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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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上的恩恩怨怨,谁对谁错,根本不可能分得清清楚楚。所以,他刺杀唐家掌门、唐门屠戮狼家都是一笔犬牙交错的糊涂账。

“不行,我既然决定出手保护她,就不会半途放手。”唐小鼓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并且她加入探险队时,是被miyao控制,我知道在这件事背后,肯定还有隐情。我们不是屠夫,岂能不问青红皂白就开枪杀人?

“我只数三声,风,闪开。”梁威脸色冷峻,我相信他会说到做到,但飞月也绝不会袖手旁观。

“一、二……”他咬着牙,清晰吐出了前两个数字。以他的身手,我恐怕没法在护住唐小鼓的情况下反击夺枪。他的目标只是针对唐家的孩子,右手握枪,左手必定还有其他杀招。

“三——”我看到他的食指向下一扣,立即斜掠出去,直切飞月的手腕,抢先一步把她的枪打落在地。我不想让唐小鼓死,更不愿意梁威有事。他是我的朋友,只要有一线生机,我会毫不犹豫地救他。

“啪啪啪”三声,梁威的子弹射中山石,但随即向下一垂,再次指向唐小鼓。

此时,飞月的双枪同时落地,弹进了草丛,而梁威的右手食指毫不犹豫地扣下了扳机。

他为给自己的家人报仇而杀死蜀中唐门的人,绝对无可厚非,只是唐小鼓还是个不太懂事的孩子,真的很无辜。

这一刻,除了以自己的身体挡子弹之外,我已经没办法阻止梁威的动作。

一条灰色的人影闪电一样飙了出来,“嚓”的一声,梁威手里的枪立刻断成两截,跌落在地。那人手里的武器绝对是削铁如泥的绝世宝刀,砍断钢铁犹如快刀斩豆腐,毫不吃力。他的轻功更是高明,飞身停在一棵枯树顶上时,任凭风声呼啸,身子挺立不动。

激烈的争辩让我们的听力都受了影响,这个人是什么时候悄悄接近的,谁都不曾察觉。

他的长相很普通,短头发、短胡须、单眼皮——根本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面目特征,并且身上穿的衣服更是随便,简简单单的灰色羽绒服、灰裤子、灰色旅游鞋。

梁威丢掉了手里的枪,瞪着那个人:“阁下是谁?”

那个人的声音低沉而沙哑:“我是谁并不重要,只是要告诫你们,在这片山林里,不要轻易动杀人的念头。山精树怪们本来就嗜血成性,喜欢蛊惑那些情绪冲动的人,你们杀人,它们吸血,然后它们的能力会无限扩张,再杀死更多的人。年轻人,你也不想这样对不对?所谓‘杀人的冲动’,只是有外界无形的力量在左右着你的情绪,冷静下来想想,小女孩跟你是第一次见面,对她哪来的那么大仇恨?”

他说得很对,梁威已经隐忍了这么多年,怎么可能为一句话就拔枪相向?如果他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早就变成别人的枪下之鬼了。

梁威踉跄着后退了一步,伸手在自己额头上用力敲打着,满脸都是沮丧和懊恼。

“知道错了就好,那些江湖上的恩怨早一点忘记,早一点得解脱,毕竟杀人与被杀都不是件愉快的事。”

他的目光最终落在我身上,上下扫了两眼,暗黄的脸上忽然有了微笑:“年轻人,你的定力不错,对大局的判断也很精确。”

我松开唐小鼓的手,既然梁威已经冷静下来,她也不会再有危险了。

飞鹰一直没有开口,以他的江湖阅历,竟然没能辨认出对方的来历,这一点真是失败。

唐小鼓向树顶的人鞠了一躬:“谢谢前辈救命。”她虽然小,模仿大人的礼节却有模有样。

那人点点头,飘然落地,停在唐小鼓面前。他的年龄应该在四十岁左右,身材比我略瘦略矮,但腰和胸膛挺得很直,在谦和低调中隐含着一丝倨傲。

“你的父母是谁?”他伸手抬起唐小鼓的下巴。

“我没有父母,只有唐清姑姑。”唐小鼓并不眼生,抬头直瞪着他。

那个人的单眼皮突然撩了起来,双眼中隐隐地泛起精光,我马上举起右手,遮在唐小鼓眼前,手背上立刻感到一阵奇异的灼痛。

“她还是个小孩子,‘搜魂大法’只会破坏她的脑神经,阁下还是高抬贵手吧。”我把唐小鼓重新拉回到身后,她已经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刚刚没死在梁威的枪下,又险些遭了这个人的毒手。

“搜魂大法?前辈来自海南秘魔崖吗?”飞鹰脱口叫出来,但他很明显判断错误,秘魔崖那一派世世代代只收女人,没有一个男弟子,怎么会出来这样的中年男人?

“搜魂大法”的确是秘魔崖创造的邪派武功不假,其功能作用相当于激光扫描,能够读取人脑中动态最强烈的信息,但同时会对人的脑部系统造成无法估量的摧毁。

那个人鄙夷地“哼”了一声:“你们……年轻人,我只是要保证大家的安全而已,那么长的探险之路,谁也不想埋个定时炸弹在自己身边对不对?就算你们要傻乎乎地去送死,我总得保证其他人的安全——”

他的眼光恢复了平静,我刹那间想到了他的身份:“卫叔?”

那个人一惊,随即大笑:“很好,孺子可教,孺子可教!”

这种跳跃灵动的想象力,应该是我所独有的,在千头万绪的线索中,准确地在千分之一秒时间里找到最接近正确答案的那一条。能被顾倾城全力相信的人,必定是出手不凡的前辈高手,而且不可能是江湖上风头太劲的人物,否则便跟顾倾城的低调不符了。

“大队人马距离此地五公里,转眼就到,所以我预先过来探路。那阵毒雾已经被风吹散,也许我们该启程了。”

卫叔的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但我猜不到他的来历。

重新回到营地后,十分钟内,北面已经出现了一支极长的车队,鱼贯而来的,是十辆美式山地微型吉普。虽然经过了刻意的涂抹伪装,但我还是一眼认出这是美军特意为阿富汗反恐而研发的车种,加强型越野轮胎、带绞盘自救设备、隐蔽式钢板屏蔽罩,最大的优点,整车布局狭长,尺寸最宽的地方只有一米半,可以通过大部分山地隘口。

我真的很怀疑顾倾城是怎么把这些车辆运抵山外的,她的能力高出了我的估计。

卫叔就站在我身边,眯着眼笑着:“小姐手眼通天,大概没有什么事能难倒她。小兄弟,你真是好福气,能遇到小姐这样的女孩子,好好珍惜吧!”

我听得出他的弦外之音,只是冷静地笑了笑,扬手向坐在第一辆车上的顾倾城打招呼。她对司机吩咐了几句,跳下车,向我走过来。

车队经过营地,径直向隧道方向进发。我粗略地数了数,她带领的这支人马大约有三十人,车上载着大量宿营、发电、钻探设备,准备极其充分。

“风,多日不见,还好吗?”她穿着月白色紧身运动装,长发用黑色的发带系住,垂在身后,鼻梁上架着一副小巧的太阳镜,洒脱但不张狂。

在北海道时,我为主,她为宾;现在却正好反了过来,我处于困境劣势,而她却是有备而来,成了我必须倚仗的后援。世事莫测,让人哭笑不得。

她开口说话时,洁白的牙齿反射着锃亮的阳光,耀眼生花。

我迎上去,握住了她伸出的手,敏感地意识到飞月正用古怪之极的眼神反复打量着我们两个。

“还好,谢谢你及时赶来。”当着所有人的面,不适合叙旧。

她的眼神中带着乍见的惊喜,只是我极力回避这一点,放开她的手,马上把昨夜发生的情况简要地向她做了说明。

“卫叔,你怎么看?”她听完之后,不假思索地询问卫叔的意见,显然对他无比信任。

“我去安排大家掩埋尸体,搭建帐篷,然后启动发电机,直接向隧道进发。天黑之前,我会摸清洞里的情况,绘一份详细的图表出来,请小姐定夺。”卫叔对顾倾城的态度恭恭敬敬,不亚于过去官宦人家的奴仆面对主人的时候,这一点,让我很是疑惑。

顾倾城点点头:“辛苦你了,卫叔。”

她的态度始终不卑不亢,进退得体,把飞鹰、飞月、梁威都镇住了,悄悄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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