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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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见了异邦花草

这事情得从头说来。

沈如是自从一年前向西班牙神父学医,顺便学习文字。后来在海船上隐约为三人之首,大部分的对外交际也是她来处理。等真的到达西方,简直八面玲珑十方威风。然而这一切大多是表象。论心性,三个人里面沈如是竟是最不适应的一个。

林庭且不必说。林庭因为有前世记忆,一念之差逃家。作为一个女子,大清天地虽大,可是能理解她的人——几乎没有!

后来在海船上漂泊,遇到沈如是。沈如是自然是个女人。可这一点,实在是连她本人都几乎忘记了。林庭在沈如是身边转悠,二人假扮夫妻,一开始还算清醒。劝沈如是两句日后嫁人之类。后来眼看得沈如是武斗采花贼,刀兵剑雨中毫不眨眼的急救邓肯,甚至到了异邦都毫无畏惧之色——简直比爷们儿还爷们儿。林庭可是正经的大家贵女。就是再任性恣意,和沈如是这种狂野派还是没法比。最后甚至都不觉得二人那“假夫妻”违和了。

林庭至此和沈如是相交,隐约有一点“终身有靠”的滑稽感觉。若说是姐妹淘,闺蜜什么的,真不是那个味道!

结果大家来到了西方大陆。

这地方林庭本来有着万千戒心的,这且不表。可是后来与邓肯太太,以及若干中产阶级人家的夫人小姐相交。林庭恍然之间,突然就如鱼得水了。这不就是我所求的那种感觉么!比大清的女子大胆犀利更自由奔放,敢于把种种欲望宣之于口去追求。而比把自己当成男人的沈如是同学,又温婉几分,关注的还是衣着首饰香水化妆什么的有趣话题,而不是“弄走大阿哥天下就政治清平”,“阴阳寒暑造化这是人体治病的基本原则”之类的玩艺儿。

林庭再重生,她也只是个普!通!女!子!就算是生在权贵家里,也不见得她一心向往着高级趣味好不好。林庭在大海上还曾一度恍惚过。莫非自己不正常?是不是该跟着沈如是学一学?等到到了西方大陆,见到了大量的活生生的人,简直热泪盈眶!原来我还是挺正常的——大家都这样,沈太医如是同学你才是真绝色!

于是醍醐灌顶的林庭就兴致勃勃一头扎进名媛社交界了。虽然大家的理念还不完全相同。可是求同存异么。就是有傲气的小姐想教训一下这个东方人。然而索额图大人的女儿,也不是真的吃素的。不管明抢还是暗箭,化解的那叫一个轻描淡写!

…………

胤褆又是另一番滋味了。

他在大清,那是“天之骄子”四字都不能道尽的派头。几万万百姓之力供养那么一个皇家,他还是皇家长子。那真真是坐在泰山顶上从头数,活着的人里他是前三牛x的!

当然,按照比较大众的看法,他的排名大概比自己封了太子的弟弟稍微差些。这也是“前三牛x”同学,将近二十春秋六七千个日月中,最大之遗憾了。然而不管如何说,那对头也是自己弟弟——这含义稍微有些微妙。无论怎么说,两人一半血脉相同。便是争得头破血流,可是在其他人面前,难道还没有一点“与有荣焉”的小得意么?

这么个弟弟居然被自家老爹打发出国了。胤褆当日真恨不得仰天大笑三声以抒发胸中兴奋之情。近水楼台先得月。这真是天赐良机——

然后,他就被绑架了。

作为才脱离中二不久的少年,胤褆没有因此报社,反而对于沈如是生出几分敬佩赞扬,那真不能不说,他涵养相当不错。

圣人道:福祸相依。胤褆郁闷过后,反倒开了心胸。好像一下子看到了天地之大,而不是寸土必争紫禁城里那一亩三分地。于是豪情顿生:何处不可建功立业!

他在海船上受了几次小挫折。比如打鱼本领不如普通海员,比如对外沟通交流比不上沈如是,比如能言善道又不如沈如是他老婆,再比如航海识图更是处处从头学起之类。等到再次收拾心情到了这欧洲大陆,陡然发现自己一席话挤兑得当地星象学家找不到北。饶是心中再矜持,胤褆也难免有了几分久违的自得:爷果然就是这么酷!

再然后,他就立刻找到了方向。

爷二十年来拿手的是什么?政治啊!

何必扬短避长,跟人比什么打鱼,说话,开船呢。孔先生还说“不如老农”么。咱可是吃肉的“治人者”,何必拉低自己的档次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呀!

于是。

大清的爹娘兄弟老婆孩子——不管了。曾经的人生计划——调整了。大阿哥立志存高远。决定抖擞精神再走政治路线,十年后一统江湖龙傲天……

然后,以磅礴的逆袭之态,回到大清,衣锦还乡,众人惊呆……

多好的计划啊。大阿哥半夜里笑醒了好几回。

所以,胤褆开始成天和神父打交道。力求在神权小体系内部奠定自己“东方心灵导师”的地位。同时向同事们学习各种借着神仙名义的忽悠大法,适时推出我大中华体系神仙,不管是三清,佛祖,还是萨满,有机会一定让外邦蛮夷感受一下什么叫“泱泱大国,神口众多”。然后,自然就顺势而上。混个教皇一样的身份地位,也就比当番邦国王差一点不是——靠!居然还是个老二?!

这个磅礴的计划能否实现,当然现在还不好说。不过这其中有一个难以下手的地方。胤褆作为曾经的皇子,是绝对放不□段讨好权贵的。毕竟在胤褆看来这就是一帮土财主。不过走着看好了。至少沈如是和林庭不是还认识几个权贵么!实在不行,借来一用。

…………

林庭去向着名媛路线努力了。胤褆开始处心积虑王霸异世了。沈如是参观了一圈回来,接待了若干批外国代表团后,开始在城里收药材给人治病。间或出门去大学里和人家交流经验互相学习。事业轰轰烈烈。却是一天到晚找不到这两个同胞。根本没人和她说大清话。出出进进,白天夜里见不到人。

这事情有点巧也有点不巧。沈如是来到城里第一次讲座的时候,有个有贵族爵位的学生詹姆斯,突然被旁边人午餐三明治里的芥末搞得过敏,晕过去了。旁边的人都是大惊。

这个时候的西方医学还在发展之中。可是已经有不少人知道,过敏会送命!谁家的孩子有了这样的症状,那应该严肃的一辈子不让他/她接触到可能过敏的东西。而如果接触的剂量大,那真的可能立刻送命不能救啊!

当是时,沈如是站出来了。

她冲着大厅一声喊,让人肃静。言语平常,其中却自有威压之气。太医院就算是皇家的工作人员,那也是天下医生的顶端。沈如是身处其中耳濡目染。居移体,养移气,加上对于自己医术的自信,自有一种“言出法随”的感觉。

沈如是喝令人群散开,没事儿的人出去,开窗,通风。自己小步从讲台上跑下。拔出金针开始急救。不紧不慢先诊脉,见那人呼吸急促,连忙给他打开衣扣。又连连刺激太阴肺经诸穴,巡经而走,针若急雨点穴似行风。头顶汗出如浆,身前,那人的病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转了!

面部不再潮红,呼吸逐渐平稳。手掌痉挛停止。嘴边也没有液体继续溢出。就是一个不懂医学的人站在这里,也知道这是短短时间急救保住了一条性命——在场的可都是科学学会的专家或者本城大学的精英。顿时掌声如雷,人人面上惊叹带着狂热,纷纷赞叹:“神乎其技!”

这事情就发生在大庭广众之中。尤其值得多提一笔的是,这年头的大学生和精英学者,普遍家族豪奢。沈如是的名声一夜之间响遍全城,并向着整个欧洲大陆辐射而去。就连飘扬过海峡,到岛国专门学习牧场工厂管理制度的太子胤礽,都听人说起了有一个东方来的医生相当神迹。于是兴起了前去看看的想法,这是后话。

只说那日演讲过后。沈如是叮嘱过敏醒来的詹姆斯,先来自己这里开方。然后逐渐在日常生活中加入芥末,熟悉它的存在,就可以治疗过敏。这说法被某个听到的学生当作自己理论发表出去。没想到引来一片嘲笑。只说过敏的东西一辈子不能碰才是正理。又后来,有人揭发说这是沈如是大夫的理论,那学生只是个剽窃者——当时,沈如是已经彻底治好了詹姆斯,全城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到。詹姆斯更是酷爱在人前吃芥末以示自己相当雄壮——于是,学术界的评论人士一起转了口风,一半的人怒骂剽窃者。一半的人从沈如是的祖上十八代开始吹捧,吹捧她的理论“带来了全新的革命,让我们的见识向前行进了整整一个时代!”

你以为西方人不会拍马屁?

在这样的背景下,等到沈如是不堪骚扰,准备私下开一个医馆,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的时候。满城的权贵富豪们,谁如果没请东方来的沈大夫把个脉治疗一下,简直就羞愧的抬不起头来。

沈大夫的诊金不高,不收钱,收药材,或者医书。于是拐着若干个弯,又推动了全城印刷技术的生意大兴盛。

也有人生怕不够,又奉上若干宝石之类。虽然沈如是那光脑门不怎么用得上,不过留着当弹珠也随她意了!

…………

科学界人士,就算出身权贵的,一般来说,还是不这么世俗。大家一般都把沈如是当作相当严肃的导师级人物来看待。见面请教恭恭敬敬。

据说,不少礼仪是从“见习心灵导师胤褆先生”那里特意问来的。沈如是都不知道他们问了什么。詹姆斯那个家伙,某天兴冲冲的说,想给沈大夫立生祠!沈如是冷汗淋漓的推脱了。她还没活够呢。何德何能跟魏忠贤老先生比啊……

这被尊重被敬仰,当然挺让人满足的。可是被人看着好像庙里的金身,整天见面都是一脸严肃,烧香上供什么的。对于一个活人来说,也有点忒没意思了。

沈如是认识的熟人里,约翰邓肯甚至亨利,都忙着天天交际大臣去了。林庭参加舞会酒会许多许多舞会许多许多酒会,作息都是中午起床,天明才从外面回来。胤褆被沈如是的“成功”一刺激,简直迸发出了二十分的热情。每天天不亮就出门,天黑还没回来。跑到全城每一条街上,拉着见到的所有活物练习传教。状似若干年后发小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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