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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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倩看着镜中的自己,幽幽地叹了口气。

如果没有这苍白的脸色,她的容颜就算用倾城倾国来形容也不过份。而现在,她更像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孤苦伶仃,凄美中带着几丝病态,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她是个苗汉混血儿。

苗人分为熟苗和生苗。熟苗服王化、习汉礼,基本上被汉族同化;生苗不服王化、闭门自治,生活在蛮荒偏僻的山谷之中,与世隔绝。

吴小倩的母亲就是生苗。

当年,吴小倩父亲抱着传播科学和文明的理想进入湘西的生苗区,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在生苗区里扎下根。虽不为大多数的苗人所理解,依然坚持不懈地教苗族小孩学汉字、看汉书。他的努力没有白费,至少,他收获了吴小倩母亲的爱情。

吴小倩母亲是头人的独女,有着苗人原始的野性和激情,对吴小倩父亲一见钟情,被他身上的儒雅气质深深吸引。于是,一边是吴小倩父亲教小孩上课的声音,一边是吴小倩母亲隔山唱歌的声音。而且,吴小倩父亲几乎每过一段时间都收到吴小倩母亲的礼物,绣球、手帕、银手镯......

在媒人的威逼利诱下,吴小倩父亲答应了吴小倩母亲的求亲。过门那天,苗寨里喜气洋洋,连续三天都是大摆宴席,寨里的老少爷们唱着古曲喝起了牛角酒。黑油油的牛角,大的两斤,少的也有八两,从不喝酒的吴小倩父亲当场就被灌醉。

结婚后,吴小倩父亲依然在苗寨里教书。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件异常的事情:妻子是草鬼婆。草鬼婆是苗人的称号,意思为养蛊的女子。在吴小倩十六岁之前,她母亲是寨子里最好的草鬼婆。

吴小倩一出生下来,就险些丧命。听寨子里的老人说,她身上得到一种罕见的蛊毒,谁也没办法医治。无奈,母亲只好以蛊制蛊,将一条蛇蛊植入了出生仅有三天的吴小倩体内。后来,那条蛇蛊一直随着吴小倩成长,直至今天。

蛇蛊救了吴小倩一命,却也给她带来了无穷的后患。她的身体,因为蛇蛊的存在一直虚弱,无论怎么补也没用。吴小倩知道,她的灵魂已经一分为二,一半在她体内,另一半在蛇蛊身上。

后来,在父亲的强烈要求下,吴小倩读书习字,走出了苗寨。从表面上,她除了有些病态,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她也曾经查阅过各种古书,想要寻找蛊毒的原理。遗憾的是,大多数语焉不祥,《本草纲目》也只是简单地说蛊是一种用来治毒疮的药。但这并不妨碍吴小倩成为苗寨里最出色的草鬼婆,就连母亲也称赞她是百年难得一见的蛊术天才。

吴小倩是随母姓的。考上大学后,出门时,母亲给她讲述了蛊术的许多典故。最后,她郑重其事地叮嘱女儿,外面的世界很复杂,不要万不得已,千万别动用蛊术。还有,她们草鬼婆最忌讳姓许的,对所有姓许的人一概敬而远之,千万别招惹。

不轻易动用蛊术吴小倩能理解,毕竟蛊术带有邪气,害人容易害己。但远离姓许的人,她有些以不为然。都什么时代了,还迷信这些。

至今,吴小倩只动用过一次蛊术,对象是那个叫赵启明的那个政府官员。她极端讨厌这种道貌岸然、卑鄙无耻的小人,自以为有点权力和金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强迫别人。

吴小倩梳好头发,对着镜子抿着嘴笑了笑。然后晃悠悠地下楼去食堂吃早餐。

医学院的食堂向来是这样的,一到了吃饭的时间这里就比菜市场还要吵,到处是乱糟糟的,所谓的天之骄子们蜂拥而入,争相抢坐位、排队。这也难怪,食堂就那点东西,去晚了就没了,只能等着吃别人剩下的。据说免费供应的骨头汤里面的那块大骨头,居然是服役多年的老员工。在医学院论坛上有一个调查表,你离校后最想做的事什么,排名第一的是炸了这破食堂,排名第二的才是找份理想的工作。由此可见,医学院食堂在这些大学生的心目中地位何等重要。

吴小倩排了十几分钟的队,才勉强盛到一碗稀饭、两个白面馒头,连肉包子都没了。幸好,她并不挑食--本来她就吃得很少。

隔壁有几个女生大声喧哗,生怕别人没听到她们说话似的。原来,她们是学校女排成员,一个个高大丰满,健康活力。其中一个短头发的声音特别大,她叫谢于春,是女排的主力主攻手。

吴小倩微微蹙着眉,正在艰苦卓绝地对付一个白面馒头,身边突然多了一个人,一股强烈的男人气息扑面而来。吴小倩抬头,看到一张笑容可掬的脸。

是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笑的时候脸颊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特别的阳光和可爱。

请问,我可以坐这里吗?

嗯。

你是新来的?

嗯。

临床医学系的?

嗯。

我叫楚煜城,学校男排队员。

嗯。

很高兴认识你,你叫什么?

这回,没办法再用嗯来回答。吴小倩放下手中的白面馒头,眯着眼睛,凝视着楚煜城。

旁边,传来谢于春酸溜溜的声音:有的女生,没什么本事,就知道装清纯扮可爱,一副病厌厌的样子,到处勾男人。

吴小倩原本不想理会楚煜城,此时却来了兴致。她微微一笑:我叫吴小倩。你是男排队的主力队员吗?

楚煜城骄傲地说:我是队长。

哦。那你们什么时候有比赛,欢迎我去看吗?

楚煜城喜形于色:当然欢迎!我们后天就和南江大学排球队进行友谊赛,到时我来接你!

好,一言为定。吴小倩收拾餐具,对楚煜城露了个狡黠的笑容,飘然离去。

楚煜城还站在那里,望着她的背影,依依不舍。

谢于春站到了楚煜城身后,幽幽地说:人家已经走了。

楚煜城仿佛这才看到谢于春般,脸上堆起了笑容:于春,你也在这?

我早就在这,只是你眼里只有那个病美人,看不到我罢了。

说什么话呢!楚煜城仿佛哄小孩般,乖,别生气了。我先回下宿舍,你去老地方等我。

谢于春的脸色这才好看点:别让我久等。

不会!

大约十分钟后,谢于春来到楚煜城所说的老地方--小树林的一个角落里。这里细草柔软,树叶遮天蔽日,格外的阴凉。

一年前,一个月明星疏的夏夜,她在这里成功地引诱楚煜城一起偷吃了禁果。至今,她还记得楚煜城第一次进入她身体时的生涩。可是,恋爱并不如她想像般中的浪漫和幸福。名义上,她成为楚煜城的女友,实际上,楚煜城对她总是心不在焉。她很清楚,楚煜城并不爱她,她的爱情随时会夭折。

谢于春有些伤感。爱情就是这样,没办法勉强,无论她怎么努力,楚煜城对她都是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

忽然,谢于春看到一个女生走了过来,白衣飘飘,亭亭玉立,赫然是刚才在食堂所见的吴小倩。

她来这里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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