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2 / 2)
买卖妖怪。
天曜在一旁皱了眉,插了话进来:“普通人为何要买妖怪?”
雁回也觉奇怪,一般没有修仙的人躲妖怪都躲不及,为何却要做这样危险的买卖。
狐妖浑身颤抖着沉默了一会儿,发黑的手从脸上微微滑下,她睁着一双可怖的眼睛露出惊惶的神色:“他们拿狐妖的血熬成迷香,将迷香抹在身上,就能让人为其痴狂。”
雁回与天曜皆是怔然。不同的是雁回是惊愕诧异,而天曜则陷入了沉思。
“等等……”雁回揉了揉太阳穴,不敢置信的又问了一遍,“我没太听懂。他们拿狐妖的血熬什么?”
“迷香。”狐妖道,“女子将其抹在身上便能令男人对她痴狂,男人亦是如此。”狐妖手指用力几乎要将自己的脸划破,“九个狐妖的血方能熬成一小瓶迷香,商人卖的是天价,然而王宫贵胄们却是是争相购买此香。”
雁回眨巴着眼睛想了会儿:“你会不会搞错了?这世间哪来这种方法,人的血妖的血一样都是血,拿水一煮,放锅一一熬,熬出来的都是血沫沫,唔……或者做成血豆腐,软软的入口口感还不错……”
“不会弄错。”狐妖摇头,“我便是这样被放干了血,死在永州城的。我便是如此死在了那里……”
雁回一默。
“所有仙门捉到了狐妖,在送过来之前,都会生取狐妖内丹,让其没有反抗能力。商人拿到我们之后,会以秘宝日日吸取我们身体里的灵气,待得七七四十九天吸干灵气之后,他们便杀妖取血,辅以灵气,熬炼成香。”狐妖说到此处,情绪又开始激动起来,她周身黑气暴涨,头□□浮,双瞳开始变得赤红,她恨声道:
“那每一瓶香都是活的,都是狐妖的命,他们将我们的血抹在身上去吸引其他的人,他们乐此不疲,他们以此为傲,他们炫耀自己剥夺了我们的生命,你们修仙修道之人说妖即是恶,可这些人才是恶,你们修仙的人是帮凶,也是恶!”
狐妖手上指甲暴涨:“你们,全都该与我一样,到地狱里去!”她声色尖厉,俨然一副失去控制的模样。
雁回心下一凛,立即对天曜一声大喝:“踢!”
天曜也不犹豫,一脚将石头从阵眼上踢开。
三尾狐妖的身形立即消失。雁回连滚带爬的从阵法之中跑了出来,在她离开阵法的那一瞬间,被圈住的那块土地像是被炸了一样,尘土翻飞,飘飘绕绕的飞了好一会儿,才慢慢落地。
天曜看了眼旁边有些怔神的雁回,问道:“她走了?”
雁回失神道:“应该是回永州城去了。”她将地方画出来的阵法用脚抹平了,然后道,“我们会市集里去吧。柳树林阴气太重。”
她说了这话,自己便恍恍惚惚的往人多的市集里走。
天曜也一言不发的跟在雁回身后。
雁回其实现在也是不敢相信刚才听见的事情,或者说……不愿意去相信。
仙门竟然会做这样的买卖,仙门的掌门人们,竟然允许这样的买卖存在,凌霄……竟然也允许……
雁回想起在很久之前,她还小,才遇见凌霄,在随着他会辰星山的路上,凌霄斩杀了一只袭击村庄的妖怪。当时他白衣翻飞宛如谪仙的模样,看得雁回几乎想要叩拜。她崇拜凌霄,仰慕凌霄,她想要像凌霄一样有力量斩遍天下妖魔,然而凌霄那时却对她说:“杀心不可无,不可重。即便妖是恶,在斩杀恶妖的时候,也要心怀慈悲。”
即便杀戮,也要心怀慈悲,雁回一直将这话记着。
而现在,凌霄竟然容忍这样毫无慈悲可言的残忍的买卖在自己眼底发生。
是她这么些年都将自己师父想错了,还是这么些年,她的师父也慢慢的变了……
正午日头正毒,走在行人熙熙攘攘的小镇街道之上,雁回却只觉得遍体生寒。
一路沉默的走回客栈,雁回在桌边一直沉默的坐了一个时辰,然后一拍桌子:“我要去救白晓露。我要去查,到底是哪些仙门,在做这样的买卖,我要知道……”
她要知道,这事是不是凌霄首肯允许了的。
天曜闻言,看了她一眼:“很好,我也对此事也颇感兴趣。”
雁回转头看他,但见天曜已经将包袱都收拾好,一副打算马上就走的模样了。雁回问:“你是想背负起身为妖怪的责任,要去解救同类吗?”雁回点头,“你也是个热血的妖。”
天曜瞥了她一眼:“不,我只是去找自己的东西。”
雁回一愣:“什么东西?”
“方才那狐妖说,商人们有一秘宝可吸取狐妖灵气。”天曜眸光闪烁着些微寒芒,“七七四十九天则能将数十个狐妖的灵气吸取干净,除了我的龙角,一时我还想不到哪个法宝,能有此本事。”
雁回呆怔,这才想起,传说中,龙的角便是吸取天地精气的至高法器。
若是那些商人用的是天曜的角……
那这事,可就越发的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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