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1 / 2)
只见一道道水光般的金色波纹从这卷金丝细帛中荡漾开来,一个个金色符文在上面跳动着,仿佛随时要从里面飞出一般,尽显神妙。
这卷金丝细帛可不是一般的秘籍,更是一件灵台秘宝,能够护住神魂,类似于轩辕望不灭真灵之外的真灵防护层雷晶,极其罕见。要知道,灵台境界修真者神魂还没有修成不灭真灵,尤其脆弱,面对很多神魂攻击之法都很被动,如果有了这件秘宝,就可以护住神魂,免去很多麻烦。
这卷金丝细帛本身已经有如此功效,它里面记载的“浴光生化法”更是神妙,号称世上有光之处,就能不死不灭。练到极致,只要有一丝光线,就可以沐浴光芒生化身体神魂,匪夷所思。
江临向凌风皇讨要医疗功法,语气云淡风轻,却让凌风皇以为他只是要把“天凤遨游诀”换给自己,免了自己凭白收如此大礼的尴尬。凌风皇这么想,反而更加不好意思,这才拿出身上这件重宝,来交换“天凤遨游诀”,以免心中有愧。
江临正要打话题引到“百世沉沦回梦醒诀”,却被眼前的金丝细帛晃花了眼。
“竟然是‘光国五绝’中的‘浴光金帛’。这小子怎么会有如此重宝?”血赤皱着眉头说道。
“管他的呢。先收了再说。”江临眉开眼笑道。
“见宝眼开的臭小子。”血赤骂道,从灵台空间中射出一道血光。
江临眉心一亮,血光激射,正中凌风皇眉心。
凌风皇只觉得脑中似乎多了什么东西,细细回味,顿时读到了一部完整的法诀,正是“天凤遨游诀”。
这边,江临已经接过“浴光金帛”,细细地品读其中的精义。
这“浴光生化法”虽然是高级法诀,但其中奥妙无穷,不在任何法诀之下。只是这部法诀似乎还有不尽之处,无法发挥全功。
“血赤,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部法诀残缺不成?”江临疑惑问道。这部法诀一气呵成,并无停滞之处,可是为什么还有一种未尽全功之感。
“光国五绝分别对应修真五大境界。这浴光金帛对应灵台境界,已经是完本了。可是光国五绝可以相互联合强化。如果你能得到对应仙真境界的‘无光晦剑’,就可以将浴光生化法强化到仙真境界,成为玄妙级功法,所以你才会有未尽之感。”血赤道。
“那不是说,只要得到对应造化境界的宝物,就可以将其余四种法诀都强化到造化境界,同时拥有五种造化法诀。光国五绝,未免也太厉害了吧。”江临惊叹道,这才知道手中宝物的份量。
“没错。光国五绝是珍贵就在于此。不过这五件宝物一直没有在修真界出现,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血赤也奇怪道。
血赤还在奇怪,江临已经把这个问题问出口了:“没想到竟然是光国五绝中的浴光金帛,你是怎么得到这件宝物的?”
“有一日我在景岳神山培育一株戊水神葵时,从地里挖出来的。”凌风皇也疑惑地答道。
这种捡到宝物的事情在修真界不是没有,但景岳神山又不是什么人迹罕有之处。景岳仙宗弟子经常出入,为什么偏偏被凌风皇得到,他也不知道。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件宝物虽然珍贵,却也是祸端,我一直不敢拿出来。我看江兄一身修为高深莫测,不如给了江兄,免得诸多烦恼。却不知会不会给江兄带来麻烦。”凌风皇迟疑道。
“不会。我本身就是一个大麻烦。没有什么比我还要麻烦的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已经罪无可恕了。不担心再多一条。如果你还有什么怀璧之罪不妨一并给了我吧。”江临笑道。
“江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有些东西还是要自己承担的。”凌风皇眼神一亮,坚定道。
“还叫江兄未免也太生分了。就算不叫我江主席江老大江临,也可以叫我江大哥。如果你不嫌弃,我今天就认下你这个兄弟了。”江临豪气一笑道。
“血城,臭小子怎么突然豪气起来了。我怎么觉得他好像在放长线吊大鱼。”
灵台空间中,血赤皱着眉头对血城道。
“一半一半吧。江临小子虽然无赖,却也不是个随便跟人结交的人。若说他完全没有企图,却也是说不过去的。呵呵……”血城笑道。
“算了。让臭小子自己决定吧。这小子虽然爱贪便宜,却不是北川逆徒那般小人。北川逆徒……”想到凰天纪,血赤顿时怒不可遏。
“我们会为凰天纪报仇的,无论是北川逆徒还是天都小儿,一个都逃不了……”
灵台空间之外,无名石山之上。
“江大哥,请受小弟一拜。”
第一百零四章 边塞小城
江临跟凌风皇结交之后,江临将三大法阵转授给了凌风皇,让他帮自己送回雪山翁之处,自己却是一路向北而去,来到一个边塞小城。
为了追踪轩辕望跟太一真人,江临一阵乱飞,早就飞出了景岳神山所在的天断山脉一带,来到了天断山脉北方的莫盈荒原。
这是一片到处都是黄沙白石的荒原,天地元气絮乱,时不时有风暴雷雨,肆虐整个莫盈荒原。生活在这片荒原之上的人极少,却个个身手矫健,骁勇善战,因为他们不仅要面对变幻莫测的天候,还要在这荒原中捕猎种种异兽,维持自身生计。因为他们出自莫盈荒原,带着蛮荒气息,被烟柳平原的人称之为荒民。
跟莫盈荒原不同,烟柳平原身在莫盈荒原旁边,却是一片翠绿的平原。这烟柳平原青山绿水,四季如春,风调雨顺,人民富足。可羡煞了那些荒民。
荒民们虽然想要进入烟柳平原,却不被烟柳平原之人所接受。要知道,莫盈荒原的异兽虽然没有变成妖兽,却也是因为天地元气变化而产生的强大野兽,不是常人可以抵抗的。荒民们能够捕猎这些异兽,可见其实力。在烟柳平原,只有少数的武林高手才可以做到这种事情。一旦让荒民大举进入烟柳平原。烟柳平原很快就会易主。所以,烟柳平原的人在烟柳平原跟莫盈荒原间筑起了高高的城墙,隔绝两地。那道高高的城墙附近就是边塞之地。
江临到达的小城就是那附近。
身在随时要面对荒民的边塞之地。这个城镇的人现出一种一般平原人不会有的干练刚毅,无论面对任何危险,都能冷静地第一时间作出反应。
在这种边塞之地,如果一个反应不及,可能就会殒命。长长的城墙并不能完全挡住荒民向往平原的热心,只是稍加阻拦而已。在这个时候,是前往城墙支援还是固守城池或是逃离边塞都必须及时判断,一个迟疑,就是生死两边。
在漫长的时光之下,胆怯者早就逃离边塞了,留在这里的,只有那些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离开边塞的人。白老就曾经是这个小城的居民。
他当初离开这里,却不是为了逃离边塞,而是为了得到力量,守护这个城市。没想到在修真界辗辗转转多年,他竟然忘记了这个初衷。
看着这个荒凉的城市,白老不禁叹了一口气。
他虚浮在有无三相剑上,个头极小,却仿若真人。之前他的神魂极度衰弱不得不进入有无三相剑中温养,不过在至阳圣水的洗礼之下,终于完全恢复了,经过一段时间的沉睡,清醒了过来。
只是如今已经物是人非了。他的肉身崩坏,本身化为有无三相剑的灵识,把有无三相剑转化为一件后天灵宝。虽然得了以前未有的长生,却也失去了人身。
“江临,你知道吗?我当年可是天天念着自己杀的荒民的人头,仿佛每一个人头都是一种值得回味一生的荣耀一般。可是进入天都仙府后我就再也没有这种感觉了。为了长生,为了力量,凡俗的一切都成了虚幻。如今回头一看,仙路飘渺,又何曾是真实。”
江临看着感叹万分的白老,摇摇头道:“我不懂这种感觉。我只知道人的选择没有对错,只有值不值得。你觉得值得吗?”
“江临小子,你竟然会说出这种话。真是没想到。是啊。我一生做的决定都是我自己选择的。如果觉得不值得,我当时就不会继续下去了。仙路无烟尘,只有一声叹。不为往昔悔,但为今昔悟。”白老大笑几声,阴云尽散,身上隐隐现出灵光。
白老从小就生活在这座边塞小城之中,每一次荒民攻城的时候,他都亲眼看着那些平日里熟络的大叔们跟怪物般的荒民战斗,没有逃避与求饶,没有怜悯与同情,只有剑跟血,只有怒喝和冷哼。他长大后也成了跟荒民战斗的一员,年纪小小就杀敌过百,成为附近的小英雄。
他一直以为他会这样杀下去,一辈子跟荒民战斗着,跟他的叔叔伯伯们一样。直到他十九岁那年。荒民中出了一个真正的天才,旭达战,以凡人之身悟出了修真之法,带着荒民攻破了一座座边塞小城,直指烟柳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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