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一一章 凯旋(2 / 2)
“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随时都可以。”沈默微笑道:“公公不歇息一两日?”
“时间不等人啊。”马全苦笑着摇摇头道:“仪式定在二十九,咱们可不能耽误了。”
“那就明天出发。”沈默从善如流道。
因为嘉靖有上谕,着有功将士一并进京受赏,所以自邢玉以下三百多名官兵,与钦差沈大人的队伍一道,押解着杨顺和路楷的囚车,一千蒙古人的首级,一百车的战利品,以及数千匹战马,浩浩荡荡的往北京出发……沈默本想把战马留下,但马全坚持要带上,说这样显得有声势。沈默早说了一切听从安排,所以没法反对,倒是陈丕德对此事十分上心,特意派了一千士兵专门喂马。
不一日,便到了腊月二十九小除夕。俗话说,二十九蒸馒头,是说这天老百姓该在家里蒸过年的干粮了,忙得不可开交,一般都不再出门。但今天,四九城的老少爷们,却起了个大早,呼朋唤友、扶老携幼的出了家门。
顺天府早就发了告示,说沈状元在宣府指挥军队,痛击来犯的俺答主力,杀敌数千,踏平敌营,重伤俺答的太子黄台吉,缴获战马军资无数,杀得蒙古人落荒而逃,一路上冻死冻伤的,又是好几千!
京城老百姓这个兴奋劲儿,绝对比听到东南又杀掉多少多少倭寇,西南又平定多少多少蛮夷,高不知多少倍。因为东南也好、西南也罢,离北京都太遥远了,不管是胜是败,都像听说书一样,虽然也会激动,却感触不深,因为没有切肤之痛。
而蒙古人连年入寇,还不是侵入京畿,烧杀抢掠,许多人家里都有死在鞑子手中,或被掳去的亲戚,可以说是目见耳闻,深受其害;偏生大明的军队不争气,自从土木堡之变,将成祖爷的三大营败了个精光后,便一直被蒙古人压着打。越打士气越低,越打越不会打,结果被人家随意蹂躏,让人家来去自如,这对自认大明天下第一的京城百姓来说,情何以堪?憋屈的简直要发狂。
对于朝廷,对于皇帝来说,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如今,终于有一次像样的胜利,给了这种情绪以发泄的机会,哪怕有些小题大做,也要大肆庆祝一番;偏又恰逢春节前夕,正所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这下彻底点燃了百姓的热情,竟然万人空巷,全都奔阜成门去了。
往常阜成门前,那络绎不绝的运煤车也全停了,取而代之的,是密密麻麻、摩肩接踵的人群,就连紧靠城边的地方,也是里三层外三层,看不到头,望不到边的人群,一直绵延十多里。
京营的兵丁穿着簇新的衣甲,手持簪着红缨的长枪,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将官道与老百姓隔开,还有顺天府的兵丁,也穿着崭新的号衣,手中拎着皮鞭铁链,哪个不长眼的敢踏上官道半步,必将招来一顿鞭子,要是还敢闹腾,就直接锁了带走。
到了辰时正牌,城西官道远处潞河驿方向,突然响起了三声大炮,然后是画角齐鸣、凯歌高奏;紧接着,钟鼓楼上撞响了钟鼓,各寺庙道观也一齐响应,遥相唱和,然后鞭炮爆竹声响彻一团,天地间刹那充满了欢庆气氛。
人们便踮着脚尖,翘首向西北方向望去,只见大道上扬起了高高的尘土,然后有几十面色彩鲜艳的旗帜,出现在地平线方向。
“来了、来了!”人们欢呼起来,人潮向前向里涌动,记得兵丁们歪歪扭扭,官差把鞭子甩的乱响也没用。
队伍终于出现了,走在最前面的,却是五百金甲白马的御林军,这些精挑细选出来的彪形大汉,是军中的仪仗队。当先五十骑,手持着各种旗帜,据明白人辨认,是什么金鼓旗、翠华旗、销金旗、出警入跸旗之类;后面四百五十名骑士,举着金锁、卧瓜、立瓜、锁斧、大刀、红镫、黄镫,看得人眼花缭乱,引导着后面凯旋的队伍。
仪仗的后面,才是进京受赏的队伍,一身祖传山文甲、背挂猩红描金大披风的镇朔将军邢玉,骑在枣红色的汗血马上,高举着一面三丈高的大旗,挺胸腆肚的走在前面,一辈子都没这么威风过。
只见那旗上,有一行斗大的大字:‘大明钦命招讨使沈’!这个称号,其实是事后追授的,沈默很不感冒,他觉着这是揽功,但大家都认为理所应当。按照这个年代的逻辑,仗打得好是文官领导有方、打不好是武将懦弱无能,却没有那么多道理好讲。
沈默虽然没法改变这个决定,但他感觉十分别扭,也没有穿盔甲,就穿着一身普通的官袍,面沉似水的在旗帜引导下,和众军官的簇拥下,来到了阜成门外。
此时此刻,千人万人都在争相仰望他,香花醴酒,望尘拜舞。他每走一步,都会引来一片叫好声、问安声,甚至有人在向他跪拜;这种风光和排场,这非同寻常的荣耀,是他从来未曾体会过的,即使当年连中六元、御街夸官,也远远比不了今天。
但以沈默的感受,却远没当年御街夸官的半分荣耀,因为那是自己评真本事挣来的,而这次……他放眼前望,旌旗蔽日;环顾左右,金戈辉煌,心中不禁涌起荒谬的感觉,暗道:‘只不过皇帝和朝廷需要一场胜利,我正好恰逢其会罢了。’
所以他一点也不激动,就那么一脸平静的,从欢呼的人群中穿过……但世人都喜欢美化胜利者,看到沈默没穿盔甲,而是穿着文官的服饰,便都说他是员儒将!看到沈默表情欠奉、毫无激动之色,便觉着他这是沉稳冷静,不骄不躁、有大将风范。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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