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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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王的手下应该不是第一次从宫中往回带他们家王爷看上的小太监了,轻车熟路就将思归带回了毓王府。

思归开始时稍有迟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挣扎大叫,不过略一琢磨就很识时务的放弃了。在这宫中和毓王起争执,把谁叫来判官司,那人都会判毓王胜,于是老实配合,乖乖被人带了回去。

大概是看思归老实,王府中接手她的两个下人便没对她做什么多余的事儿,只是领着在王府的深宅大院中穿行许久,最后来到一处下人的住所,先推进澡间,里面已经摆好了一大桶冒着热气的洗澡水,并一身洁净衣服,“自己去洗,洗干净点!”

看思归稍有迟疑,便粗声道,“动作快点!还想让王爷等你不成!”

思归小心道,“两位大哥,我今儿稀里糊涂的就被王爷让人带了回来,还有点不明白——”

那两人却不耐烦和她多说,“等下自会有人来教你,赶紧的,你再不动手我们可叫人来帮你洗了,那些人手重,到时吃苦头的是你自己。”

别人来帮她洗那就大事去矣,思归立刻开始解衣服,“我自己洗。”

好在那两个王府下人很正常,没有旁观小太监洗澡的嗜好,看思归很识相,就带上门出去。

思归打仗一样,飞速洗了个澡,照样缠好胸,再将一旁的衣服套在身上,这不是太监服色,而是平常男子的衣服,只是颜色鲜嫩,质地轻柔,襟口和袍角处用桃红色的丝线绣了缠枝花的纹理,还被熏了香,一股甜腻腻的味道扑鼻,思归对这衣服只能做出一个评价:实在是太女气了!

洗干净换了衣服之后,果然有人来教导,却是在宫中跟在毓王身后的那位细眉长脸的白净太监吴怀义。

吴怀义端着架子,满脸倨傲的进来,看思归一眼后忽然眼睛一亮,嗨呦一声,再将思归从头到脚上下看看,赞道,“殿下当真是目光如炬,你这小子打扮起来还真是秀气,小美人一个啊!”

小美人这个词儿只有用在年轻女子身上时是好话,用在其余地方,哪怕是形容小太监呢,那也是十分不中听的,只是思归此时在人屋檐下,不得不忍气周旋,低眉细声,装作有些害怕紧张的样子道,“吴总管夸奖了,不知王爷将我带来王府是——”

吴怀义哼一声,“将你带回来自然是伺候殿下的,你放明白点,毓王殿下能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伺候好了,殿下随便开恩赏点什么就够你一辈子吃用了,不比你在尚膳监当个小杂役强上百倍!不过有一点可提前和你说好了,殿下手重,所有娇弱腔调都给我收起来,到时要忍住了,小小呼两声痛,让殿下怜惜点是可以,要是敢鬼哭狼嚎扫了殿下的兴致,我可不饶你!”

思归眉毛抖抖,“阿?!”

吴怀义道,“殿下喜欢用鞭子!”

思归连声音也抖一抖,“阿?!”

吴怀义一瞪眼,“阿什么!你在宫中做杂役难道没挨过鞭子,板子的?殿下是打来取乐的,比宫中那打法轻多了,咬牙忍忍就能过去!”

思归默默闭上嘴,额头上一串冷汗,终于搞清楚了状况,看来自己运气十分之“好”,真的遇上了变态,而且此变态位高权重,极难应付。

随着吴怀义在王府中又是一通七拐八绕,这才来到毓王殿下的住处,里面灯火通明,阵阵暖香夹杂着酒气与靡靡琴声从厚重的皮门帘子内透出来。

吴怀义先进去禀报,很快又再出来,再叮咛敲打思归两句,命好生伺候着,殿下要干什么都顺着,不许大呼小叫!放心,里面已经有一个了,未必轮到他,就算轮到也打不死人的,过后最多在床上趴几天,王府有上好的药膏,伤好后连痕迹都没有。

他不说还好,这一说思归更加的毛骨悚然了,激灵灵打个寒战,也不全是吓得,隐隐还觉得有些刺激。

要知每个人的心底都或深或浅地藏着点嗜/虐因子,大虐固然伤身,小虐却能怡情。思归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猪跑,看总是看过的——虽然那大都是些经过艺术加工的表演。现在要亲临现场,紧张之余有些隐隐的刺激感也属正常。

只好先走一步看一步,全身神经绷紧,跟着吴怀义进去一看,只见毓王已经换上了身轻柔松软的衣袍,姿势慵懒地靠在软榻上喝酒,两个身段妖娆的侍女在一旁伺候着,一个和思归打扮差不多的白皙少年低头跪在一旁地上,应该也是个小太监。

帘子后面大概还有个琴师在抚琴,曲调极尽轻柔婉转,其它就再没什么了。

思归概念里应该有的吊架铁链,粗绳皮鞭,乃至一架子各种尺寸大小的玉/势,各种粗细长短的藤条竟然一件也无。奇怪得微微张开嘴,心道这是怎么回事?

仔细又找了找,才在一边墙上看到有挂着一根细细的鞭子,心中竟然都有点失望,暗道就这么根一看打人就不疼的小鞭子,其它什么都不准备,你玩什么sm阿,忽悠人呢吧。

与她的略有失望不同,毓王本还漫不经心地喝着酒,一眼看到思归跟着吴怀义身后走进去,也是顿时眼睛一亮,坐直身子放下酒杯,朝思归招招手,“过来!”

思归扮女人,那姿色只能说还不错,比下虽有余但是比上还颇不足,离绝色美人还有着很大一段距离。但这副皮相放在个小太监身上却是出类拔萃的了,往前没走几步就被毓王一把拉了过去,捏着手细细打量。

“你叫什么名字?”

思归临时找一个,“顺平。”

毓王嫌弃,“人生得不错,名字太俗气。”

低头看看,惊喜发现这俊秀小太监连手生得都秀气,不似一般干粗活的奴才指骨粗大,皮肤暗哑,若不是手掌里有明显的茧子,说这双白嫩小手是双美女的柔荑也不为过。

还是那句话,这手要是长在女人身上只能算得上是还不错,但若小太监身上生着这么一双手那真是千里挑一。

毓王挥退两个侍女,一使劲将思归拉到身旁坐了,“伺候过人没有?”

思归立刻摇头。

毓王笑道,“不要紧,今天本王高兴,亲自教你,不过本王这里的玩法不同,你可要乖顺些才好。”说着将思归的衣袖撸上去,露出一截白皙的胳膊,作势牵到鼻子前一嗅,“这么白嫩,本王都有点不舍得打了。”

思归忍住浑身层层冒出的鸡皮疙瘩,手一翻,反过来扣住毓王的手腕,牢牢按住,沉声道,“王爷别把我当女人!你若是真喜欢肌肤白嫩的,做什么不直接去找个女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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