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怎么分(1 / 2)
李崇林把话说到这份上,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出了弦外之音:他这是不想欠三姐的人情!把金子给了三姐,自己既还了人情,大哥李崇茂还说不上什么来。以三姐的脾气,肯定会给家里留一些的。但这样留和那样给,性质完全不一样了。
在宏远娘怀里扎着捡耳朵的梁晓乐,如何听不出这层意思来?!心想:小玉麒麟给借来这么多金子,虽然救了二舅的燃眉之急,但日后还得自己还。不要一些也确实太亏了。
既然二舅有这层意思,何不顺水推舟,既成全了他的美意,自己还能落一些土地。何况自己的目的是发展规模,土地多多益善。这里离着梁家屯虽然远一些,总归是自己名下的。
而且李巧巧婆家那里的一千亩已经应承下来,二姨吴家庄那里也有二百多亩,还有买卖上的事,以后经常来这里是一定的了。何不在这里建个基地,向四外发展呢?!
梁晓乐心里这么一想,拿定主意想把李老爷子家里的土地完全承包起来。知道宏远娘一定不会要金子的,也考虑不到这里去,便与其对接上灵魂:
宏远娘(梁晓乐):“其实呢,家里分配财产,没有我参言的份儿。”
“不对,这是你的财产,你最有发言权了。”李崇林打断宏远娘(梁晓乐)的话。仍然气呼呼地说。
宏远娘笑了笑:
宏远娘(梁晓乐):“既然二弟这样认为,我就说说我的意见。我确实为二弟求了老天爷爷,至于这金子是不是老天爷爷送来的,没凭没据,谁也说不准。我提一个建议,对呢,咱执行;不对,咱再商量。
“我是这样想的:因为我是为二弟求的老天爷爷,是与不是,我们暂且不去追究。如今有了金子,二弟的赌债又磨盘压着手。我们先用这金子还完了二弟的赌债,然后赎回地契,剩下的也全买成土地。
“对于这一点,我想解释一下:我和德福我们两个人,手里从来没存过大钱,全买成地了。我们总认为钱在手里不保险,万一被偷了去,岂不落一唉!买成地,谁也偷不走,抢不了。所以我也建议咱把剩下的金子买成地,看得见摸得着,也不怕被人偷。还显得家大业大。
“二弟也别说不要。我不想让你去我那里。常言说:‘父母在,不远游’,我已经走的很远了,再把你领那里去,有些不像话。我在咱萧家镇上给你买个门市,由我供货,就算我的投资吧!买卖上赚的钱,我也不往回拿,全部买成土地,现在的和将来买的地亩,我都承包,地里的所有收入,我取其中的三分之一。
“这样,哥哥管农业,弟弟管买卖,都是总管。我光管进货和田间管理。哦,对了,咱也建一个和巧巧宅院那么大的粮仓,存放地里收的粮食。你们看,这样行不行?”
“要是这样的话,家里所有地亩也归你三分之一。”大哥李崇茂说着望了望二弟李崇林:“二弟,你说呢?”
李崇茂之所以这样说,他也有自己的想法:
金子是在老院里挖出来的,肯定是祖辈里埋在那里的。但是,如果发现不了,就永远是一堆死物,一点作用也没有。三妹求老天爷爷帮助找到,功劳应该归她。但是,如果祖辈里没有埋下的话,那她求老天爷爷也求不来。在这件事上,她只是起了个引导作用。
二弟急于还赌债而求三妹,并跟踪小金人儿,挖出了金子,起了促进作用。但归根到底,金子还是家里原先有的。
用金子还二弟的赌债,作为对他发现和挖掘的奖励,这也说得过去。
剩下的全买成地是再好不过了。因为这是置的李家的家产。就是给三妹三分之一,妆的也是李家的门面。她还能把地挪到梁家屯去?!现在各家的情况,谁家也不等着地里的粮食下锅,打下粮食来,还不都放在萧家镇的粮仓里?!
再说了,把地都让三妹种,那可是亩产一千六、七百斤的产量啊!她提三分之一,家里还落千数斤呢。租给佃户们,一年也就一百多斤。这赚老鼻子了!
土地连成片,粮仓个挨个,那是什么劲头?!光宗耀祖啊!自己还是总管。并且二弟开门市做买卖,赚的钱也全买成地,最终全归到自己手下管理。这样的好事,要是还不应承,自己也忒“傻茂”了吧?!
李崇茂这么一想,便率先提出把所有地亩也给三妹三分之一。这样做,既给三妹送了人情,还显得自己深明大义——因为地和金子不一样:地是家产,金子是浮财。
之所以加上“所有”,也有拴住宏远娘的意思:这里的所有地亩有你三分之一,丰欠共享,你就可着劲儿地为娘家卖力气吧!
啊呵,宏远娘的“神气儿”,李家也沾上光了!
李崇林见三姐说出这一番话来,觉得入情入理,很是佩服。又见大哥主动提出要把家里所有地亩给三姐三分之一,心想这准是为了巧巧的事在有意和三姐头近乎呢。但不管怎样,只要三姐不吃亏就行。见大哥征求自己的意见,便不软不硬地说:“既然三姐和大哥这样安排,我没说的。看爹的意思吧!”
李老爷子想了想,点点头说:“只要你们三个都没怨言就行。都同意了,就这么办。”
宏远娘想了想,没再说什么。因为家里现有的二百多亩地(不包括李崇林输掉的地契),与那一瓮金子比起来,实在是微乎其微。
“那,大姐那里是不是给她一些?”李崇林说:“反正二姐那里我是不让给的!那个缺德败兴的赌棍,给他多少也得让他给输净了。”
“既然不给二妮儿,那大妮儿也就别给了。”在一旁静听始终一言未发的李老太太说:“省得以后说起来,显得有偏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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