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2 / 2)
“走。”将手上的机枪丢给了身侧的一位弟兄,拿着龙头拐杖,他招呼着大家走向返回的路。
就在那一刻,一辆蓝色的奥拓越野车出现在了乡间的小路上,车子开得很急,见到他们,车身火速停靠在了路边,打开车窗,女人从车厢里探出头,挥着手臂,笑嘻嘻地向他们打着招呼。
“汤斯翰,我来了。”
这女人,汤斯翰望着二十步远之外那辆轿车上向他们挥手的女人,面容倏地就沉了下去,她追过来了,真是,汤斯翰暗暗责骂,她不该来的,这一场战争很危险。
他还来不及多想,身后就传来了一阵仓促的脚步声,回首,果然看到有几条人影在不远的草丛里闪动,那里已经着了火,还躺下了许多横七竖八的尸体,明明刚才全都去见了阎王,不,他敢断定,并不是刚才的那一拔,也是,姚庭轩聪明绝顶,不会只安排了一拔,这一拔是一拔,简直是层出不穷,他能有多少的精力与他们斗?
脑子飞速运作,当机立断,几大步跨到了静知面前。“亲爱的,你咋来了?”他将车门打开,拽住了她一条手臂,将她拉出车厢,迫不切待将她压在了车身上。
低下头,当着这么多兄弟的面就给了女人一个缠绵极致的法式热吻,害得一帮兄弟个个都看傻了眼,个个羞得急忙将视线移开,他们老头就不是普通的人物,大敌当前,还敢当着众人有与女人恩爱的念头。
汤斯翰灵活的舌头在静知口腔里穿梭,卷起她的丁香小舌,邀她与他一起共舞,她无法发出一个字音,只能轻轻地‘唔唔’了两声,看在其他眼里是多么地暖昧。
其实,她是想挣扎,就觉得他的龙舌退了出来,唇抵着她的唇轻语:“你先带着东西走,离开这儿,我引开那些人。”
不待她回答,他已经撑起了身,面向着大伙儿的方向,背着手后的手掌将龙头拐杖从车窗扔进了车里。
“大家快上车,先离开这儿再说。”
他一声招呼,几个兄弟已经纷纷坐了上来。“知知,去开车。”这声音好熟悉,知知,磁性的嗓音让静知浑身滑过战粟的感觉,她听从他的安排,打开了车门,坐进了驾驶座。
就在车门打开的刹那间,男人抬手猛烈地拍了一下车门,手上握着一个白色的木盒子。
还不待他绕向另一边坐上车,远处的枪声响起,发发子弹在空气里乱穿,他一声令下:“开车。”
“保护我的女人。”“是。”
静知双手死死地握着方向盘,听到这样喊出,也来不及去思考他这句话真正的含义,也没有去观望他深情的眼神,便抬腿踩了一下油门,车子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飞快驰出。
“汤斯翰小心。”她没有办法冲着他喊,那样敌人会知道是他有意将她支开,他不过是炮灰而已,所以,她只能一边开着车,一边用手机给他发着信息。
信息的内容仍是这五个字,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静知心里总是充斥着一股冷妄,还有一种惧怕的感觉,她怕,怕这个男人一去不复返,就好似江萧一样,害怕他就这样走出自己的全命,此生再难相遇。
汤斯翰带着几个没有上车的兄弟跑向了另一边,后面的枪声不停地响,但是,火力分成了两边,明显气势减弱,他断定,那支火力应该会朝着他这边来,因为,他手上还有一个吸引他注意力的东西存在着。
果然,也许是因为他们也没有车,而静知那头跑得飞快,所以,那股子枪力向他们这边聚集,暗自牵唇一笑,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手机传来了当当当的玲声,掏出手机一看,是静知发的信息,信息的内容是简单的几个字,可是,却包含了千言万语。
“汤斯翰,小心。”
其实,他好想听到的是:“汤斯翰,我爱你。”
可是,现在这个时候,她又怎么可能会这样说?她又不知道自己是江萧,想起三年前,他曾在分别前夕给她发了一个短信,短信的内容同样简单。
“我爱你。”没有暑名,没有多余的话言,却胜似千言万语,她果然懂他,就在那千均一发之时,她出现在了他身边,这一次,他不希望同样的事情再发生,他希望她离纷争与这些争斗远远的,他的女人就该不染一丝的尘埃。
“老大,走那个方向?”
“在前面十字路口拐弯,我们得想办法与静知他们会合。”
这是他打的鬼主意,他一个女人,虽然他下了令,让兄弟们保护她,可是,他终究还是不敢保证,她会毫发无伤,唯有自己在她身边,他才感觉她是最安全的。
所以,他得想办法脱身,想办法与静知会合,想办法让她呆在自己的身边。
静知收到了他回过来的信息,心里踏实了许多,油表跑得飞快,她几乎都快看不清楚眼前的世界,然后,当车尾后的枪力渐渐小了,狠踩了一下油门,再跑了几十公里,见后面一片清山绿水,并没有任何可疑的人影,她才将速度慢下来,将车座上那根拐杖紧紧地攫紧在手心里,这个东西承载了莫川的性命与理想,如果将这个东西安全拿回香港,那么,莫川就机会打败姚庭轩了,姚庭轩是她与莫川共同的敌人。
“大哥,拜托你,将这个东西送回香港去。”静知思前想后,先前汤斯翰把这个东西刻意递到她手上,刻意装着与她亲热,其实,是在告诉她,让她带着东西先走,而他去引开身后的那群凶猛的敌人,他当时做得有些明显,她怕那群人如果聪明一点识破他的计谋,那么,这东西在她身上仍然是不安全的,所以,她心生一计,计中计,她让车上的兄弟将东西先送回香港,那群人以为在她身上,就会死咬着她,如果东西一旦送还去了,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可是,老大让我们保护你?”几个兄弟都不敢听从她的安排,因为,他们怕如果这女人有一个闪失,老大不会放过他们,他们刚才已经见识了,汤斯翰眼中的柔情,跟了三年,他一向留恋花丛,向来是一个游戏人间的风流阔公子哥儿,可是,从来都没有用那种幽深痴情的眸光看过任何人女人,所以,他们不敢轻易答应下来。
“没事,我不会有事的,这样子好麻痹对手,如果他们一旦识穿我们,仅凭我们这几个人,对方人力稍多一些,我们都不可能完全回到香港去。”
女人分析得头头是道,让四个男人哑口无言,坐在座位上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没必要做无畏的牺牲,如果你们不放心,可以留下一个跟着我,然后,其余三个将这柄拐杖,务必完好送到莫川手上,其实,你们送去警察局也行。”
几个男人沉默了几秒,悄然耳语一阵,然后,决定留下一个人保护她,其余三个准备带着拐杖脱身。
蓝色的越野车驶进了北京城,在城市中心地段停了下来,静知带着两个男人下去买东西,然后,趁着人山人海的闹市区与其他几个分道扬镳。
“林小姐,你想买一些什么?”身后的兄弟一直跟着她的步伐,见她一直在闹市商场转过来转过去,眼睛往琳琅满目的货柜上瞧着,有时眼睛里也散发出亮丽的光泽,明显对那东西有兴趣,可是,看了看,摸了摸,又把那一大堆的小玩意儿放回了原位。
“跟着你老大多长时间了?”她漫不经心地问着,眼睛不时往货架上瞟着。
“有三年了吧!”男人老实巴交地回答。在他的心目中,这个女人是老大最珍视的女人,所以,他自是不敢怠慢她了。
“你称他老大,他也是混黑社会的?”这些人都怎么了,表面上衣冠楚楚,看着一副谦谦君子的样子,可是,为什么个个都要去混那种见不得光的黑社会?汤斯翰明明有那么多的钱财,也是黑社会的?真的让她有些难以理解了。
“不是,我们不是黑社会的,汤总裁很有钱,所以,就雇了几十个保镖,这些保镖是专门训练出来保护他儿子的,他儿子很小,他又很爱他,他怕自己的仇家会出来对小少爷不利,平时,他给我们薪资,我们等于是在闲玩,三年来,小少爷几乎没出一次事故,平日里,特别是周末,他都让一帮兄弟隐退,躲在暗处,目的是保护他一家老小,这三年来,真正把我们派上用处就仅有这一次,他对大家很好,谁也困难都会找上他,他都会出面解决,天长日久,他就得到了大家的心,大家不约而同,心有灵犀就称呼他老大了。”
“你说你们老大多厉害啊?我赶到的时候,好像看到他端着冲峰枪,那玩意儿也能搞到?”
想起他那模样,要有多威武就有多威武,多好多的解放军还英姿飒爽呢!
就像是革命时期,八路军冲着鬼子扫荡,与那同仇敌忾的气概差不多。
模样也酷毙了。
“那是,他平日里还教我们打拳术呢!你不知道他是特种兵出身?”
男人十分惊讶,不是老大最在乎的女人吗?为什么她好像不太了解他似的?男人有些纳闷儿。
“特种兵?”提到这三个字,静知有些惊悚,提到当兵的,她想到了江萧,曾经,江萧是e市最出名的检察官,在那座城市城,也是一个地位与威望极高警界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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