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2 / 2)
不得不除!
他心中这样想,口中却未置可否。冷冷的“嗯”了一声。道:“既然这样,朕还得见一见这沈如是了。”
话虽如此,这事情却拖了下去。
…………
沈如是忙着宅。太子胤礽和大阿哥胤褆忙着跟自家爹亲近,拉拢旧部,发展新手下之类。林庭在屋子里闷了数天,只觉得纳闷从前几十年都是如何过的!
静极思动。林庭不能出门去抛头露面。就干脆住在客栈里,把从西方带回的翻译诸稿一整理,送到小书肆去了。署名还是人家原作者的名儿。只添了一行“译者”,名号林庭。
这些翻译是什么书呢?林庭兴趣所致,那大半,都是言情。
类似某平民女子,遇到某贵族男子,天雷地火,一见钟情。后来有情人成了眷属,生儿育女七八十个之类的故事。大部分都是这个类型的。还有小半是骑士为了某美女打了几十年仗的抒情诗。
这书稿一经推出,顿时震惊了京城。
作者有话要说:半章,后面补
☆、125沈如是的优点
林庭也发现这事情弄大了。可是,这事儿虽然源头在她,后面的发展却不是她能控制的了。
还好知道“林庭”是哪位的有限。不过值此太子与大阿哥才回京的时候,据说来源于西方的翻译言情——这是谁写的,真的很难猜么?
林庭用上辈子的政治素养分析了一下,只觉得自己如今智商堪忧。可是隐约又觉得某种爽快是怎么回事?或者是见识了西方那一夫一妻无妾室。男找情妇女也能找情夫——这样的婚姻制度后,实在想抒发些什么东西。令那些同原先自己一样深藏闺中的姐妹知道,除了“相敬如宾”,这世上,原也有如山崩地裂火海熔岩一般的夫妻之情呢。
这事情做得,非有意,非无意。或者是在有意无意之间了。
…………
玄烨本来想找个机会见一见那狂徒沈如是,然后弄死了事。这么大的罪过,难道弄死他还委屈了不成?结果手下给他念岛国女王并法兰西国主送来的国书,前者还真提了一句这狗胆包天的野大夫。
理藩院进行翻译工作的官员,心中有点纳罕。错别字?不是错别字?这女王称呼沈大夫怎么用的是“她”而不是“他”呢。番邦文字这性别是区分开的。这一点与大清不同。这位官员口头上给玄烨口述着,心中就嘀咕。该不该跟皇上说一声呢?
结果旁边的太子挺委婉的插话了。这是给玄烨解释——“沈如是和女王夫家的弟弟关系不错。做了将近一年的女王医生,而且临行时女王曾经挽留过的……”
那官员就没空插话了。他心里也忘了这回事儿,径自惊诧:大清就是太医,出海居然还是太医……沈大夫的医术当真这么好?
玄烨倒为难了。墙里开花墙外香。大清虽然不怎么看得上番邦蛮夷。可是番邦竭力赞赏的东西,你一点面子没给就处理掉。这也有点过分了。他挥挥手让人都退下,心里也有点匪夷所思。据太医院的掌院说,沈如是资质虽然不错,可是年岁还小,医术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儿。平均水平而已啊。怎么被国主写在国书里赞扬。是番邦人没见过世面还是怎么的!
…………
太医院里也正有人议论这问题呢。
太医院这个地方,大家都比较谦冲。虽然也在乎名号,可也不是特别在乎。谁几斤几两,伸伸手就看出来了。
水平浅的只能照书本抄写两个成方。水平中等的三只指头能看出来你从小得过什么大病,每个病是哪年得的,什么时候好。甚至能详细到节气!水平最高深的,那是国家都相当重视的人才。他们已经不用给人看病了。他们能从大规模人群的脉诊,推出三五年内,什么时候有大灾大疫。这是传说中“五运六气”的内容。这种水平的医生,一代也只有一两个。
这么一目了然的事情,用得着争么!你就是靠着三表舅五大爷同宗同乡得了高官,又能怎么样。难道谁还不知道你的水平怎么样!
这里面,沈如是原先只是中等水平啊。这一点就是吏部的人,也没有这些太医院同僚了解沈如是。虽然对于民间大夫来说,假假也能称“神医”了。可是在太医院里……真是未必能排进前十去。藏龙卧虎啊。
这会儿沈如是在番邦是“第一神医”的事儿,随着跟太子,大阿哥回来的那些侍卫的口,也逐渐传播开来了。别的地方还好,太医院那是人人心潮澎湃啊。
沈如是都是第一神医?我去了,岂不是千古第一?连太医院的掌院都在暗地里思忖,是不是什么时候也出个海,混个金光闪闪的名号回来!
…………
玄烨作为一个皇帝,本质工作,就是看人了。他不了解沈如是医术,也不用了解这个。当老大的自有独特的水准去观察,每个人什么资质什么性子,适合——怎么用。
玄烨他翘着二郎腿坐在乾清宫。推开一沓折子,弄了点味道奇大的旱烟点上,一边吞云吐雾,一边却在心里捉摸。
这事情兜来兜去,又兜到这狂徒身上了。这沈如是,属于哪一类人才呢!
沈如是就是个医生。按类,属于“百工”。据说这是个医术相当出众的……不管这说法又多少水分。至少是个有用的。
世上当老大的,手下有用的人,少,也不少。用法更各自有异。
汉高祖说:“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他死后不久,各诸侯国和京城一场大战。
曹丞相说:“不忠不孝不要紧,有才能就行。”司马昭笑而不语,请曹家人把皇帝宝座禅让了。
挺危险的是不是!后世的老大们,大多对于人才存了相当意义上的警惕。甚至与曹丞相截然相反的看法成了主流:有没有才能无所谓,忠孝就好!
玄烨的思想一直挺主流。按平常来说,恃才放旷的家伙--说砍就砍了。至少也得打发到宁古塔什么的,眼不见心不烦。可是此时大家都说沈如是好,他坚持砍了——这倒不是好不好跟谁交待的问题——玄烨他既不怕岛国女王,更不会怕他自己的两个儿子。只是这么一来,岂不是,显得自己有眼无珠?
别人都能用的人才,偏偏自己看不出好来?!
怎么可能!
咱可是最有品味的人了!连古往今来多少明君贤臣都看不上的品味呐!
玄烨从小不服输。这会儿就跟自己别住了。沈如是哪儿好?怎么想不出来呢!
医术好!医生多了去了。就算他神医,这也就那么一技之长啊。
文才武功,琴棋书画都没听说沈如是由什么建树啊。对了他还没娶亲,这倒在朝廷官员里特殊点,岁数小。可是本朝难道没有神童么!跟治国安邦写策论的神童比起来,你个就会抓方子煮药汤的,算什么啊!
沈如是……还有什么优点?玄烨把烟锅在御案上磕了下,换了换两条腿的上下,又摆做二郎腿模样,开始放空了想。不能不想!这已经不是沈如是狂徒是否罪大恶极该弄死的小事情了。而是本皇帝爱新觉罗玄烨,是否具有识人之明的严肃课题——我难道还比不上我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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