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聪明的乌知县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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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斗米一斤鸡

一个乡下人进米湖县城赶集,在街上把米店的一只小鸡儿踩死了。店主不放他走,非要他赔一百文钱不可。

乡下人说:“一只小鸡儿最多值二十文钱,你为什么要我一百文呢!”

店主说:“这鸡现在是小鸡儿,要是再喂上五个月,就可以有五斤重。二十文一斤,不是整整一百文钱吗”

两个人正在争吵,恰巧“乌知县”(梁晓乐)经过,问明了事情原委,“乌知县”(梁晓乐)就对乡下人说:“他要你赔一百文钱,不算多。”

县老爷说了话,乡下人不得不听,只好给了店主一百文钱。

店主非常高兴,正要拿着钱往店里走的时候,“乌知县”(梁晓乐)又叫住他,说:“你的小鸡儿将来可以有五斤肉,可是现在还没有那么重。俗语说:‘一斗米一斤鸡’。现在你的鸡死了,可以把省下的五斗米还给他,那才公平。”

县老爷发了话,店主人没法子,只好给了乡下人五斗米。

谁是孩子的生母

两个女人为了一个婴孩儿争吵起来,她们俩都说自己是婴孩儿的母亲……结果她们决定去找县官判决。

“气泡”中德梁晓乐听了双方的话,立时想起了自己前世曾看过的一出《灰圈记》戏,戏文里就有两个女人争夺一个孩子的故事。便决定效仿:

“乌知县“(梁晓乐)在地上画了一个仅能容婴孩儿站立的圆圈儿,派一个衙役在后面扶住婴孩儿,然后让两个女人各站在婴孩儿的一侧,并抓牢婴孩儿的手。

“乌知县”(梁晓乐)对两个女人说:“我喊一、二、三,开始,你们就把婴孩儿往自己一边拉。谁能把婴孩拉到自己的怀里,谁就是婴孩儿的生母!”

两个妇女每人拉着孩子的一只手,待“乌知县”(梁晓乐)喊过“一、二、三,开始!”后,都用力地把婴孩儿往自己身边拉。

婴孩被拉痛了,挣扎着放声大哭。

听到婴孩儿痛苦的哭声,其中一个女人立即松开了自己的手,瘫软在地上。

另一个女人丝毫没有被孩子的哭声所感动,她狠命地用足了力气,不顾一切地要从自己对手的手里把孩子夺过来。

夺得孩子的女人一脸得意之色。

“那个输了的女人赢了,婴孩儿是她的!”

“乌知县”(梁晓乐)宣布了判决,并解释说:“作为一个母亲,她是不忍心看到自己的孩子忍受拉拽之痛的——对婴孩儿的爱怜使她放开了孩子,保住了孩子的两条小胳膊。”

冒充的母亲被罚钱,“乌知县”(梁晓乐)把钱交给了婴孩儿的母亲。

放牛破案

李杨庄村有李家和杨家都丢失了一头牛,两家都倾巢出动分头寻找,找了好久也没有找到。后来别人总算为他们找到了一头,两家都抢着说那头牛是自己的,双方争执不下,把官司打到县里。式神“乌知县”(梁晓乐)接待了他们。问明前后情况,微笑道:“这个案子很容易判定。”

说罢,便叫李、杨两家各将自己的牛群,全数赶到县衙前的大操场上。

当两家的牛都到齐后,“乌知县”(梁晓乐)便喝令道:“放牛!”

说完,那头牛直往李家牛群奔去。

场上人群欢呼起来:“是李家的,是李家的!”

“乌知县”(梁晓乐)冷眼见杨家不服,便叫道:“慢,把那头牛单独赶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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