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火伴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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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你以为每个人都有个会写字的舅家嘛!”

“我很小的时候就曾听过这句话。”

“我们对上蠕蠕很少失败,但即使如此,我们的牺牲也从来不比蠕蠕少。在大可汗的眼里,我们是坚硬的玉,蠕蠕人是泥土砖块般易毁的瓦砾。只要大军所出,蠕蠕就会土崩瓦解般被灭成灰烬……”花木兰揉了揉额角。

“但无论是玉碎还是瓦碎,这种悲剧都是相同的。”

他站起身,望向了天空。

“我啊,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哪怕断了手,断了脚,我也要活着回家……”

他就在阿单志奇不屑的眼神里,保持着这种挺直脊梁仰望的姿势,像是对着天空说话一般的喟叹道:

“我不怕死。比起死,我更怕的是我的死会改变家人的生活。”

阿单志奇失魂落魄的回去了,他今晚受到的冲击,几乎颠覆了他的价值观。

他的兄长死于战争,他的父亲死于战争,他的爷爷死于战争,他的祖祖辈辈都在打仗。他从小被教育要勇猛,要悍不畏死,要为大可汗尽忠。

每一个死去的人都是英雄,是大魏的骄傲。

他也有儿子,只要他还活着,家中没有失了军户的身份,一旦他的儿子到了打仗的年纪,势必也要走上战场。

这就是军户的宿命。

他知道花木兰的想法是不对的,却又指责不出任何话来。

为什么已经从了军,上了战场的人,会说出“我不是怕死,而是不想死”这样狡猾的话呢?

这就和问偷东西的人“你为什么要偷窃”,得到的回答却是“我想要”而不是“我为什么偷”那样的感觉一样啊。

死掉的话,会改变家人的生活吗?

说什么傻话啊,那是一定会发生的事不是吗!

阿单志奇坚定的信念因为这一夜的谈话而彻底乱了。

这个原本渴望着在战场上建功立业的男人,在握起刀戟的时候,也会开始想象。

他会想起他死了以后,他那才三岁的儿子会变成什么样子。

他会想他的妻子,那个笑起来眼睛明亮的鲜卑姑娘会不会改嫁他人,成为别人家的新娘。

他的大哥已经战死,他的父亲也是。若是他也死了,他的阿母谁来侍奉呢?

一门男丁全部战死,军户是要失去传承的,在阿单家族,没有了军户的地位,连出门都会被人瞧不起。

在战场上想起生死的问题,实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就像一只凶猛的野兽被拴上了缰绳,磨砺过的宝剑折了剑锋。

……

……

……

“艹!老子想那么多做什么!”阿单志奇面目狰狞的斩下一个柔然人的头颅。“老子不杀人,能活个屁!”

猛然惊醒过来的阿单志奇像是刚刚发现自己已经站在战场上似的,开始挥舞着长戟收割起敌军的性命。

他都快给花木兰那小子弄傻了!

你要活下来,就一定要杀人的。

你要杀的人多了,就一定会出头。

那个像是娘们一样犹豫的花木兰,只要一直不死,总有一天会进入先锋营,无非就是时间的问题。

长官们又不是傻子!

他眯着眼睛看了看远处的花木兰。

这是花木兰第一次正式参与“收割”,意外的,他居然不怯战,也没有什么怕死的表情。

明明之前他们一直在新兵营,在每次柔然人过来骚扰时负责护卫粮草或者保护侧翼,从未见过这般血腥的场面。

杀红了眼的新兵和害怕的举不起刀的新兵比比皆是,这个时候,虽然并不奋勇,但显得异常冷静的花木兰就显得极为醒目。

这种人是天生的战士!

不愧是怀朔花家的孩子。

他就知道贺赖氏族出来的孩子不会是孬种!

同火的“孬种”坤达和莫怀儿已经面无人色了,手抖的连马缰绳都握不住。平时抠脚丫子埋怨没有被派出去追击柔然人的自信早就荡然无存。

柔然人和鲜卑人本来就没有什么不同,真要打起来,所凭的无非就是谁的力气更大,谁的武艺更强而已。

他只是火长,不是将军,护的了他们吃喝,护不了他们安全。

他自己还想活呢!

嗖、嗖。

两支箭疾奔而来,一先一后正中两个柔然人的后心。

向着坤达和莫怀儿冲锋而至的柔然骑兵懵然地坠落马下,肩背处的剧痛让他们无法再握紧缰绳。只留下继续向前疾奔的战马,在失去了骑手以后飞快地朝着侧面跑远了。

坤达和莫怀儿被这犹如天降的利箭所救,感激地朝前方看去。

正前方,神色复杂的花木兰扫视了一圈战场,控缰调转马头,往后方小跑。

前方柔然人已经大溃败,已经冲进阵内的柔然人也被中军射杀了个干净,没有继续屠杀下去的必要了。

“花木兰,你去哪儿!归队打扫战场好算军功啊!”

“你们去吧,我去后面看看!”

“喂喂喂,我们这次的任务是随着中军冲杀哇!”

“不是已经收割完了嘛。”花木兰一阵风般掠过了他们的身侧。

“算了,我们替他割蠕蠕人的首级!他杀了几个?”

“七八个?”

“先把射掉下马的砍死再算!”阿单志奇跑到两个火伴身边,还没说上两句,一看前面的情况,顿时跳起脚来。

“喂,那边那个!那两个尸体是我们火里干掉的!背后有箭没看到吗!给老子放下!”

“老子说放下!”

***

花木兰非常讨厌这种单方面的屠杀。

但鲜卑人不留“蠕蠕”在战场上的俘虏,柔然人也知道自己即使投降也留不下性命。

所以只要一开始打仗,就是不死不休的结局。

她怎能死呢。

她若死了,她是女人的身份就保不住了。战死者的尸骨是很难保全的。为了留下遗物去立衣冠冢,火伴要把袍泽的衣衫配饰全部除尽带回死者家里。

若她是女人的身份暴露,连同葬袍泽身边的资格都没有。

家人会遭遇的不名誉的未来,她连想象都会觉得窒息。

她怎能让自己的阿爷一辈子沉浸在“我逼死了我的女儿”的梦魇里?

花木兰说自己不怕死,这并不是虚言。

每次控马步上战场,她反倒会得到一种奇异的宁静之感。似乎这战场就是她的归宿,是她最熟悉的地方。

她的耳边响起的号角声、厮杀声、那兵器相交时的金铁之声,都让她从毛发到骨髓都战栗而兴奋。

敌人的鲜血在召唤她,敌人的哀嚎声犹如助兴的鼓乐,她像是一把被封藏在匣子里的利刃,无比的渴望着和中军一起冲入敌阵内“收割”。

只是她越兴奋,就要表现出比兴奋更冷静的情绪将它压制下去。

她不能将自己变成和其他人一样的杀戮工具,她要活下去,而不是做活靶子。

她只要能活下去就行了。

然而看见火伴遇险,她还是忍不住举起了长弓,从远处射杀了那两个敌人。

即使那是两个只会吹牛、散扯,睡觉磨牙、打呼噜,脚臭还喜欢胡乱抠脚的猥琐男人。

她是那么厌恶他们的一举一动,可还没有憎恶到眼睁睁看他们去死的地步。

一百四十步,她扫视了一下战场,似乎是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距离。

阿爷啊,不能出格太难了。

怎么能一边不出格,一边活下去呢?

上个月的家信里应该问问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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