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大雾山(1 / 2)
陪着众女在港岛继续玩了三五天,之后王志陪着东方红去了他的住处。
东方红的住处在港岛的大雾山,大雾山是港岛最高的山峰,站在山顶甚至可以俯视整个港岛。
大雾山因为常年大雾弥漫而得名,在港岛也算是一处有名的旅游胜地,因此去往大雾山的路途倒是很平坦。
王志两人去的时候来的是盛家辉的车子,盛家辉这辆车子是一辆路虎越野车,车型彪悍,用来爬山倒是非常的实用。
虽然说,现在大雾山有多处旅游景点,道路已经修道了大雾山的上面,但是东方红的住处却是比较偏僻。
他住在大雾山后面的一座道观,据他说这座道观是清朝时期就修建的,在内战时期,他就一直隐居于此。
不过不得不说,东方红选择的这一处地方着实不错,两人离开修筑的公路,翻过一座陡峭的峡谷,便来到了一处清幽的小径。
小径有点斜坡,弯弯曲曲,拾步而上,不知不觉中两人便来到了山林深处山了,转了个弯王志突然听到潺潺的水声,穿过一片森林以后,眼前出现了一条水渠,这水的声音是渠水发出的,这渠水是从山上流下来的。
沿着渠边上行,很快就来到一处窄小的峡谷,穿过峡谷,眼前豁然开朗,王志看到左右两边各有一个精致的小瀑布,那清澈的山水顺着大小不一的岩石往下淌,尽管没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壮观,但是却依然叫人心旷神怡。
“东方老哥,你倒是会选地方。”看着眼前的景色,王志恍若隔世,这简直就是一处世外桃源啊。
“呵呵,小心点,越是漂亮的地方越是危险,过了这一块人迹罕至,有不少狼虫虎豹,一般人进来绝对是有去无回。”东方红笑了笑,叮嘱了一句,两人从瀑布中间的裂缝继续往进走去。
“喝!”刚刚穿过瀑布,王志就是一声惊呼,这隔了一段峡谷,这里外的情况竟然大不一样,外面虽然也有淡淡的雾,但是此时正是上午,倒也看不出什么,但是到了里面,这简直是大雾弥漫啊。
“我说东方老哥,你怎么会选择住在这种地方?”王志开口抱怨道,却忘了他刚才还在夸赞来着,这地方估计连个鬼都不会有,再说进出山不容易,生活用品粮食之类的也不好带啊。
“小隐隐于市大隐隐于川,这句话难道你没听说过。”东方红微微一笑,大步往前走去。
“得!”真当我没见过世面呢,王志心中苦笑一声,紧跟了上去,他只是接受不了这种强烈的反差,要说这种隐士生活他又不是没见过。
东方红身为道境高手,当年必然不是无名之辈,估计要不是隐居在这里,估计也活不到现在了。
王志两世为人,阅历何其丰富,很快就想通了其中的关键。
这越往里面走,雾越大,要不是王志眼力非同常人,还真看不清里面的情况,倒是东方红每个月都会来往几次,轻车熟路,闭上眼也能摸得到路。
“嘶!嘶!”两人正走着,突然一阵轻微的声音响起,东方红随手一挥,一条一尺来长的小蛇被他震飞到了边上。
“小心点,这里的蛇虫有的毒姓很烈,咬上一口,即便是内家高手也会丧命当场。”震死了小蛇,东方红轻声说道。
“呵呵,果然人迹罕至。”王志看了一眼被东方红震死的小蛇,忍不住砸吧砸吧了几下嘴巴,虽然他认不出这小蛇的种类,但是单看体型就知道毒姓剧烈无比,怪不得东方红一定要让他康复之后才过来呢。
“吼!”两人再次前行了数百米的距离,前面突然传来一声震天巨吼。
“老虎!”王志听到吼声,眼中冒出了兴奋的光芒,这老虎可全身是宝啊,虎骨更是难得的中药材,在那个时代,他没少杀各种才狼虎豹,此时心中却是没有一般人的心态,认为老虎是什么保护动物。
“放过他吧,如今这山上老虎已经不多了。”感受到王志的兴奋,东方红叹了一口气说道,老虎虽然凶残,但是在他们二人眼中这只老虎显然不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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