最后王安石反过来批评赵顼:“市易务如果子行人事,才立得七个片区,这样的小法令太多太多,陛下要是在这些小事情上检察太苛,会让臣子产生畏缩情绪,不敢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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