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2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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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算是在甘晓莹眼里被看做不怎么样的车子,她现在开的也是一辆白色的现代。十几万元的小车,经济实惠还省油,开出去虽然没有多大的面子,但是在家庭中用作上下班代步工具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可是,当她接过来赵建辉递给她的钥匙的时候,却不由得有点目瞪口呆瞠目结舌。吉利金鹰?这车子虽然外形不错,但是这个牌子的知名度其实在太低了一点儿吧?再说了,据说这款车子大毛病没有,小毛病巨多,这人什么身份啊,居然开这么一辆车?不是抠门就是装穷,你至于么?

回到办公桌后面,赵建辉处理了几份文件,无非就是在上面签署一个“阅”字,看看表,已经到了下班时间,赵建辉不由得摇摇头,政法委这边的工作还是很清闲的,与省长、市长任上不可同日而语。

一些不大不小的案子,下面的省市谁也不想报上来曝光的,能压在下面处理的,就在下面想法设法的处理完了,实在是压不住的,那也是个别的人通过越级上访的渠道掀了老底,地方政府不得已才报上来的。

对此,地方政府起码有三种“花钱买平安”的方法。一是自己派人在北京截访。长期以来,这项工作以驻京办为枢纽,地方政府以及法院等都花费人力物力在京驻守。上访者来京上访,大多都是驻京办派人将其送回家的。

一位基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和法院的年轻男性工作人员,大部分都得轮流驻京,主要任务即去各大衙门信访室截访。

但驻京办引起首都管理和行政秩序的混乱,导致中央裁撤。截至目前,除50家省级政府及经济特区政府和296家地市级政府仍保留驻京办事机构外,各地区各部门已撤销驻京办事机构共625家。

驻京办被裁撤,显然提高了地方政府派人截访接访的成本,使得第二种方法更可取:将截访外包给保安公司。以鼎元公司为例,即曾和19个省级政府有关部门签订了相关截访合作协议。

保安公司为地方政府截拦、关押、遣返访民,每个项目都有明确收费细目,包括:稳控费每人200至400元、强制费每人200至400元。护送费的细目则按交通工具、护送人员和距离不同,收费不同。

涂雄的保安公司也有地方政府找上门来洽谈这种生意,当时涂雄也看着眼热,还是赵建辉力阻他发展这方面的业务。后来鼎元公司受症,涂雄才心悦诚服的佩服赵建辉高瞻远瞩。

即使截访失败,访民影响已成,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那么地方政府需求助第三条路:“销号”。

上访者在上级部门申诉后,信访部门会备案留底,此谓之“标号”。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到京上访人数冀省位居全国第一达到了15700人次,中原省第二为5700人次,辽东省位居第三。

但2009年后,相关部门变更规则,对正常上访不再通报,只通报“非正常上访”人数,每个月进行一次全国大排名,并下发到省级党委与政府。

这些排名与地方政府的考核挂钩,但只要花钱去之,则无碍政绩。

包括驻京、外包和“销号”,地方政府对于信访的恐惧催生了一个庞大的维稳“市场”,各色寻租者、掮客、打手于其间觅食。无论驻京办、保安公司、信访局官员,在这个寻租场利益均沾,维护并扩大了“维稳”之饼。随着这个“市场”的扩大,即便与“维稳”无直接关联,亦可以“维稳”之名,行“寻租”之实。

截访、外包和销号的灰色市场之所以存在,一大原因在于维稳体制本身。以信访为例,在信访的实际运行过程中,或“截访”,或“销号”,信访本应承担的“下情上达”功能近乎失效。然而,从制度设计之源求证,由于中央和地方之间关系微妙,其定位本身即蕴含悖论。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院长应星的梳理,1982年《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的通过,标志着信访制度的转身:与毛时代服务于大众动员和阶级斗争不同,信访制度在新时期的服务对象是经济建设和安定团结的大局。

在应星看来,从大众动员和阶级斗争转向经济建设和安定团结,“维稳”问题必然浮现起来。由于许多地方政府以经济建设为主导,在农民负担、土地纠纷、职工下岗、房屋拆迁补偿等问题上,不是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而是作为一个有自己利益的主体,因而势必具有与当事人利益发生直接冲突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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