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二章 朋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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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其人,虽然在电视或者书籍上描述不多,但是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位人物,虽为汉室皇族,起家的时候却是布衣身份,在历史上和刘邦并成为汉室“二布衣”,实为一代雄主。

刘秀一生南征北战,留下的民间轶事极多,但是由于时间久远,很多事情已经无法考证了,如果这座墓葬真是为刘秀墓,那么历史上很多的记载都将被改写。

这么重要的考古发现,单凭一个玉玺是不能断定墓葬主人的身份的,在清理完棺椁后,马上又进行了耳室的发掘,在其中一间耳室里,发现了大批的竹简。

这批竹简的珍贵程度,甚至要在黄金面具和金缕玉衣之上,因为文字性的东西,在历代墓葬里出土都是极少,对于当时的社会形态及其科学发展,都是有着极为重要的研究价值的。

由于保护措施得当,这些竹简并没有遭到破坏,连夜被直升机送回到相关部门加以保存。

这些竹简的出土,也让考古队们欢呼雀跃,通过对竹简上文字的研究,相信一定可以确认这座墓葬主人的身份。

不过就在考古队所有人都在为这个重大发现感到振奋的时候,庄睿和郝龙,已经悄悄离开了这个工作好几天的地方,回到老张头家里后,连夜驱车赶往北京。

……“郝哥,辛苦你了,找个地方吃点东西,送我回庄园后,你回家去看看吧……”

庄睿从车里起身的时候,外面天色已经大亮了,向窗外打量了一眼,却是已经进入到京城地界了,看着开车的郝龙一眼血丝,庄睿也有点不好意思。

不光是彭飞已经结婚生子了,郝龙也娶了媳妇,庄睿有心重新找个贴身的人,只是一来能信得过的人不多,二来对彭飞和郝龙也用着顺手,所以他出门一般都是这两人跟着的。

“老板,没事,熬一夜算啥……”

郝龙知道庄睿对于吃不是很讲究,看到路边一个早点摊子,将车一拐,停了过去。

庄睿最早来京城的时候,还真喝不惯这豆汁,不过时间长了,一碗豆汁泡上两根油条,却是变成了庄睿的最爱,平时在家里的时候,李嫂早上都会给庄睿准备这样的早餐。

这就叫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京城里有钱人喜欢在小饭店里喝二锅头的多了,好的就是这一口。

吃过早餐后,郝龙将庄睿送到庄园,自己开车回四合院了,虽然庄睿在欧阳军的小区给他留了套房子,但是自感职责所在,郝龙还是一直住在四合院的。

五月清晨的北京城,已经开始热起来了,金刚可是最喜欢这样的天气,冬天穿着一身厚厚的棉袄,让它感觉很不自在。

现在的金刚穿了一条巨大的花裤衩,前段时间看到庄睿戴太阳镜,愣是偷偷带坏了庄睿三副雷朋,加起来好几万块钱了,搞的庄睿实在没辙,给他订做了一副眼镜,乐的金刚每天都将其架在脸上。

“嚯嚯!”

见到庄睿进来,金刚屁颠屁颠的迎了上去,伸出双臂和庄睿拥抱了一下,然后再伸出右臂和庄睿握了握手,那礼节多的堪比英国绅士了。

“我那两个朋友呢?”

庄睿在金刚低下的大头上拍了拍,他知道金刚能听懂自个儿的话,这大家伙越来越人性化了,现在已经成了家里最受欢迎的一员了。

就连庄睿的那对儿女,见了金刚绝对比见自己老爹还亲,只要是来到庄园,整天就腻在金刚身上,搞的庄睿心里那叫一郁闷。

“嚯嚯,嗷唔!”

金刚锤了捶胸口,在前面给庄睿引起路来,说老实话,它不是很喜欢那俩人,来到庄园居然都不陪自己玩,那个小白脸更是连自己打招呼都不理。

动物的喜好是非常直接的,金刚把庄睿给带到靠近游泳池的一个草坪后,就自己跑去开电瓶车玩了,庄园的保安每天都会帮它充电,这也是金刚最喜欢的玩具之一。

“哥俩精气神不错啊,大清早就爬起来了?”

庄睿走了过去,把躺在草坪上闭着眼睛的老四给惊醒了。

“老……老幺……”

老四坐起身体,喊了一声庄睿后,垂下了头,他知道自己这次能没缺胳膊少腿的从赌场出来,全靠了庄睿。

毕竟一个多亿不是小数目,就是一些所谓的什么大集团公司,也不见得就能在短时间内周转这么大的一笔现金,老四知道这次估计是掏空了庄睿的家底。

从赌场里出来快一个星期了,老四现在是满脸胡渣,眼睛像是害了红眼病,全是血丝,整个人比以前瘦了不止一圈,精神状态极差。

“四哥……你……”

看到当年意气风发拉着自己泡妞打屁的四哥,现在这么一副颓废的样子,庄睿纵有一肚子话,此刻却是说不出来了。

“老幺,对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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