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浮生四重恩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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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守孝三年……

难道是傅家有长辈膝下无子,让他去尽孝?

“不说这个了,”傅侗文立身,将这话揭过去,“陪三哥出去走走。”

日头烤晒的时辰,要去哪里?

她看傅侗文兴致不错,不想坏了他的好心情。

他们要走时,去讨药水的人也回来了。

白色的小玻璃瓶,没贴白纸的标签,是医院内科自己配的药。

沈奚扭开瓶盖,一口饮尽,傅侗文端详小药瓶:“身子不舒服就好好调养,不要图一时的快,喝些猛药,”他把玻璃瓶拿走,“头回见你吃药,收着瓶子,留个念想。”

从没见过要收药瓶做留念的:“回去要洗洗的,终归还是药。”

“这个不必你说,万安是爱干净的孩子,只要我拿回去的东西,他都要烧开水烫的。”

“嗯……看出来了。”

自她搬回公寓,万安从早到晚都在打扫房间,连楼梯和墙壁之间的缝隙都会用湿布每日抹一遍。起先沈奚以为是傅侗文毛病多,后来被万安明里暗里嫌弃自己衣裙洗得不干净后,发现是这孩子有强迫症。

傅侗文带她去了一间丝厂,是他在上海的产业之一。

厂房高敞,粉刷灰白的梁柱当中,成排的缫丝机由东向西有几十台。男工头们都穿着白色的长褂,在缫丝机旁监管着女工劳作。

工厂管事的人,带他们参观了三间这样的厂房,在和傅侗文细数着这月出口生丝的数量,还有和棉纱厂之间的业务往来。沈奚在机器运转的声响里,想到当初她和傅侗文从纽约“逃命”,在一间废弃厂房里用缝纫机的往事。

他对实业的热情,从一支别在西装口袋上的钢笔,一台废弃无用的缝纫机,到今日她参观的这个丝厂,从未减退。

傅侗文是头一回进厂房,大家没见过背后大老板,见一个穿着长裤,双臂衬衫挽着的公子哥,手里握着一把提了字的折扇,在给身边的一位小姐扇风凉。

厂房里的男人都是把女孩子当是脚下的泥,越有钱,喝过洋墨水的有钱家少爷、大学教授才喜欢把女孩子捧在手心里。大伙平日里没见过,也无缘接触到在西餐厅和戏园子流连忘返的公子少爷,不容易见到一对儿活的,可劲儿地瞅。

沈奚还以为是自己熬了多日,面色不佳,才引人侧目,心虚地说:“他们一直看,我们还是出去吧,别耽误人家做工了。”

傅侗文一笑,耳语道:“自家生意,耽误得起。”

光天化日,呼出的热气都在她耳后了。

沈奚用手肘顶开他。

穿着白褂的中年男人挺直腰板子,高声说:“这就是我们丝厂的老板了,大伙叫三爷,三少奶奶。”女工和工头们马上停工,纷纷叫着“三爷”、“三少奶奶”。

沈奚局促着,和傅侗文对视。

傅侗文偏爱看她这反应,慷慨地让管事发银元,一人三块:“说是三少奶奶赏的。”

“是,三爷,”管事的答应。

厂房闷热,他们没多会走到厂房外。

仓库门前工头们的孩子在泼水玩,大一点的抱着铜盆的,小一点的孩子们把小手在水盆里掬水,互相泼到对方身上,是玩耍,也是消暑。

傅侗文在和管事的交代公事,沈奚立在几步远的地方看小孩子玩。她最大的优点就是做什么都一心一意,连看小孩玩水也不例外。

他挥手,管事的退下。

毫无征兆地,他到她背后去,双臂环住她的腰。

“热。”她挣扎。

傅侗文用了力,抱得格外惬意。

手臂压着手臂,制得她动弹不得。他的脉搏在她的手背上跳动着,沈奚似乎对他的脉很敏感,默默给他计算着心跳频率。

“带你来看厂子,是顺路的,”他说,“稍后你陪我去见个人。”

“是谁?”

傅侗文笑而不语。

这个人,今日真喜欢卖关子。

可能是因为上回在车站接小五爷的经历,让她对“见人”这档子事有了心理阴影。心里不踏实着,问:“是你家的客人?来吊唁你父亲的长辈?”

“都不是。”

“要去哪里接?火车站吗?”

“去汇中饭店。”

palace hotel?真是巧。

她说:“当初我差点去英国留洋时,就是住在那间饭店。船期一直定不下来,没想到袁世凯直接退位了……就留在了上海。”

“是心里舍不得三哥才留下的,”他笑着揭穿她,“和袁世凯有什么关系?”

那些孩子也笑,仿佛配合他。

沈奚脸上挂不住,踢着脚下的碎石子,不理他。

傅侗文笑了,问管事的人要了一把黑色的雨伞,带她向厂子外走去。

这里路窄,轿车根本开不进,所以刚刚两人进来就是徒步的,沈奚被晒得脸通红。眼下回去了,傅侗文自然长记性,提前要了遮阳避日的物事。

路狭窄不平,两人都走得慢。

没多会,沈奚环顾四周:“我觉得……我们还是别用雨伞遮阳了,怪怪的。”

恋爱男女在细雨中撑着伞,于河畔漫步,那是文人情趣。

可他们在艳阳下、厂房旁的泥土路上,轻摇纸扇,撑着把雨伞……工人们嘴上叫三爷、三少奶奶,私底下肯定要说这两位是一对傻人,不分场合卖弄风情。

傅侗文也觉不对劲,把伞收了,丢给身后人:“是不成体统。”

没伞,舍不得她被晒。

只得用折扇挡在她额头前,作了片阴影,闲闲地说:“女孩子经不起晒,这一点三哥是懂的。”

这男人……不说点风流俏皮话,还真不是他了。

在去饭店的路途中,傅侗文终于给她讲到了带她看丝厂的缘由。

“这丝厂,黄老板眼馋了许久,今天早晨才签了合同,把我手上的股份都送给了他。”

在上海做生意要进贡股份给青帮的几个老板,这早是约定成俗的规矩,各个老板每年光是手里上百家企业股份的分红,就是数百万的入账。傅侗文曾给她讲过,但没提过有直接送厂子的先例,这种大型规模的丝厂做出来不容易,生丝远销海外,不管货源还是客源都已经稳定。说白了就是送了个不用分心费神经营的聚宝盆给人家。

“可惜了。”他轻轻一叹。

不是可惜丝厂的效益和价值,而是可惜把它给到不懂的人手里,糟蹋了好东西。

“你有求于他?”她问。

“我需要他帮我办一件事,是十足要紧的事,”他说,“非他们青帮不可。”

出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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