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来时莫徘徊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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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侗文讲几句话又心不在焉地抚摸她的手,指腹柔柔滑过她手背上的暗青色血管,眼里有风流的神气。她定一定神,发现他依旧生龙活虎。

还说抱一会就好……净是骗人的话。

他也是觉察自己定力没想象的好,低声笑说:“你还是下来好了。”

这话说的,仿佛是她强要坐在他腿上……

沈奚晓得他喜好嘴上讨便宜,竭力劝自己不要和病人计较,不言不语地从他膝盖上下来:“我去弄一下床。”

“不是很想睡,”他牵她的手,引她去一旁空着那把太师椅上,“来,坐这里。”

两把太师椅当中,有个长方形的茶几,镶着大理石。

傅侗文看她坐了,人也离开,一是为了分散想要她的心思,二是去给她倒茶喝。

方才下人在,不好做,也不好说,眼下没外人了,倒是想伺候她喝口热茶。

外头的书桌上有一壶茶,方才小厮留下的。

傅侗文提着个茶壶,趿着软皮子缝的拖鞋,披着褂子回来。于灯影里,他额前的一绺发滑在眼前头,噙着笑,倒像是旧时画上走下来的人……

倒也不对。沈奚胡乱想,深夜画上走下的都是美人,窗外深夜来的该是狐狸精或女鬼,都不该和一个七尺男儿有关系——

他左手拿了两个一式样的茶杯,放它们到茶几上,缓缓注水。

随后,茶壶放下,他复又落座。

太师椅雕着繁复的云龙纹,椅背正中镶了大理石,铺盖着白色的狐皮。两人偎在各自的小天地,或者说,两把太师椅和一个小茶几,是他们的小地方。

她手肘撑在小茶几边沿,望他一眼,记起那句:

君子至止,锦衣狐裘。

“央央这一趟从上海回来,总喜欢盯着我瞧?”他取笑她。

“……是在想事情。”她心虚地低头,喝茶。

他用得是“回”。

是,她回来了,不再是茫茫无依。

他也不抢白她:“什么事?说来听听。”

“你这次被困,难道……真没预料到吗?”

傅家是什么状况,她并不十分明白。可傅侗文是这个圈子里、宅子内的人。他不该如此被动,哪怕有一点警觉,都不该落到这样的地步。

“在纽约,我收到过父亲的电报,也设想过这样的状况,”他默了会,说,“只是没想到,我父亲会做到这样的地步。”

她惊讶:“那你为何不躲开?起码避一避风头?”

“如果我在返京途中逃离,我父亲会动用各种手段,瓦解我的生意。他背靠着北洋军,我在这个时局里,完全没有胜算,多年积累皆会付之东流。”

傅侗文握了茶杯,轻啜了口:“我若回来,起码我父亲会认为,他能管教好我,或是至少,能从我手里接过生意去。所以我在回京路上,决定赌一把,赌他虎毒不食子。”

他又道:“再有一点,傅家家产,我也是志在必得,所以必须回来。”

沈奚不解:“钱比命还重要吗?”

“对,”他笑,“比命重要。”

这里有他前半生殚精竭虑,积攒的产业,不能丢,丢了就是狼拔獠牙,鹰折双翼。更何况还有更丰厚的家产。

这笔钱落在大哥手里,买的是杀革命党的枪;

在他手里,买的就是制衡军阀的炮。

他最后说:“救国需要钱,有钱才能养军队、买|枪。北洋军有自己的土地,有土地就有根基,盘剥百姓就有钱。想要革命下去,钱十分重要。”

这些年,除了并肩而战的故友,傅侗文从未向任何人剖白过自己。

维新失败、侗汌的死,都让他一步步清醒。先前他算是激进派,认为暗杀、起义、独立等等一切手段是必要的,不惜生命去换取新时代才是正道。

而现在,他更明白钱和军队才是重中之重。他早过而立,年近三十四岁,他再没法重来,去带兵打仗,但他能养一方水土上的军队。对北洋军来说,那些革命军队都是杂牌军。可对傅侗文来说,那却是救国救民的利器。

他这十年来,投入资产无数。三爷有钱,钱的去向却成谜。

他,傅侗文,早给自己设想了倾家为国、清风两袖的下场。

“你头回说这些。”沈奚轻声说。

傅侗文手握茶杯,笑着没做声。

同床共枕,交的是情。生死同命,交的才是心。

昏黄的灯下,两人都倚在狐皮上,手肘搭于茶几边沿。

她生生喝茶喝上了头。真是前所未有。

一壶茶,一盏灯,对影成双。她恍惚察觉,两人关系和先前大不同了,心从未如此近过。

“你说过,倘若……是有法子让我晓得的,”她望一望外头,像看到墙外那七八杆长|枪,“是什么法子?”

“我若死了,我爹自然会放了这院子里的人,庆项也会脱身。”

“可他不晓得我住的地方,是不是?”

“是,”傅侗文为她添茶,“大小报纸都买下版面,刊上讣告,你总能看到。就算不看报,街头巷尾议论久了,也能够传到你那里。”

这便是让她知晓的法子。

万无一失地送到消息,又能让她藏身处不暴露。

沈奚默然,心里一片空白,幸好,没有“假若”二字。她来了,他还在。

“讲讲外边的事,给三哥解解闷。”他四两拨千斤,把话题转开。

“你不睡了?”她瞄桌上的时钟,“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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