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2 / 2)
次日醒转,狐女早已不知所踪,伊衮翻.墙而出,回头一瞧,并无房屋,只有一个胭脂盒,打开盒子一看,里面一枚指环,插着四根银针。至于那千棵大树,不过是一堆荆棘丛罢了。
第三百九十二章 张氏妇
甲寅年间,三藩作乱。官兵前往南方平叛,路过兖州,在此休养。这帮官兵奸.淫抢掠,无恶不作,鸡犬茅屋,尽遭洗劫。当时天降大雨,田地内积水成湖,妇女们无处藏身,惟有翻.墙躲入高粱丛中。士兵知道此事,赤身骑马,前往水中捉拿妇女,尽情凌辱,无人能够幸免。
村中有一位妇女姓张,胆大心细,眼见士兵为患,并没在意,也不逃走,公然住在家中。为了防备士兵,与丈夫一起,在卧室中挖了一个地穴,穴内插满尖竹,上面盖上席子被套,乍一看,就是一张床铺。
这一天,张氏正在厨房做饭,两名蒙古兵闯将进来,意图强奸,张氏不慌不忙,说道:“这种事情,怎能当着他人之面进行?我一次只能服侍一位官爷,你们谁先来?”一名士兵笑嘻嘻上前,另一位低低骂了一句,出去把风。
张氏将士兵带入房中,指了指床铺,命他上去。士兵并未起疑,依言爬上床铺,顿时掉进陷阱,摔入洞穴。给尖竹一刺,身受重伤,不住呻吟。张氏不动声色,重新找来被套,将洞口覆盖。尔后前往门外,向另一名士兵招手微笑。
士兵跟她来到房内,地洞中不时传出号叫,士兵皱了皱眉,问道:“是谁在叫?”张氏手指床铺,笑道:“你听错了,哪有人叫?咱们还是抓紧时间办正事要紧,你瞧,被子我都铺好了。”士兵哈哈一笑,迅速爬上床铺,只觉脚下一轻,掉入洞中。张氏早就备好柴草,当下一股脑投入洞中,点火引燃,过不大会,火势蔓延,整座房屋被火包裹,烈焰冲天。张氏不紧不慢来到屋外,装模作样呼救。众人闻讯前来救火,继而火焰扑灭,空气中尸体焦臭弥漫。众人询问原因,张氏道:“我养了两头猪,由于担心遭到士兵劫掠,所以藏在地洞之中,不想却烧死了。大家不用惊慌。”
离村数里,有一大道,四周空旷,往来人烟不绝。张氏为了自保,时常携带针线,在此刺绣。烈日高照,即便众士兵想要作恶,也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胡来。再说了,烈日下奸.淫妇女,毕竟太热,也提不起兴致。
每日都有士兵从道旁经过,乍见张氏,均想“在烈日下刺绣,这人是个疯子。不过容貌着实不错。”言笑调戏一番,便即离去,数日内相安无事。这一日,又有一名士兵前来,此人极为无耻,也不理会野外日晒,一把抓住张氏,立刻就要侵犯。
张氏半推半就,暗中用银针刺中马匹,马儿吃痛,乱叫乱跳。士兵欲.火攻心,但又担心马儿逃跑,本想将它拴在树上,可是附近并无树木,微一沉思,将马缰系在自己大腿之上,双手扣住张氏,乱抓乱摸。
张氏用力将他推开,取出一支巨针,狠狠刺中马颈,马儿撒腿狂奔,士兵猝不及防,给它连拖带拽,身首异处,即刻毙命。死后只剩一条大腿,绑在马缰之上,其余尸体,不知所踪。
第三百九十三章 于子游
某秀才泛舟海中,半夜之时,海面冒出一座高山。一名少年儒冠儒服,踏水来到船舱,自称“姓于,名子游。”秀才请他喝酒,少年也不推辞。彼此交谈,少年谈吐文雅。
两人推杯换盏,不觉时光飞逝,少年起身告辞,准备离去。秀才问道:“于兄是何方人氏?黑夜茫茫,又打算去哪?”少年道:“我并非本地居民。清明将至,跟随大王外出扫墓。家眷们已率先上路,大王暂留此处休息,定于明日辰时出发,我得回去打点行李。”秀才并不知大王是谁,将少年送到船头,只见他纵身入水,遨游而去。
秀才恍然大悟:原来少年并非人类,而是鱼妖。次日,海面山峰浮动,顷刻没入水中。秀才微一寻思,终于明白:山即大鱼,也就是那位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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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初年,莱郡海滨之上,潮水冲出一头大鱼,困在沙滩之中,难以脱身,连日哀嚎,缺水而死。附近百姓闻讯,纷纷挑担背筐,前来割肉。死鱼足有一亩大小,鱼翅、鱼尾完整,唯独没有眼珠。眼眶空洞,深如古井,里面注满海水。有些百姓割肉之时,一不小心掉入眼眶,瞬息即被海水淹死。有人说:“海中龙族放逐大鱼,总是事先挖去双眼,因为大鱼眼珠十分珍贵,赛过夜明珠。”
第三百九十四章 男妾
某官绅在扬州买妾,连看数家,均不满意。凑巧有一名老妪在此卖女,女子十四五岁,容貌姣好,能歌善舞。官绅大悦,重金买下女子,带回家中。入夜时分,两人上床安歇,女子肌肤滑腻,柔若凝脂,官绅喜不自禁,伸手在她下体一摸,原来是一名男子。官绅骇然至极,大声询问究竟。
原来老妪是一名骗子,经常豢养美貌男童,刻意修饰,设局骗财。次日黎明,官绅派人寻找老妪,早已不知所踪,心中懊恼,进退两难,实不知怎么处置少年。
后来有一位浙江好友登门拜访,此人酷爱男风,乍见少年,爱不释手,原价将他买走。
第三百九十五章 汪可受
湖广黄梅县汪可受,拥有三世记忆。第一世是名书生,在寺庙读书,庙内母马生下骡子,书生十分喜爱,强行夺取。后来死后下地狱,冥王勘查生死簿,责怪他太过贪婪,罚他转世为骡,给寺庙中和尚抵债。转生之后,和尚很喜欢他,爱护备至。汪某不想当畜生,常欲寻死,但和尚看得很紧,一直找不到机会。后来年纪渐长,体会到和尚对自己实乃一片真心,不忍自杀,以免辜负和尚情义。
数年之后,汪某寿命耗尽,再次来到地府。冥王命他前往农家投生,刚刚出世,便能言语,父母以为他是妖怪,将他杀死。汪某第三次投胎,这一次生在某秀才之家。秀才年近五旬,晚年得子,十分喜爱。汪某因为前世过早说话,导致丧命,所以一直不敢开口。到了三四岁,依然不肯言语,家人不知缘由,还以为他是哑巴。
这一日,父亲在书房写字,写了一半,凑巧有客人造访,当即放下笔墨,出去迎接。汪某眼见父亲文章没有写完,于是自作主张,替他续上。父亲回来后发觉此事,大吃一惊,问道:“是不是有人来过我书房?”家人道:“没有。”父亲疑心大起,第二天故意写了一篇题目,放在书桌,暗中躲在一旁观看。
俄顷,汪某潜入房中,提起毛笔作文。父亲见他运笔如飞,心中大喜,悄悄走入房中。汪某写了数行文书,回头一瞧,父亲就在身边,吓了一跳,不免叫出声来,生恐父亲责罚自己,忙跪地求饶。
父亲笑道:“我膝下只有你这么一个儿子,既然才气脱俗,此乃家门之幸,为什么要藏着掖着?”自此后聘请先生教授学问,汪某聪慧无匹,一学就会,少年考取进士,官至大同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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