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1 / 2)
上次误打误撞进到密室,目睹他压抑又隐忍的内心只是一个意外。在自己家都要上密码锁,可见对他来说那个房间是连他自己都不能随意进入的地方。那里关着他的秘密,他的骄傲不允许我再进到里面,哪怕我已经知晓里面都有些什么。
“好吧。”我退了一步,倒也没有一定要和他手牵手共同整理那个房间的意思。
晚上睡觉,我躺在整洁的床上,鼻端满是新换床单柔和馥郁的芳香。
望着黑暗的天花板,我有些睡不着,而这样的难眠已经持续好几个夜晚。
想到庭候室内那个亲密的吻,我翻了个身,盯着盛珉鸥模糊的侧影轮廓,伸出手指隔着空气抚摸他的面颊、脖颈、前胸,再是轻柔地按下,到了他的腰腹。
手指接连在他身上轻点着,好似将他的身体当做了一台上好的钢琴。
我凑近他耳边,往他耳道里吹着气:“哥……”
他动了动,偏过脑袋,同时捉住了我作乱的手。
“睡觉。”他含着丝沙哑的声音自黑暗里传来。
我轻笑起来,退开了些,抽回了手。
“我睡不着。”
不待盛珉鸥说什么,我一个翻身,坐到他身上。他瞬间睁开眼,自窗外透进的一点微光下,清冷地看着我。
双手撑在他身体两边,我缓缓俯身,诚心发问:“哥,你不憋吗?”
他扶着我的腰,没有回答。
我亲着他的下巴,蹭着他的脸颊,呼吸逐渐急促。
我让他摸我左腹受枪伤的地方,小声道:“痂都掉了,不会有事的。”
他半天没动静,只是手指摩挲着那块新生的敏感肌肤,并没有别的动作。我以为他还要忍,嗓音含着颤,轻哄着他好话说尽。
“哥,你最好了……”我整个人都在他身上乱蹭,“你就帮帮我吧。”
“再憋下去我就要死了,你舍得我死吗?”
“我死了你上哪儿找这么可爱的弟弟呢?”
“哥哥,我的好哥哥……”
可能实在被我弄烦了,盛珉鸥手上一个用力将我掀到床上,随后姿势互换,换我躺着,他坐着。
“帮你可以。”他将拇指探进我嘴里,撬开齿关,慢条斯理道,“但你不能吵到邻居。”
屁的邻居,这一整层就他一户,上下隔音更是好到放摇滚都不会有人投诉,什么不能吵到邻居,他就是想使坏而已。
“嗯……”我忙不迭点头,含糊地应声。
之后全程我都捂着嘴,哪怕哭着流泪,涎水从指缝中渗出,都没让自己吵到那个不知道哪里来的见鬼邻居。
随后的庭审,由于我和易大壮追加了诉求,得以作为当事人上庭旁听整个过程。
虽然盛珉鸥从未提起,但从蛛丝马迹中,我猜到年轻的检察官可能就庭审策略寻求了他的一些意见。毕竟从之前的谈话中,不难看出检察官对盛珉鸥颇为欣赏,他们甚至还是同校校友。
庭审慢慢陷入僵局,变得又臭又长,陈顺来咬死了萧蒙没去过小木屋,不知道金牙他们绑架了我和易大壮,而检察官相信萧蒙参与其中,是绑架案的共犯。
其中萧蒙一方有位关键证人,是萧蒙的女朋友,她证实我被绑架那天,萧蒙和她在一起,整夜没有离开。
在第一次庭审中,检察官对她进行了交叉询问,萧蒙女朋友对萧蒙一直和她在一起这件事信誓旦旦,她是萧蒙的重要不在场证人。对于检察官的密集询问,她也表现得问心无愧。
检察官一度拿她没有办法,可在第二次庭审中,他拿出了一沓病例复印件,证实对方患有严重焦虑症,每天都需要服用安眠药才能入睡。
他又请来专家证人,询问对方在服用安眠药后,陷入深度睡眠,是否可能察觉不到身边人离开了两三个小时。
专家证人以自己的专业性表示,这非常有可能。
接着在第三次庭审中,检察官终于在萧蒙家附近的一个加油站,截取到了我被绑架那晚,萧蒙曾经在半夜驾车出门的监控画面。
尽管画面模糊,但萧蒙的车实在很好认。虽说陈顺来仍然可以攻击专家证人口中的不确定性来增加萧蒙女友证言的可信性,表明对方并没有睡到分不清枕边人有没有离场的地步,可大家都知道,监控一出来,安眠药会不会让人彻底失去意识已经不重要了。萧蒙从一开始就撒了谎,陪审团不会再信任他,或者他的小女朋友。
萧蒙被认定为主犯,裁定有罪,判了二十年重刑。我和易大壮也获得了相应的赔偿,数目还不小。
宣判完毕,法官宣布退庭时,检察官满面春风,起身跟我和易大壮握手,与另一头的阴云密布形成鲜明对比。
“辛苦了辛苦了,大家都辛苦了。”
萧蒙直接押走,一路还在叫着冤枉。陈顺来黑着脸独自走出法庭,面对媒体的长枪短炮,已经连基本的假笑都挤不出来。
他失败了,还败给了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检察官,这不仅是他职业生涯的滑铁卢,也是人生中的奇耻大辱。
我走出法庭,见盛珉鸥已经从候庭室步出,正双手插着兜,静静凝视陈顺来由助理护着远去的狼狈身影。
第一次见时,那人还意气风发,背脊挺得笔直,只是几次庭审,就好像老了不少。
“盛先生,多谢。”检察官随人流走出法庭,见了盛珉鸥,朝他伸出手。
他并没有言明谢什么,大家也只当他谢盛珉鸥帮忙作证定了萧蒙的罪。
盛珉鸥看着他,笑了笑,伸手握住对方的手:“不客气。”
去往停车场的路上,我实在好奇,趁吴伊与易大壮说话不注意,凑到盛珉鸥身边,问他怎么会想到调加油站监控。
盛珉鸥瞥了我一眼,没否认是他的主意。
“从萧蒙家到山中木屋,要一百多公里,我让检察官检查了一下萧蒙那辆车的油量,发现还剩一半多的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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