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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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萌脸色大变,立即推开门往外跑去,绍岩倍感惊讶,他记得上午刚从牢房回来的时候,刘产还活蹦乱跳地跟自己打招呼,怎么突然间就犯病了?到底得了啥病?听春兰的语气好像很严重似的,带着几分好奇,他跟在刘萌后面来到了刘产的房间,只见地上一片狼藉,到处都扔着衣服,鞋子,破碎的花瓶、茶几、各式各样的瓷器等等,刘产独自倦缩在房间的角落里,脸色煞白,像是刚得了一场大病,浑身不停地抽搐,嘴唇发白并且微微颤抖,口齿含糊不清,好像很冷的样子。

“小产,小产。”刘萌第一时间跑到刘产身边,刘产呆若木鸡地抬起头,眼神若隐若现地看着她,再看看四周,脸色略有些好转,复又开始抽搐起来,嘴里不停念叨,“不要,不要,别,别走,别走……”

绍岩初步判断,刘产应该是患上了羊颠疯,小时候在他老家,就曾亲眼见过村里的人发病,形态与刘产非常相似,但接下来发生的事,令他不得不重新下结论,刘萌让春兰舀来一盆冷水,然后用手沾着冷水抹在刘产的脸上,刚开始,刘产倒还算听话,任由姐姐为自己清洗脸蛋,突然间一反常态,板着生硬的面孔,猛地抓起春兰的手就到嘴里使劲咬,春兰痛得直叫,眼泪哗哗地往外流,刘产越咬咬有力,形如一条疯狗,要是照这么咬下去,春兰的手指肯定会被他咬断,刘萌在绍岩的帮助下,试着分开刘产的嘴巴,然而刘产咬得很死,根本就拉不开,绍岩急中生智,立即脱下鞋子,将袜子放到刘产的嘴边,刘产当即一阵呕吐,春兰总算保住了自己的手指,跪在绍岩面前不停地叩谢,通过这件事,刘萌对绍岩有些刮目相看,虽然主意是馊了些,不过能救人就是好办法,绍岩心里美滋滋的,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那双天下无敌的‘香港脚’居然能派上了用场,看来懒人也并非一无是处。

一段时间过后,刘富举闻讯赶了过来,经过大家的一番努力,刘产渐渐恢复了正常,由于犯病时间太长,刘产的身心早已疲惫不堪,不知不觉倒在床上睡着了,刘富举替他盖好被子,满怀心事地来到外面的走廊上,绍岩不明白刘产为什么犯病时会全身抽搐?而且还会咬手指,刘富举告诉他,刘产之所以抽搐是因为从小曾被狗咬过,以当时的条件,人们并不知道世上还有个狂犬病,所以没有及时救治,十几年后就成了这副样子,每次发病就会情不自禁地张口咬人,府中的许多下人都曾遭过他的‘毒口’。

事实表明,狂犬病自古就有,可惜那时候的人们根本不懂得防护措施,就算出门被狗咬上一口,顶多将狗的主人叫出来随便骂个几句,哪像现代人一样又是打针又是吃药。

较之古代人,现代人生活条件改善了,愈加珍惜自己的生活质量,绍岩想起以前经常在电线杆上看到五花八门的广告,‘xx医院专治不孕不育’,‘xx门诊专业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前列腺增生等等,可谓是屡见不鲜,层出不穷,医院越来越多,恰恰说明人们的身体素质都在下降。

第二十七章 拦路打劫

刘富举不知道自己儿子得的到底是什么病,可又不忍心看到儿子发病时那副痛苦挣扎的样子,这么多年来,他访遍了天下名医,却无人能医治此病,满面愁容的他只能对着天空发呆,许久才发出一声深深的叹息。

从医学角度上来讲,狂犬病重在预防,很难根治,更何况像刘产这种情况已经病入膏肓,难听的说,只能是坐着等死,看着刘富举无奈的表情,绍岩本想告诉他实情,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安慰道:“大哥,您也用不着太担心,依我看,产儿的病只是些小毛病而已,过段时间自然会好。”

“绍老弟,你就不用安慰我了。”刘富举知道他是在哄自己开心,心存感激地微微一笑,语重心长道:“绍老弟有所不知,产儿被这种怪病困扰了十几年,每次看到他发病的样子,作为一个父亲,我能体会到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恨不得替他承受所有的痛苦。”

常言道,知子莫若父,刘富举早年丧妻,一手将子女拉扯大,这么些年来一直忙于生意上的事,总觉得对儿女亏欠太多,看到儿子得了这种怪病,他比任何人都着急,那可是心头肉啊,每次刘产发病的时候,他都会心痛一次,夜里躲在被窝里落泪,可怜天下父母心,作父母的不求儿女有多孝顺,但求子女一生平安。

为了让刘富举放宽心情,绍岩岔开话题道:“对了,大哥,你不是说今天有批货要发出去吗?”

刘富举猛地回过头,这才想起今天要将一批茶叶运到河县,不禁拍拍额头,道:“唉呀,瞧我这记性,倒把这件事给忘了。”

绍岩只不过是随口说说而已,没想到还真让他说中了,河县位于随城的最北端,距离随城大约有五十余里,步行的话最少得半天,刘富举与那里的吴老板是几十年的合作伙伴,关系相当密切,所以非常在乎这笔买卖,做生意要讲究诚信,刘富举今天一大早就让人装货,要不是发生刘产这档子事,估计早就在出发的路上了。

“大哥,这件事就交由小弟来办吧?”绍岩自告奋勇道,刘富举是个大忙人,里里外外都要面面俱到,绍岩被他这种‘又当爹又当妈’的精神所感动,刘富举平时忙于生意,难得有时间在家里陪陪家人,自从来到刘府,绍岩就一直想找个机会历练历练,眼下正是一个好时机,做生意不外乎两点,胆大,心细,绍岩觉得自己离开这个标准相差很远,既然老天让我穿越,与其一天到晚瞎转悠,倒不如学点实际的,做生意是一门大学问,如果能练成刘富举的那身本领,等将来再回到老家,随随便便办个厂不成问题,这年头光靠打工永远没出息。

听到绍岩的话,刘富举大吃一惊,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他发现绍岩不仅脑子转得快,口才也非常好,最关键的一点,那就是脸皮够厚,像这样的人才,不去做生意确实有点浪费。

绍岩见刘富举愁眉不展,走上前拍拍胸脯道:“大哥尽管放心,不就是运批货么?小弟保证完成任务!”

刘富举想了想,爽快地点点头,“好吧,那就有劳绍老弟走一趟了。”

“嗯。”绍岩高兴地咬咬双唇。

这次负责运送的是一批茶叶,绍岩因此并不担心半路上被人打劫,况且身边还有刘萌跟着,就算中途冒出几个土匪,相信这丫头的鞭子足以保护自己。

运送的途中,绍岩像个没事人似的,大摇大摆地走在最前面,身后跟着十几个推车的伙计,这些人大都是刘府家丁,还有一些是临时雇来的临时工,自从发生假银票事件后,刘府上上下下的下人都对绍岩敬佩不已,要不是这位年轻俊郎的年轻人,他们早就成了司马俊的棍下魂了,以春兰为首的那些丫环们,一个个背地里将绍岩当成自己的偶像,看到这些花痴女那副如痴如醉的媚态,绍岩并不觉得奇怪,谁让自己长得帅呢?好色是男人的天性,他很想试试古代女人的床上功夫,但考虑到自己初来乍到,万事还得小心为妙,只好压住腹中的**。

这一路上,刘萌手时拿着鞭子负责断后,边走边提防着四周,不一会儿,队伍驶入一片大山,四周皆是矮矮的土包,上面长满了芦苇,微风吹过,所有的芦苇都向一边倒去,绍岩看了看附近的地形,不禁有些担心,眼前这种地形最适合打伏击,古装剧里都是这么放的,为免节外生枝,他让大家放慢脚步,放低身体往前挪去。

五辆马车满载着一百多袋茶叶缓缓前行,风继续吹着,看着那些东倒西歪的芦苇,绍岩咽了咽口水,生怕前面冲出几个拦路抢劫的强盗,刘萌本能地捏紧手里的鞭子,这时,一名家丁悄悄跑到绍岩跟前,脸色一阵绯红,伸手指了指裤裆下面,绍岩愣是不明白,那名家丁急得直跺脚。

绍岩望着他那副苦瓜脸,暗笑道,丫丫的,老子只是让你小声点,你倒是跟老子打起了哑谜,你不开口,让老子怎么帮你?还是旁边的老家丁见多识广,贴着绍岩的耳朵,小声道:“绍先生莫怪,他是个哑巴。”

“原来如此”,绍岩又问:“那他这个动作是什么意思?”边说边学着哑巴家丁的手势,指着裤裆下面,老家丁嘿嘿一笑,“兴许是尿急了,想小解。”

绍岩顿时恍然大悟,责怪自己太过聪明,以至于糊涂起来比谁都糊涂,那个地方不正是排水的地方吗?

“原来是这样,那你快去吧。”绍岩话还没说完,那名哑巴家丁早已冲进那片芦苇。

我日,小个便居然跑那么远,谁没见过你那玩意儿?一个大男人搞得跟女人一样,绍岩暗暗一笑,便打出一个手势,吩咐大家原地休息,一路走来,伙计们早已累得精疲力竭,一个个像团棉花糖似的粘在地上,刘萌拿着鞭子守候在马车边上,两只眼睛时不时地盯着周围。

绍岩觉得好笑,淡淡地说:“我说大侄女,你累不累啊?没人惦记你的茶叶,抓紧时间坐下来休息休息,呆会儿还要赶路呢。”

刘萌见他当着众人的面,一口一个‘大侄女’,心中大为不悦,但为了大局着想,只好压住怒火,冷冷道:“不用了,小二叔,你自个儿慢慢休息吧。”

绍岩很高兴,住在刘府这么久,刘萌这丫头还是第一次称呼自己‘小二叔’,尽管听着有些勉强,不管怎么说,这也是良好的开端,他相信不久的将来,这丫头肯定会扑到自己怀里撒娇,长辈嘛,得拿出长辈的气度,“嗯,大侄女不愧是大哥的好女儿,那就辛苦你了,你的功劳二叔我惦记于心,等到任务顺利完成后,我会让你爹给你记头功。”

刘萌轻呸了一声,心中埋怨父亲交友不慎,竟然交上这么一个厚颜无耻的家伙。

绍岩看她眉头紧皱,暗自得意道,我说大侄女,你就别在那儿生闷气了,还是留着力气将来替我生个好宝宝吧,这家伙恬不知耻地打起了侄女的主意,幸亏是义兄的女儿,要不然真得背上一个‘乱-伦’的罪名。

过了好大一会儿,大家左顾右盼都不见哑巴回来,绍岩急着赶路,要不然天黑之前赶不回来,狗日的死哪去了?情急之下,便派了一名家丁前去打探,那家丁一去也没了踪影,大白天的一下子消失了两个人,伙计们都有些害怕,难道是被豺狼叼走了,还是大白天闹鬼?绍岩宁愿相信前者,他决定亲自去看看,刘萌不放心他一人前行,虽然她非常讨厌绍岩,可在这个时候,大家需要的是齐心,便随他一起往芦苇里走去,殊不知,二人前脚刚走,只听身后传来一阵尖叫声,回头才发现十几个伙计全部倒在血泊中,而边上并无可疑人出现。

二人走到尸体边上一看,只见那些伙计的喉管都被一块花瓣状的铁片割断,刘萌一眼认出那梅花铁片正是江湖暗器——一叶滴血,据说这种暗器极其锋利,能在最快的时间让人窒息,绍岩慌了神,担心自己也会像他们一样,吓得赶紧缩起脖子躲在刘萌背后,刘萌胆子比他大,看了看四周,面色不改地说道:“躲躲藏藏算什么英雄,有本事就站出来。”

到底是学过武功的人,连说话都那么底气十足,真不愧是女中豪杰,绍岩此时的心中除了佩服便是惭愧,一个大男人还要女人保护着,实在是人生最大的不幸,绍岩真后悔当初没有跟刘富举学个一招半式,要不然也不至于在这丫头面前丢脸。

“哈哈哈,刘大小姐果然厉害。”声音来自芦苇丛里,霎时间,里面走出十几个身穿青衫的汉子,一个个大刀阔斧地走到二人面前,躲在刘萌身后的绍岩微微侧过脸,顿时大惊失色,他发现为首的那人正是乱石岗的二当家独眼龙,奇怪,这小子上次因为私藏女子被大当家的撤了职,现如今应该是小喽罗一个,什么时候又轮到他来发威了?此处距离乱石岗至少有几十里路,这些人跑到这么远的地儿犯罪,真要有个什么情况,跑命都来不及,妈的,这独眼龙八成是穷途末路了吧?绍岩曾经在常峰寨里呆过三天,再看看独眼龙身后这帮人,也不像是常峰寨里的人,莫非这家伙自立门户了?

独眼龙往前迈了一步,剩下的那只眼睛贪婪地盯在刘萌身上,笑嘻嘻地说:“久闻刘大小姐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是非同凡响,刘大小姐不仅人长得美,这武功好像也不赖嘛?”

刘萌没有见过独眼龙,但一看对方就知道不是个好东西,冷冷笑道:“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看阁下这装束,不像是哪个山寨的,倒像是一伙地痞泼皮,一群乌合之众而已,怎么今日想到一起来打家劫舍了?”

第二十八章 财迷心窍

独眼龙露出极其猥琐的笑容,旁边的一名矮个子说道:“大哥,这小娘们长的不错,干脆让小的抓去给你当压寨夫人得了。”其它手下纷纷拍手叫好。

独眼龙眯着眼睛哈哈大笑,虽说刘萌这丫头脾气差了些,但论相貌绝对是标准的大美女,要脸蛋有脸蛋,要身高有身高,要三围有三围,又会武功,并且还是大富翁的女儿,谁要是有幸能娶回去做老婆,那真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刘萌扬起手中的鞭子,冷哼一声,“想让本姑娘做你们的压寨夫人,那就要看你们有没有这个本事了?”她往前这么一冲,绍岩的整个身体顿时暴露在外面,独眼龙一眼认出了他,立即喝令手下人退下,狰狞的面孔轻蔑一笑:“哟,这不是‘梅姐’吗?今个儿是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您还记得我吗?”

刘萌迟疑地停下脚步,谁是梅姐?四下张望了一下,这里除了自己外,好像并没有其它女人,绍岩心里最清楚不过,刘家父子也知道这件事,唯独刘萌被蒙在股里。

绍岩假扮梅姐混入土匪窝,害得独眼龙这位山寨二当家硬是被大当家给撸了下来,后来得知梅姐是绍岩假扮,不禁恼羞成怒,并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大当家常峰,常峰正在气头上,以为他是故弄玄虚来掩盖自己犯罪的事实,不分青红皂白地将他训斥了一顿,独眼龙一气之下,便领着几个心腹下了山,来到京城的边郊另立门户,并且让人到处打听绍岩的下落,得知绍岩暂住在刘府,原本打算今天晚上带人夜探刘府,不料刚下山就遇到了刘府的哑巴家丁,于是顺藤摸瓜才引出了以上的那一幕。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看到自己‘朝思暮想’的仇家自动送上门,独眼龙显得无比高兴,见绍岩一声不吭,独眼龙啧啧笑道:“绍先生真是贵人多忘事,这么快就把在下给忘了。”

绍岩抬头对着天空不停地眨眨眼睛,记得有一本书上是这么说的,当一个人极度紧张的时候,多眨眼不但可以缓解疲劳,而且还可以暂时缓解内心的紧张,你还别说,这个方法还挺管用,绍岩屡试不爽,听到独眼龙的问话,他这才懒懒地回过头,皮笑肉不笑地说:“二当家说笑了,提到二当家的威名,这附近方圆百里之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绍某敬仰都来不及呢,哪敢妄自尊大?上次一事纯属误会,二当家的大人有大量,哪会跟我这般小辈一般见识?”

独眼龙狂然大笑,脸色瞬间阴沉下来,淡淡道:“绍先生真会说话,你挑我兄弟关系,害我在常峰寨颜面尽失,你以为就凭一句‘误会’就能抹去一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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